二审立案之日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7:42:20 78 人看过

一、二审立案之日如何确定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也就是说,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当事人递交上诉状之日起25日内(如当事人直接向二审法院上诉,则为当事人递交上诉状之日起30日内)将案件移送到二审法院。

二、什么是二审

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三、二审的处理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

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建立之日的确定
    【案情经过】某动漫制作公司于2008年底为公司原画部部长职位招聘候选人,经过几轮面试,李某入选。但是在确定入职时间时,李某提出由于自己目前尚未离职,在原单位的项目中又担任重要角色,希望能够在两个月之后入职。公司同意了李某的要求,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正式入职时间为2009年3月13日。可是公司的项目也在赶进度,急需原画设计人员,无奈之下,该公司又招聘了一位资历尚浅的设计师应急。经过一个月的磨合,这名设计师迅速表现出优异的成绩,李某的那个职位已经变得没有那么重要了。公司犹豫再三,决定将这位设计师提拔为原画部部长,通知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已届2009年2月底。李某接到通知马上赶到公司理论,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对他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工资损失、向原公司支付的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等。公司认为劳动合同毕竟尚未履行,劳动关系并未建立,因此可以随时终止,不存在补偿一说,但又担心李
    2023-06-04
    186人看过
  • 工伤赔偿民事诉讼立案日期如何确定?
    [案情]:刘某与某建筑公司系劳动合同关系。建筑公司住所地在A地,建筑公司派遣刘某到B地建筑工地工作。刘某在施工过程中受伤致残,双方就工伤赔偿发生争议。经A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刘某不服,于2004年10月12向B地法院起诉,B地法院没有当即受理。2004年10月17日,B地法院研究决定受理该案,立案庭通知刘某于2004年10月19日交案件受理费。刘某于2004年10月19日拿走诉讼费交费通知书,并于2004年10月24日交纳了案件受理费。同时,建筑公司于2004年10月18日向A地法院起诉,并在同日交了诉讼费。刘某向A地法院提出了管辖异议,认为应将案件移送至B地法院,被法院驳回。B地法院在了解这一情况后,认为A地法院立案在先,便将案件移送河北A地法院。刘某认为B地法院立案在先,B地法院移送错误,要求B地法院将案件退回。B地法院移送是非正确,焦点在于A、B两个法院谁先立案的问题。[分析
    2023-06-08
    91人看过
  • 如何获悉二审立案进展
    若想知道二审是否立案,看是否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者可以直接询问法院。二审立案与一审流程相同,在当事人提交上诉状,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作出审查后会作出相应审理决定。同时会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举证期限并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一、民事二审的立案条件如下:1、时间要求: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一审裁定,有权有权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文本要求:上诉时要写好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3、程序要求:上诉应该向原审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或者向二审法院提出。二、二审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上诉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相关副本;2、当事人的身份证明;3、如果当事人授权他人代为提起上诉的,应该直接提供授权委托书、律所函件以及律师证证件。总之,若想知道二审是否立案,看是否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者可以直
    2023-07-01
    169人看过
  • 如何获取二审立案情况
    法律综合知识
    二审立案与一审流程相同,有关二审的相关规定,在当事人提交上诉状,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作出审查后会作出相应审理决定。同时会告知当事人开庭时间、举证期限并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对具体案件的立案流程有疑惑的,可联系法院询问,到法院立案庭查询立案进度。二审立案后该如何查询是否立案1.二审法院受理后,会向你送达开庭传票及案件受理通知书2.二审法院不存在立案审查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状。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也就是说,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当事人递交上诉状之日起25日内(如当事人
    2023-07-04
    137人看过
  • 审车周期:如何确定汽车审车日期?
    审车时间的计算需要看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时间与机动车的型号用途与使用年限。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申请之日起两日内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并在每个检验周期期满前再次进行检验,不能够延后。检验周期最长为两年,最短为6个月。审限届满日期是指什么审限届满日期就是案件审理终结的最后时间。【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至(七)项内容已省略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
    2023-07-16
    328人看过
  • 民事二审范围如何确定?
    一、民事二审范围的确定1.对上诉请求我们应该作广义的理解,即除了上诉人提出的请求之外,还包括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在答辩中提出的请求。那么,应如何确定上诉请求的界限呢?这里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上诉请求是否受起诉范围(或日一审诉讼请求范围)的限制;另一个是上诉请求是否受一审裁判范围的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上诉请求的范围尚无直接、明确的规定。应如何认识这些问题呢?2.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一般不得超过一审诉讼请求的范围。即二审中不得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所谓提出新的诉讼请求,主要表现为,原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等情况。这是两审终审制的要求。否则,将会陷入两难困境。因为新的诉讼请求在二审中作终审,就将使当事人失去上诉权。若允许当事人再上诉的,该案就成为三审终审了。除非当事人提出的新的诉讼请求,能在二审程序中达成调解协议,即二审能以调解方式结案,才可将新的诉讼请求在二审中
    2023-06-03
    467人看过
  • 二审案的审理时间确定
    相关法律对二审的审限作出了规定,一般会在立案一个月内开庭,在三个月内审结,但最长也可以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劳动纠纷二审开庭吗开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
    2023-07-12
    57人看过
  • 如何确定再审案件适用一审程序还是二审程序
    1、如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2、如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3、如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一、什么是提审所谓提审是再审的一种方式,
    2023-03-02
    137人看过
  • 合议庭审理的案件日期落款时间如何确定?
    1、第一种意见是庭审活动尚未结束,宣判时才是庭审活动结束的时候,故应落为宣判时间,第二种意见认为经合议庭合议确定的结果是判决的结果,故判决确定之日是合议庭确定之日,第三种意见认为院长签发是确定案件最后审批之日,故应为判决书落款之日。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的规定,故判决书的落款日期应与民事判决书的落款日期是一致的。但《民事诉讼法》对此也没有具体的规定。审判实践中,无论是行政判决书、民事判决书还是刑事判决书,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独任审判当庭宣判的案件和独任审判定期宣判的案件;普通程序审理后待合议庭合议后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和不需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而定期宣判的案件和需继续开庭的案件几种情况落款日期都应不一样。判决现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经对案件审理,就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依职权对争议双方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裁判文
    2023-04-16
    356人看过
  • 合伙企业成立的日期如何确定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六十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第六十三条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
    2023-06-14
    196人看过
  • 判决侵权赔偿金支付之日如何确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的,赔偿金支付之日是判决书生效之日,一审判决书过了上诉期后就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何理解“判决确定之日”应该如何理解“判决确定之日”,应该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确定的判决结果没有任何异议,也就是法院的判决结果经过独任审判员审理或合议庭评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下来
    2023-08-17
    64人看过
  • 如何确定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法律咨询: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是什么时候?律师回答: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六十条本章规定适用于有限合伙企业和他们的伙伴;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两至五十名合伙人组成;但是,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有限合伙企业应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第62条除符合本法第18条的规定外,还应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合伙协议还应规定以下事项:(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2)执行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合伙人的权限及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合伙人退市条件及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进出合伙企业的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相互转换程序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第六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按
    2023-05-07
    375人看过
  • 定残之日的确定标准
    一、定残之日的确定标准在存在多个鉴定的情况下,应当以人民法院采信的鉴定来确定定残日并据此计算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理由如下:1.如果存在两个鉴定,法院采信了第二次鉴定,则之前的鉴定由于未被法院采信成为法律上的无效证据。法院应当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裁判,第一次鉴定未被采信不属于经审理查明事实范围,其确定的日期当然不应采用。2.在统一裁判尺度方面,如果采用第一次鉴定定残日为界计算误工费时,两次鉴定伤残等级不相同,则残疾赔偿金在法院采信第二次鉴定的情况下,只能以第二次鉴定的定残等级进行计算。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个矛盾:日期以第一次鉴定为准,伤残等级却以第二次鉴定为准。这个矛盾导致法院计算赔偿金时实际上采信了两个鉴定,显然与法院只采信了一个鉴定的事实认定相违背。将日期和等级统一于一个鉴定当中,笔者认为是正确的做法。3.所谓定残之日,按照文义解释应理解为在法律意义上能够确认伤残等级的日期,在第一次鉴定
    2023-06-06
    471人看过
  • 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立案
    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一、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起诉离婚的程序为:1、准备好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到法院立案起诉;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3、庭前调解;4、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5、等候判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要怎样向法院起诉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操作如下:1、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财产清单及其它证据材料,复印留底,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 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
    2023-06-21
    15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民事二审立案时间怎么确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6
      对于上诉人来说,向法院提交上诉状并交纳上诉费就可视为上诉立案了,对于二审法院来说,二审收到上诉卷宗,内部分派案件,确定主审法官,才算正式立案。
    • 劳动争议如何确定发生之日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3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发生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论,劳动者可以证明使用者约定支付的时间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使用者约定支付的日期是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因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而发生的争论,使用者无法证明使用者接受通知的时间,劳动者主张权利的日期是劳动争议发生的日期,其他。
    • 二审自首如何认定自首立案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7
      二审期间自首的认定应严格遵循法律原则和上诉不加刑原则两个原则。依法原则要求严格按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自首。所以,被告人在一审阶段总是翻供,二审如实供述的,二审法院不能再认定为自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如实供述的,视为自首,影响自首认定的自首时间有限。即使行为人在侦查起诉阶段自首,
    • 二审不立案拖延如何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6
      需要了解不立案的原因再做判断,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案件应采取速裁方式审理。经审查认为上诉人提起上诉的理由明显不成立的,应在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做出驳回上诉裁定;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有不同意见的,也应在立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裁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因为一审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认为异议不成立的,是用裁定的方式驳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
    • 如何判定在二审立案期间自首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7
      二审期间自首的认定应严格遵循法律原则和上诉不加刑原则两个原则。依法原则要求严格按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自首。所以,被告人在一审阶段总是翻供,二审如实供述的,二审法院不能再认定为自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如实供述的,视为自首,影响自首认定的自首时间有限。即使行为人在侦查起诉阶段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