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要素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9:04:14 66 人看过

满足以下要素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一)主体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素: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三)客体要素: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素:在客观上表现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的行为。

一、哪些要素会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符合以下要素会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一)主体要素: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二)主观要素: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三)客体要素:犯罪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素: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二、非法采集血液罪有哪些罪行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有: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主观方面为过失。

三、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构成要素?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构成要素: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出入国(边)境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1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理解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含义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收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只能表现为过失,即依法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者生产血液制品的单位,应当预见本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造成他人健康受损的后果。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收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时,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的后果。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会判得重吗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会判得重,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
    2023-07-07
    412人看过
  •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本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即依法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的单位,应当预见到本单位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身体健康遭受损害的后果。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何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有下列构成要件: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活动的单位。2.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
    2023-07-25
    406人看过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怎么构成非法供应事故罪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正确表述应为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其构成要件是:主体要件:主体为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要怎样判刑?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
    2023-07-28
    343人看过
  • 血液制品事故罪判决的标准
    制造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血或制造的;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对单位处以罚款;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什么是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
    2023-08-08
    288人看过
  •  血液制品犯罪行为的构成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333条规定,制作、贩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制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构成非法制作、贩卖血液制品罪,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要件为故意。因此,制作、贩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制品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侵犯的客体是血液和血液制品。2、客观要件: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行为人行为人制作、血液制品的行为与他人人体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险状态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制作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责任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按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事。同时,根据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023-10-15
    468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人胎盘血蛋白、人胎血丙种球蛋白、冻干健康血浆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2、行为人实施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还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易言之,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
    2023-03-05
    221人看过
  • 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特点与认定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本罪构成要件中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客观方面本罪属于实害犯。只有实际上造成了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后果,才能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即依法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的单位,应当预见到本单位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身体健康遭受损害的后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处罚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2023-07-15
    261人看过
  • 达到什么标准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才能立案
    一、达到什么标准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才能立案1、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等,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才能立案。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五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二)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三)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二、非法制作血
    2023-06-04
    455人看过
  • 涉嫌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犯罪的相关要素有哪些
    犯罪行为满足以下要素的,会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1、本罪的主体为专门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4、主观上为过失。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犯罪要件公包括: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卫生;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的行为。二、如何确定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犯罪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
    2023-03-09
    311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量刑分析的内容有哪些?
    刑法解释: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定义、量刑】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解释】本条是关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和依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罪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本条第一
    2023-03-09
    123人看过
  •  法院如何界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有三种刑罚形式,分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有三种刑罚形式: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非 法 制 作 血 液 制 品 罪 的 处 罚 有 哪 些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制作、采集、收购、运输和使用血液制品的行为。该罪行涉及多个方面,如公共卫生、刑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处罚如下:1.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制作、采集、收购、运输和使用血液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 情节
    2023-09-02
    298人看过
  • 血液制品事故罪具体什么刑法规定
    非法采集、供血、制作、供血产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特别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血或者生产、供血产品的部门,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1、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通过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2、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严重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引起的严重身体危害;3、其他危害他人健康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4条
    2023-08-06
    137人看过
  • 供应血液制品罪与非法采集血液制品罪的界限是什么
    犯罪主体不同。1、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2、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则不能成为此罪主体。一、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什么1、客体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2)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3)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要件(1)本罪的主体是特
    2023-02-28
    212人看过
  • 怎么判刑了?非法制作血液事故罪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罪的主体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犯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怎么判刑犯了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属于实害犯,只有实际上造成了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后果,才能构成本罪。《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8-14
    267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构成制造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事故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10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犯罪构成: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主观上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实施了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 采集血液,采集血液,制作血液制品罪的构成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
    • 非法制造血液是否构成非法制作血液事故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06
      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一般会这样判: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制作血液制品的部门犯本罪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构成血液制品事故罪的4个要素,分别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
    • 2022年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4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