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存单质押合同存在不合理之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09:12:33 280 人看过

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存单质押被法院冻结是合理的。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

虽然另有规定担保物权人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排除其他债权人的权利。

大额存单质押担保的种类

存单,在学理上有记名存单与无记名存单之分,又可分为个人储蓄存款存单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大额定期存单也有记名式与不记名式之分,皆由商业银行负责发行,不得提前支取,但可在经银监会批准许可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发行银行除外)办理转让,记名式存单还可在发行单位办理挂失。储蓄存款存单则只有记名方式一种,不可转让,可挂失。尽管有学者主张储蓄存单的票据性质,但在我国《票据法》上,存单被排除于票据种类之外。实践中,自2000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开始施行以来,各金融、储蓄机构对个人储蓄存单的开立规定了严格的程序要求。为适应日益旺盛的个人储蓄存单的质押融资需求,银监会于2007年颁布了《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使个人储蓄存单质押贷款有了明确的操作规程,减少了实务中可能出现的纠纷。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存单质押相关文章
  • 存单质押担保合同金额怎么填
    金钱担保,是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返还与丧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使当事人双方产生心理压力,从而促其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帮助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根据债务承担责任的不同,可将债的担保分为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债的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需要将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它不是针对某一项债务,而是面向债务人成立的所有债务。但是这种担保在保障债权实现方面具有明显的弱点,即在债务人没有承担责任的财产或承担责任的财产不足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便不能全部或全部不能实现。债的特别担保,主要包
    2023-02-17
    270人看过
  • 存单质押是虚增存款吗?如何规范规范存单质押
    一、存单质押是虚增存款吗?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一直被银行视为低风险业务,无论是贷款发放还是贷后管理的要求都相对宽松。但这一原本出于节约企业财务成本的贷款品种却越来越演变成银行做大业务的工具,企业存单质押贷款需求存在“被创造”现象,且以地方政府平台类贷款和大中型企业贷款为主,贷款金额较大。在贷款的审批和办理过程中,利用存单质押贷款虚增存款。个别基层网点发展业务,只求速度,不求质量,利用存单质押贷款,采用月底贷了存、月初支了还的手段虚增存款,不能真实反映业务信息,易造成上级部门决策失误。贷款管理过程中存在1、质押存单未冻结。个别基层网点办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未按《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操作办法》规定,办理存单核押或登记止付手续,资金的安全性得不到足够保证,以致出现了质押凭证因未进行冻结管理,被挂失支取的严重问题2、质押封包未执行双人封包管理。个别基层网点办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进行质押存单封包
    2023-02-18
    392人看过
  • 银行可以配合存单质押吗
    银行应该配合存单质押。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第二条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以下统称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2024-05-02
    232人看过
  • 存单质押不受理的原因有哪些?存单质押的种类有哪些?
    一、存单质押不受理的原因存单质押不受理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是不满足质押申请条件导致的。二、存单质押的种类存单作为自然人的债权凭证,在现实中是权利人一项特殊的财产证明,它赋予权利人(存单所有人)随时向出具存单的金融、储蓄机构请求支付存单所载金额的权利,一旦提出请求,则债务人须无条件支付权利人全部款项本息,除非债务人出具有效证据证明存单的非真实性或者司法、行政机关的查封、冻结程序已执行,否则无任何抗辩理由。基于此,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存单常被用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形式,即存单质押。包括个人存单质押和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这两种形式。单位定期存单是指借款人为办理质押贷款而委托贷款人依据开户证实书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权利凭证。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三、存单质押的方
    2024-01-09
    89人看过
  • 如何理解存单质押担保?存单质押担保是怎样的?
    一、如何理解存单质押担保,存单质押担保是怎样的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帮助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根据债务承担责任的不同,可将债的担保分为一般担保与特别担保。债的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需要将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它不是针对某一项债务,而是面向债务人成立的所有债务。但是这种担保在保障债权实现方面具有明显的弱点,即在债务人没有承担责任的财产或承担责任的财产不足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便不能全部或全部不能实现。债的特别担保,主要包括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存单质押担保属于物的担保,是将存单作为质押物向债权人借贷的一种形式。当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贷款时,债权人有权利将
    2023-07-31
    480人看过
  • 借款质押合同存在诉讼时效吗
    一、借款质押合同存在诉讼时效吗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质押合同是存在诉讼时效的,具体期限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借款质押合同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效果是什么借款质押合同诉讼时效届满的,除非义务人自愿履行,否则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权利人将丧失胜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2023-06-14
    361人看过
  • 存单质押有什么好处
    1、虽说现在年轻人凭自己的实力买房的占少数,但有点存款的还是多数。对于无车无房的年轻人而言,不再为贷款难而发愁了。如果有存单在手,也是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2、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较高。一般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在1000元,但是可取得的最高额度是存单面额的90%。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有一张10万的存单,最高可获得9万的贷款额度。3、灵活性强。人们往往会问,我既然有存款,为何还要申请贷款,承担利息费用?一般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会超过一年,这种贷款方式只是为了解决暂时资金周转不灵的问题。虽然有大额的存单在手,但是存款期限很长且年数以过半,需要的资金又不太多,这时就可以选择存单质押贷款的方式。一、存单质押有什么坏处当然,存单质押贷款也有不好地方。存单质押贷款的期限较短,一般来说,最长不能多于一年,并且不能超过存单的到期日,比较适合对钱有短期周转需求的人士。二、存单质押的方式1、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
    2023-03-29
    193人看过
  • 存单质押余额被冻结是合理的吗
    存单质押余额被冻结是合理的,存单质押贷款本是债务远高于质押的财产,所以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不过如债务人已经偿还担保物权人的债务时,担保财产未处在冻结状态,将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一、抵押权转移抵押物占有的担保物权对吗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某些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所以,无论是不动产抵押权还是动产抵押权都属于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2、另外,质押,则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由此可见,质押与抵押虽然都是担保物权,但其两者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是否转移物的占有。联系这个要点,就能准确区分抵押和质押。二、股权质押和存单质押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
    2023-06-25
    376人看过
  • 存单质押贷款登记公示是否合理
    一、存单质押贷款以登记为主的公示方式的确立在比照有体物的抵押和质押制度而设立的权利质押和权利抵押中,我们看到依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例,在不动产权利,如用益权、地上权、永佃权等,往往设定权利抵押,不必移转占有此种权利,并强调登记作为公示手段。在动产性权利,如各种债权、股权、有价证券权利上,往往设定权利质押,必须移转占有权利及权利凭证,除股权和知识产权外多以交付和通知为公示手段。不同的是,我国民法典一改过去质权大多以占有或占有的移转(交付)作为公示方式的做法,大幅改革采用登记作为权利质权的公示方式。以没有权利凭证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以及基金份额、股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等出质的,统一采用登记作为公示方式,同时确定了不同的登记机关。应该说,要求绝大多数的财产权设定质押采用登记的公示方式有助于增强权利质权的公信力,以保障交易安全。这也是
    2023-03-27
    247人看过
  • 存单质押是虚增存款吗
    存单质押贷款业务一直被银行视为低风险业务,无论是贷款发放还是贷后管理的要求都相对宽松。但这一原本出于节约企业财务成本的贷款品种却越来越演变成银行做大业务的工具,企业存单质押贷款需求存在“被创造”现象,且以地方政府平台类贷款和大中型企业贷款为主,贷款金额较大。在贷款的审批和办理过程中,利用存单质押贷款虚增存款。个别基层网点发展业务,只求速度,不求质量,利用存单质押贷款,采用月底贷了存、月初支了还的手段虚增存款,不能真实反映业务信息,易造成上级部门决策失误。贷款管理过程中存在1、质押存单未冻结。个别基层网点办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未按《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操作办法》规定,办理存单核押或登记止付手续,资金的安全性得不到足够保证,以致出现了质押凭证因未进行冻结管理,被挂失支取的严重问题2、质押封包未执行双人封包管理。个别基层网点办理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业务,进行质押存单封包时往往由柜长或经办员一人封
    2023-03-28
    443人看过
  • 存单质押资金方在哪里?
    一、基金自1997年首批封闭式基金成功发行至今,基金一直备受国内个人投资者的推崇,截至2012年,基金已经明显超过存款,成为投资理财众多看点中的重中之重。据有关资料,今国内基金净值已在2000亿元以上。据调查,2013年,许多投资者们依然十分看好基金的收益稳定、风险较小等优势和特点,希望能够通过基金的投资以获得理想的收益。二、炒股有专家分析,今后资金供求形势相对乐观,这对于资金推动型的中国股市无疑是打了一剂强心针。再加上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计算、融资额等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加强了对股市的调控,这将给投资者带来赢利的机会。但不管怎么样,股市的最大特点就是不确定性,机会与风险是并存的。因此,投资者应继续保持谨慎态度,看准时机再进行投资。三、国债目国债市场品种众多,广大投资者有很多的选择。对国债发行方式也进行了新的尝试和改革,进一步提高了国债发行的市场化水平,以尽量减少非市场化因素的干扰
    2023-06-01
    80人看过
  • 存单质押纠纷案件处理规则
    1、存单可以质押;2、无效(伪造、变造)存单质押的,质押合同无效,质押人以质押权向金融机构主张兑付优先受偿权的,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其请求;3、持有人无真实存款,而金融机构出具存单(虚开存单),持有人以此骗取、占用他人财物的,质押无效,金融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接受人审查存单真实性有重大过失的,金融机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明知存单虚假而接受质押的,金融机构不承担责任;4、经金融机构核押的存单出质的,即便存单系伪造、变造、虚开,质押合同均为有效,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质权人兑付存单所记载款项。
    2023-06-08
    171人看过
  • 已质押的存单可被法院划扣吗
    已质押的存单可以被法院划扣。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对有产权证照的动产或不动产的查封,应当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不得办理查封财产的转移过户手续,同时可以责令被执行人将有关财产权证照交人民法院保管。必要时也可以采取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方法查封。一、存单质押期限一般是多久个人存单质押贷款期限不超过质押存单的到期日,且最长不超过一年。如有多张个人存单质押,以距离到期日最近的时间确定贷款期限。办理自动转存的存单视自动转存期限长短确定。贷款到期日不得晚于存单到期日。这是基于《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二条;“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
    2023-03-16
    304人看过
  • 个人银行存单质押合同范本怎么写?
    个人银行存单质押合同范本如下:经贷款人*与借款人*充分协商,于*年*月*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以定期存单作质押,货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借款人提供以借款人存放于贷款人的定期存单作为上述贷款质押物,该定期存单账号为____货币及金额*,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特签订本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贷款人在借款人违反上述贷款合同的任何条款或不论什么原因未能按时归还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时,贷款人有权按货款合同规定,从借款人上述定期存单中全额扣收借款人应还货款人的本金、利息及费用。本质押合同为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本定期存单质押合同将继续保持有效。贷款人对本质押合同项下的权益不会因为对上述贷款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
    2023-08-09
    49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 存单质押的方式: 1、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 2、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 更多>

    #存单质押
    相关咨询
    • 质押合同质押合同如何存在?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28
      合同一般按照如下结构来写: 1、首部只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姓名)及某方即可。 2、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信息,放在最后的签章部分写明。 正文按如下顺序写: 1、简单叙述合同目的和订立情况。 2、合同目的(即合同标的)。 3、合同的履行程序。 4、违约责任。 5、争议的解决。 6、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关于合同本身的约定。 首先要写明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基本信息,主要是姓名然后要写清楚合同的标的,写明“
    • 存单质押合同怎样理解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9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该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作为最为普遍使用的质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以客户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单为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存单质押贷款是利率最低、手续最为简便、办
    • 存单质押能否取出存单质押后法院能否查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28
      存单质押之后没有还清贷款之前存单中的金额是不能取出的。存单质押后法院能查封,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 存单质押合同是如何定义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21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该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作为最为普遍使用的质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以客户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单为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存单质押贷款是利率最低、手续最为简便、办
    • 存单质押合同的实质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7-04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该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作为最为普遍使用的质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是指以客户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单为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存单质押贷款是利率最低、手续最为简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