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执行异议案件的裁定时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8:21:18 292 人看过

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办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法院在收到执行异议后,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

商标异议裁定期限是多久

《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异议答辩流程:

1、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异议答辩申请资料(1—5个工作日)

2、商标局正式受理,下发异议申请受理通知书。(1个月左右工作时间)

3、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异议注册申请,并发出《商标异议裁定书》(18个月左右)

注:所涉及的文件如下:

1、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异议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7: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提出执行异议的时间规定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执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一、执行异议审查期限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日内提出申请。二、执行异议审理期限规定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办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法院在收到执行异议后,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
    2023-02-17
    205人看过
  • 对执行异议裁定的复议规定
    一、对执行异议裁定的复议规定执行异议裁定的复议规定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后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异议规定在第二百二十五条前半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和第二百二十七条中:执行过程中,
    2023-06-06
    197人看过
  • 执行异议裁定复议期间是否可以执行
    执行异议裁定的复议期间,是可以执行的。如果具有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同意等情形的,则可以裁定停止执行。一、行政复议效力的具体表现①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时,无论当事人意思表示如何,行政复议决定书已经作出并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提出再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②行政复议不是终局裁决时,当事人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而提起诉讼后,原行政复议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政复议决定从起诉期届满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③行政复议决定诉讼在诉讼期间,除非被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或者原告申请停止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回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益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或法律、法规个别规定停止执行的以外,行政复议决定一般仍具有执行力。二、交通违章申请行政复议
    2023-06-27
    463人看过
  • 执行异议案是否应裁定准予执行
    2008年8月15日,A市物价局向该市辖区内一负责房地产开发的B公司作出了一份《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该《通知书》明确责令B公司改正其价格违法行为,限期将已核实的多收价款3554425元,及其余已发生的多收价款一并退还交款人。同年9月8日,B公司向A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后市政府作出了维持物价局《通知书》的复议决定。2009年1月23日,B公司向辖区内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孙某等购房业主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经基层法院审理认为物价局的《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但其中要求B公司将其余已发生的多收价款一并退还交款人,这一行政行为存在瑕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B公司仍不服,上诉至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遂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行政
    2023-06-06
    61人看过
  • 执行中止的裁定异议
    撤销仲裁裁决
    执行中止制度是法律为了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定情况而做出的规定,旨在提高执行效率。在执行实践中,中止执行的适用对于解决执行工作中碰到的具体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中止执行制度缺乏一定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因此存在着一定的消极影响,不利于及时、有效地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2023-03-02
    232人看过
  • 执行中止的裁定异议
    执行中止制度是法律为了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特定情况而做出的规定,旨在提高执行效率。在执行实践中,中止执行的适用对于解决执行工作中碰到的具体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中止执行制度缺乏一定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因此存在着一定的消极影响,不利于及时、有效地保障申请人的权益。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2023-06-12
    22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议的执行异议裁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3
      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零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
    • 案外人异议的执行裁定书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2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经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驳回其异议;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中止执行。 驳回案外人执行异议裁定送达案外人之日起十五日内,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
    • 执行裁定书下达后提出异议的时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9
      理由成立的;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当事人;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 执行异议的裁定书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4
      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零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
    • 异议裁定裁定时间规定有哪些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时间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4
      1、法律对管辖权异议审理期限规定如下 (1)提交。收到起诉状后15天答辩期内提交。 (2)审理。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天内审理完毕。 (3)上诉期。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当事人应在10日内上诉。 (四)上诉审查。二审法院应在立案后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民事诉讼法》第164条:人民法院审理裁定的上诉事件,必须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天内作出最终裁定。 2、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限。 管辖权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