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患者在工作中死于术后并发症,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1:32:41 457 人看过

从1990年起,赵一直在费县的一家酒厂工作。2017年9月19日7时10分,赵某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出现昏迷。10时45分,当地医院诊断为脑出血破入脑室、脑疝、动静脉畸形,并给予手术治疗。2017年9月20日16时20分,赵某因术后并发症死亡。赵某的近亲向酒厂申请工伤赔偿,但酒厂以赵某死于术后并发症为由拒绝。赵某的近亲属自行申请工伤后,对结论不服,经审理后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在本案中,赵某确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后48小时内死亡。赵某的死亡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范围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原劳动部1996年颁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明确规定规定了工伤的范围。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伤、致残、死亡的,认定为工伤,其范围如下:

1。从事日常生产、工作或者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从事与本单位重大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但未经从事科学实验的单位负责人指定,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与本单位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因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或因工作压力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丧失全部劳动力

因公负伤

抢险、救灾人员,营救和其他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

因工致残、因战致残的士兵恢复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

<8。因公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受伤、失踪,或突发疾病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丧失全部劳动力的。在合理时间内,通过其他合理途径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属于工伤。

(1)在合理时间内,通过工作地与居住地之间的合理途径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事故,经常居住地和单位宿舍(二)配偶、父母、子女在合理时间内往返工作地和居住地(三)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活动的,(四)在合理时间内通过其他合理途径上下班(上下班途中受伤,是指在合理时间和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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