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09:33:50 365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2)征得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3)由城市规划部门按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地。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鼎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到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及现场查看,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审批证件《肇庆市鼎湖区砍伐、迁移树木(占用绿地)审批申请表》;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或4个工作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及现场查看,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审批证件《肇庆市鼎湖区砍伐、迁移树木(占用绿地)审批申请表》;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4(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肇庆市鼎湖区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讯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用地审批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许可申请事项主体、程序、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路政管理的规定。2.各种构造物和设施穿越既有公路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等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还应满足其对既有公路远期规划、公路建筑限界、安全视距、交叉角度和墩柱设置位置的要求以及不影响既有公路养护和功能发挥。3.设计、施工、施工险情应急方案应当有国家规定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文本,所提交的文本已经监理单位或者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属于内部技术审查把关的涉路工程,应当由具有技术审核权的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的审查并出具了同意意见的书面报告。4.所提交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以及处置施工险情、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符合相应规范要求,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的结论明确、观点直接、结构完整、报告名称正确。5.许可事项直接
    2018-03-12
    130人看过
  • 东莞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办理是什么流程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http://shenbao.dg.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网上预审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申请人打印网上申请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作退件处理。2.受理。网上提交申请事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确认受理申请。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说明原因,5个工作日内退回不予受理。本事项在网上办理的,本局在受理环节将以短信告知或网上打印的方式出具相关的收件凭证、补正材料通知及受理凭证。3.提交纸质材料。经网上预审通过的事项,申请人将纸质材料报送接收部门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办事窗口,并提供原件核对;接收地址:东莞市莞城莞
    2023-05-28
    351人看过
  • 鹤山占用城市绿地的审批办理哪些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申请:1)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在北湖公园、南山公园、鹤山公园、南岸公园内占用城市绿地的。2)因公益性市政建设或市政、交通、电力和通信等部门,因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工程项目占用城市绿地1500平方米以下的。二、法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07年)全文条款表格《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城市绿化条
    2023-05-28
    296人看过
  • 云浮云城区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办理步骤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城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云城区城镇综合管理和执法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听证及履行价格(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
    2023-05-28
    98人看过
  • 雷州1.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办理程序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湛江市**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公共服务中心公用事业局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公共服务中心领
    2023-12-12
    380人看过
  • 茂名电白区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办理钱
    一、办理费用不收费二、办理时限10(工作日)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审核意见及附图;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
    2023-05-13
    223人看过
  • 汕头潮南区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办理需要的条件
    一、办理条件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因绿化改造、工程建设、临时占用潮南区区级管养的公共绿地的单位和个人。2.符合下列部分条件,可提出申请:(1)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2)征得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3)由城市规划部门按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地。二、办理费用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决定。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绿地的,占用者应当缴纳临时占用绿地费,并到城乡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因紧急抢险救灾,可先予临时占用,并在占用后二日内按规定补办手续。
    2023-05-28
    59人看过
  • 珠海高新区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办理条件是什么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因建设或其他原因确需占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2)占用城市绿地不会对城市景观造成大的影响。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办理地点珠海市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一楼四、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第二十二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必须向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同意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粤府令第172号)(2012年)全部全部《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
    2023-05-11
    39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合法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4
      不合法。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第二十八条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据此,你们可以向当地城市园林绿化部门投诉,要求归还你们的绿地。
    •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交通违章费用如何收取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6
      1、不收取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 2、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 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补偿标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因建设或其他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临时占用期满,应当按要求恢复绿地。对城市绿地及设施造成损害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 肇庆市鼎湖区产假时间表到门前岗大城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12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 故意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该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使用性质,因建设或其他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临时占用期满,应当按要求恢复绿地。对城市绿地及设施造成损害的,应当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