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原因是指由对犯罪的形成与变化具有决定作用的致罪因素所构成的动态系统。犯罪的社会因素包括许多,诸如公共管理及家庭情况、教育程度、工业及经济发展状况、司法状况、社会治安,以及立法情况、民事和刑事法律制度等。犯罪主体原有的个性心理结构与犯罪心理的形成有密切关系。犯罪学理论指出,犯罪是犯罪人在特定心理支配下、在特定犯罪情境中同被害人利益冲突的结果。无论哪种犯
罪,从最轻微的到最残忍的,都不外乎是犯罪者的自然心理机制和生理状态,其所处的自然条件以及生活或工作的社会环境三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暴力的制造者是有完全责任能力的成年人,事件的责任和事件的原因都主要在于其本人。当前,大学生暴力犯罪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缺陷以及不良社会环境,是造成大学生暴力犯罪的重要原因。德国刑法学家刑事社会学派的集大成者李斯特提出了著名的犯罪原因二元论,即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社会因素是指犯罪人周围的环境,特别是经济环境。在社会因素与个人因素中,他更强调社会因素对犯罪发生的作用。他说最好的社会政策,也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影响大学生犯罪的外在条件包括家庭、学校、社会三个方面。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老师,先人为主的家庭环境不和与不完整,父母的不良言行、品行及教育方法以及家庭的经济状况,对人一生的心理、品德、爱好和思想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有专家根据对众多案件的分析认为单亲、弱势、贫困家庭的学生更易成为校园枪击事件的潜在主角。有些来自贫困家庭的在校大学生,由于拮据的经济条件使他们的行为习惯易受到城里同学的嘲笑,极为脆弱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产生强烈的自卑感而形成极端的心理障碍,表现为偏执、自负、多疑、焦虑、冷漠、狭隘与狂妄,最后变成仇视而引发暴力犯罪。如从年月日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杀死四名无辜同学事件的案例上就可以看出,当事人偏执的态度、孤僻的性格、自闭的人际关系环境导致他们不能面对挫折,不会调节情绪,缺乏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归属感。加之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就业率,学校忽视道德品行教育,欠缺心理素质与法制教育、教师的行为教育都对大学生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目前,高校周围网吧、娱乐场等随处可见,网络色情、暴力不健康的内容比比皆是,还有很多公寓、出租屋也是藏污纳垢的场所,是邪恶滋生的温床。事实证明,大众传媒中淫秽、色情、凶杀、恐怖等不良的内容,也是一种重要的犯罪诱因。正是由于在这些犯罪的大学生成长经历中,没有体会到家庭、社会、学校所给予的情感满足,就造成了其冷摸的性格,使之不能以正常的情感手段实现与社会的沟通,从而偏执认为,既然社会不爱我,我也就没有必要爱社会的畸形心理,最终导致他们的暴力犯罪行为。其次,不少犯罪大学生法律意识、道德观念淡薄,对是非辨别力差。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对法律的看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程度等等。在校大学生刚刚步人成年,身心处于转变时期,自我控制能力差、易冲动、好奇心强,极易受到外界的干扰和影响。部分在校大学生学习意识不强,进了大学校门就沉溺于网络,对色情或暴力等不良信息和资讯缺乏独立的判断能力经不住天花乱坠的诱惑有的则是缺乏人际交往经验,交结了有劣迹的人员并与之为伍,被引诱、教唆而走上邪路歧途。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渴望人格上的独立,希望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不愿受管束。这种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管教时,受挫的心态轻则对抗,重则予以报复,甚至导致暴力犯罪。大多犯罪的学生对法律知识仅仅停留在书本上,没有与自己的社会行为联系起来,也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尽管现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大学生的必修课,但不少教学仅停留于课堂表面的形式化过程,以致于许多在校生在酿成大祸被判刑时才对自己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后悔不已。在心理因素方面,校园枪击事件的发生首先与报复心理有关。美国的校园枪击事件,以鲜血和生命的代价唤起了研究在校大学生暴力犯罪的学者的思考。
再次,不正确的恋爱观以及近年来大学扩招带来的管理滞后,也是导致大学生中出现暴力犯罪不可忽视的原因。随着年龄的增长,大学生的心理特点也发生了改变,特别是进人青春期后,他们有了情感等方面的需求。有些学生在追求女友时遭遇困难而不能摆脱烦恼,感情受挫,于是走上了极端。如年月中旬,发生在河北大学的校园杀人案就是因为恋爱间题。原本很要好的两名男同学,因为同时爱上一名女生,后来拔刀相见,致使一名男同学丧生。这种心理上的不成熟与所谓的为爱决斗注定是一场暴力。恋爱观实际上是人生观的反映,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就有什么的恋爱观。大学是对青年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学校的教育环境也影响着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随着就业压力的加大,特别是一些大学重专业轻德育,重技术轻法制,对预防在校大学生犯罪认识的不足。年之后,全国各高校普遍扩大招生,大学生管理和辅导员严重配备不足,一名辅导员管理一名大学生已成为普遍现象。近年来,学校的德育和法律教育从总体上看是在不断加强,但是发展不够平衡。这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大学生世界观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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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犯罪的处理: 1、一般大学生为年满16周岁的人,应对其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依照法律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 2、量刑时应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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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131、未成年犯罪为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相关案件禁止媒体旁听,判决书也并不能和普通案件一样上网公开。即便校园暴力得到依法严惩,也很少能够进入公众视野。这就给全社会产生了一种错误观感,校园暴力可以得到法律容忍。从这个角度来讲,连云港当地法院对施暴者施以重罚,并在隐去个人信息的前提下向公众披露,有很强的法律示范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恢复人们用法律规制校园暴力的信心。 2、不容忽视的是,青春期青少年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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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犯罪产生的原因啊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5可能生活在不良的生活背景。不良的生活背景是指压抑个性、妨碍人格正常形成和发展的生活经历和环境,如贫困、父母离异、溺爱、缺乏理解与友爱的人际关系等。在这种不良的生活背景下这些都是暴力犯罪产生的原因。据调查,一些犯罪的青少年家庭多是贫困、父母离异,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由于监护人年老体弱,对他们管教不严,加之外界的不良影响,使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如王某抢劫一案,16岁的王某家庭贫困,父母离异,自己过早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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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在校因同学推下床,胳膊暴力性骨折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0具体要看孩子年龄多大。一般以十周岁为界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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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遭学校开除是什么原因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5母亲患有痴呆、生活不能自理,父亲年事已高没有劳动能力,大学生孟某生活在这样的贫困之家。2005年9月,孟某考入某高校。在大学一年级学习期间,他依靠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生活和交纳学费、住宿费。2006年9月,学校将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移交给物业公司后,孟某失去勤工助学的收入。2006年国庆节学校放假后,孟某没有回家,想在济南打工赚钱,然而未找到合适工作。孟某实在没钱了,家里更是没钱,便产生了抢劫的念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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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混在学校犯法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81、混进学校可能涉及行政治安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