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合同义务类型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7:30:30 62 人看过

合同义务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1、合作义务。即双方共同努力促进合同成功的义务。当事人无力或者无意缔约的,恶意谈判或者恶意终止谈判损害对方利益,有证据证明该行为的,违反合作义务;

2、告知义务。也就是说,情报提供义务,包括不向对方表达错误意思的义务,这是告知义务最基本的解释;

3、保护义务。也就是说,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相互促进,保护对方的人身和财产权不受侵犯。同时,不得滥用经济优势,胁迫对方,对对方施加不当影响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或者急需,取得不当利益;

4、保密义务。也就是说,对方在缔约谈判过程中知道的个人身份、财产状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使用。

先合同义务的内容及如何解释先合同义务

即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务。“在契约缔约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导致合同最终不能成立的情况。如发现新的伙伴、提出新的要求等,不断的修改协议导致合同的缔结无限期的拖延,要求对方出让某些利益或使对方承担更多的债务等。

若当事人一方无力或无意缔约的情况下,恶意谈判或恶意终止谈判损害对方的利益并且该行为有证据证明的,这就违反了协力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1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先合同义务相关文章
  • 合同附随义务的类型及其特征
    (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一般而言,合同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种,而且这些义务在合同成立之初就已经被确定。但是,附随义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行,视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遵守一定的义务,以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3)附随义务具有法定性。民法典属于私法范畴,民法典中的大多数条款均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契约自由原则的框架内自主决定合同内容,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具有任意性;而附随义务则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即使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也不影响该种义务的存在,而且,此类义务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也无权废止。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的责任是什么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的法律责任。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
    2023-07-11
    276人看过
  • 优先合伙人有什么义务
    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2、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3、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4、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5、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6、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7、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8、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
    2023-03-19
    449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解除合同
    先合同义务
    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一、先合同义务与缔约过失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1、先合同义务是缔约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依法承担彼此基于诚信原则产生的遵守信用义务。2、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二、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区别性质上看两者都属于附随义务,严格的来说两者都是不存在与合同关系存在内,而是存在一合同关系的一前一后,虽然两者看起来都是法定义务,但实践中往往习惯上好多地方也都需要他。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
    2023-02-26
    162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概念
    先合同义务
    合同义务主要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但现代民法典上的合同义务来源多样化,导致违约责任概念的改变。传统民法典认为仅仅只是当事人约定的义务才能称为合同义务。违反约定的义务才是违约责任。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先合同义务存在的时间界限先合同义务产生于何时,又终止于何时,无疑对于当事人以什么样的根据提出请求至关重要。合同成立后,在不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基于合同的约束关系,自然互负因合同而产生的一系列义务,包括主义务、从义务、附随义务等。至于说前述合同成立后各种违反义务的具体形态及其法律后果以及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等,应让诸违约责任制度的完善加以解决
    2023-08-16
    302人看过
  • 规定中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概念是什么
    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举两个列子: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在出卖人要约的条件下自己不会买受,却仍然出于恶意,一再以种种理由与方式与出卖人磋商,最终合同不成立,却导致出卖人不能及时出卖标的物,间接蒙受损失。又如出卖人为使买受人更充分详实了解标的物,可能要介绍一些有关标的物的数据资料、生产工艺等商业秘密,这时如果买受人不遵守先合同义务的规定,就可能会使出卖人权益受损。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消灭后,缔约双方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以维护给付效果,或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终了的善后事务的合同附随义务。根据规定:“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
    2023-04-13
    384人看过
  • 先履行合同义务与后履行合同义务是什么意思
    不一样,性质上看两者都属于附随义务,严格的来说两者都是不存在与合同关系存在内,而是存在一合同关系的一前一后,虽然两者看起来都是法定义务,但实践中往往习惯上好多地方也都需要他。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举两个列子: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明知标的物在出卖人要约的条件下自己不会买受,却仍然出于恶意,一再以种种理由与方式与出卖人磋商,最终合同不成立,却导致出卖人不能及时出卖标的物,间接蒙受损失。又如出卖人为使买受人更充分详实了解标的物,可能要介绍一些有关标的物的数据资料、生产工艺等商业秘密,这时如果买受人不遵守先合同义务的规定,就可能会使出卖人权益受损。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
    2023-04-19
    496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附随义务从给付义务
    一、先合同义务附随义务从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别:目的或功能上的差异,不确定性的程度是不同的,法律或协议的可能性是不同的,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先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别:这主要是由于合同义务的时间不同,合同义务是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直到合同成立.(一)附带义务的概念:国家立法没有明确规定义务的含义,因此学术界不同意。附件是一种广义和狭义的概念,包括合同的义务、合同的义务和合同的义务。附带义务的范围是指合同的过程,帮助履行主要的支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他认为担保债务与债务之间的关系,除了支付义务之外,基于诚信原则,它是双方之间的保护、照顾、通知义务、忠诚和协调的努力。(二)从支付义务的概念上看,从支付义务到义务,它不是独立的含义,只有承担主要支付义务的义务。存在的目的不是为了确定合同的类型,而是为了保证债权人的
    2024-03-15
    177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是先合同义务
    一、什么是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二、先合同义务的内容1、协力义务即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务。在契约缔约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导致合同最终不能成立的情况。如发现新的伙伴、提出新的要求等,不断的修改协议会导致合同的缔结无限期的拖延,要求对方出让某些利益或使对方承担更多的债务等。若当事人一方无力或无意缔约的情况下,恶意谈判或恶意终止谈判损害对方的利益并且该行为有证据证明的,这就违反了协力义务。2、告知义务即情报提供义务,其包括:不向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义务,这是告知义务最基本的解释。如不欺诈的义务,不作错误陈述的义务等。合同订立之前重要事项的告知义务。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主要指产品制造人应在其产品上附使用说明书或向购买人告知使用方法。瑕疵告知义务。即
    2023-02-27
    236人看过
  • 债务重组定义是什么,类型有哪几种
    一、债务重组定义是什么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二、债务重组的类型有哪几种债务重组的类型有三种,具体如下:1.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2.债务豁免。债务豁免是指负债企业以低于债务帐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即债权人豁免负债企业的部分债务,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豁免部分债务带来的损失,应记入债权人当期营业外支出,但负债企业不宜确认债务重组收益。3.债务抵消或债的混同。债务抵消分为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两类。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三、企业债务重组的影响企业债务重组的影响如下:1.对债务人财务的影响1.1可使债务人的负债减少,从
    2022-06-19
    182人看过
  • 分析不同承担义务人的法律义务类型
    法律义务根据不同种情,分以下几种类型:1、根据责任行为违反的法律性质,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违宪责任;2、根据主观过错在法律责任中的地位,分为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3、按照行为主体的名义,分为职务责任、个人责任。根据承担义务人的范围法律义务可分为什么和什么法律义务可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积极义务是以自己作用为客体的形式表现出来,用积极主动的形式去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样的行为具有法律意义。消极义务是指不作为主体保持沉默,但是同样也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叫作消极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2023-07-16
    59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如何理解
    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后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消灭后,缔约双方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应负有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以维护给付效果,或协助对方处理合同终了的善后事务的合同附随义务。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的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主要就在于义务产生的时间的不同,先合同义务是产生在缔约过程中,到合同成立为止。而付随义务则是伴随着合同的产生、履行、消灭的全过程。先合同义务只是付随义务的一部分,而付随义务要包括先合同义务,只是为了缔约过失责任而区分。性质上看两者都属于附随义务,严格的来说两者都是不存在与合同关系存在内,而是存在一合同关系的一前一后,虽然两者看起来都是法定义务。日
    2023-08-01
    222人看过
  • 合伙的含义和类型是什么
    合作关系的含义和类型是什么?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名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无上限)。普通合伙也包括特殊普通合伙在特殊普通合伙中,如果一个或多个合伙人在其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债务,则应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2023-05-07
    44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先合同义务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先合同义务有说明义务、保密义务以及协助义务。说明义务是指劳动合同双方缔约过程中通常会就对方提出与工作相关的问题,被提问方有义务如实回答的义务,被提问方需要尽到说明的义务,具体对说明义务、保密义务以及协助义务的介绍如下:(一)说明义务劳动合同双方在缔约过程中通常会就对方提出与工作相关的问题,被提问方有义务如实回答,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要求。但针对双方的地位,该说明义务应有所区别。对劳动者而言,首先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其与招聘职位直接相关的基本工作技能、经验、经历、学历以及健康状况等信息,但这是用人单位应尽的谨慎义务,应由用人单位主动进行了解,除非劳动者自身存在不适合所应聘工作岗位的情况,否则劳动者没有主动说明的义务;其次,用人单位了解的情况应限于与工作岗位直接相关,为保护隐私的需要,应聘的劳动者有权拒绝提供已婚、未婚、分居、离婚、同居或是否已怀孕、将怀孕等家庭状况。对用人单位而言,其
    2023-06-17
    285人看过
  • 先合同义务与先契约义务与附随义务是如何的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什么是先契约义务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什么是附随义务附随义务在我国《民法典》中应严格定义为狭义的概念。其设立的目的在于一是促进实现主给付义务;二是维护对方的人身或财产利益。相关知识先合同义务存在于缔约过程,其起止时间分别为“要约生效”与“合同生效”。作为合同附随义务,先合同义务之产生与存续依赖于缔约行为及当事人对合同生效之期待。先合同义务突出的特征在于义务的法定性与附随性。先合同义务法律制度的价值在于体现民法衡平、
    2023-02-23
    23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和承担的法律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其种类和形式有诚信缔约义务、告知、协助、保护、保密等。... 更多>

    #先合同义务
    相关咨询
    • 双方都有义务的合同类型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06
      双方都有义务的合同类型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呈对应状态,即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
    • 合同义务有哪些? 什么叫先合同义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7
      先合同义务包括的内容有: 1.协力义务。是指缔约双方共同尽力促成合同缔结成功的义务。 2.告知义务。 3.保护义务。在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尽必要的注意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4.保密义务。缔约谈判过程中,对方的个人身份、财产状况、商业秘密等信息进行保密。
    • 买卖合同的类型有哪些?买卖合同中双方有什么义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4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法。对于买卖双方来说,买卖合同都是在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也是为以后出现纠纷提供一个解决的办法。那么,买卖合同的类型有哪些?买卖合同中双方有什么义务?买卖合同中要注意什么?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林树昌律师解析。买卖合同的类型有哪些?分期付款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
    • 什么叫先利用合同确认义务先利用合同义务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08
      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合同生效之前所发生的,应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法律义务。[1]它是建立在民法诚实信用、公平原则基础上的一项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公平原则的具体化。它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互相保护、通知、保密、协作及诈欺禁止等义务。
    • 违反后合同义务的类型,后合同义务纠纷如何处理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9
      一、违反后合同义务的类型 (一)用人单位不当作为。用人单位对离职证明的记载或评价随意性极大,某些不恰当(非恶意)的记载或评价无疑对劳动者的再就业产生不良影响。例如有的用人单位记载了劳动者与工作无关的不良生活习惯;有的则用“群众基础差”等模糊语言对劳动者进行主观评价;还有的操作失误、张冠李戴,待发现错误后直接涂改,导致新用人单位因涂改内容对劳动者产生不良印象。 (二)用人单位拒不作为。劳动关系终止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