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与看病报销的相关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22:00:16 266 人看过

医保缴费正常看病不能报销的的原因有:

1、某些情况是不能报销的,如第三方责任、犯罪、酗酒、自杀、整容、性病等;

2、如职工生育要报生育险、属工伤的要报工伤险;

3、违规行为,如某病不符合入院指标、住院期间请假回去上班上课、住院期间经常不在医院等;

4、看门诊把每年的定额用完而导致看门诊没得报。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补充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有哪些?

不报类型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基本知识

起付标准最低为250元

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0元;一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不同的支付比例:

1.城镇非从业居民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承担60%。

2.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

两种门诊大病费用可报销

据介绍,门诊大病包括: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和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

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门诊治疗慢性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报销流程

住院实行挂账结算,参保居民预交一定费用(含起付标准和需个人自付费用的押金)后住院治疗,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核算确定统筹金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

参保居民因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时需提供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长期、临时医嘱的复印件、住院费用分解单、住院票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和所住医院级别证明等材料。

参保对象

居民医保适用于市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

1、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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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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