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刑诉中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1:15:32 263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刑诉中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刑事案件案件对被害人或者其家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五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①主体适用范围。

主体范围指因精神损害赔偿而有权提出诉讼请求的公民和组织。直接受害人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之诉,没有争议。

②客体适用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

1、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权。

还有,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些权利结合在一起,保护了人作为生物有机体所固有自然属性上的人格利益。从而使权利主体自身生存,活动和发展所需的各种条件、基础和社会评价得到满足和实现。将精神损害赔偿的客体做出了扩大,其中生命健康权,隐私权等第一次以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是符合有损害就有赔偿这一基本精神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刑事赔偿中法律精神损害该怎么赔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权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的后果;(4)侵权人的利润;(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被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和死亡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刑事赔偿的法律责任对工作人员来说,刑事追偿是一种惩戒性的法律责任。刑事追偿是对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否定和谴责,其目的之一是抑制工作人员的随意性,督促其尽职尽责,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慎重行使国家赋予的法定职权。就此而言,刑事追偿是国家对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一种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2023-08-06
    152人看过
  • 民法典中签订旅游合同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民法典中签订旅游合同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吗可以,但是有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聚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怎么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
    2023-04-18
    279人看过
  • 本案中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否支持
    2007年10月18日,罗某因车祸到某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股骨中段粉碎性开放性骨折,医院于2007年10月19日对罗某施行梅花针内固定术,后治疗出院。2008年3月5日罗某到医院复查时,才被告知内固定物梅花针已经断裂,经多次与医院协商未果,遂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6261.57元,误工费2896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法院审理该案后,就其裁决出现了不同意见。首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6261.57元,误工费28968元,因罗某是车祸后造成左大腿骨折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其左大腿骨折是车祸的直接后果,不是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直接后果,况且骨折病的恢复都有一个过程,延迟愈合也是骨折病常见的情况,其本身不属于医疗损害后果。在治疗骨折病的过程中,内固定物(本案中即梅花针)断裂也是常见的并发症--所谓并发症就是一种疾病发生后伴随该疾病而发生的、现有
    2023-06-08
    284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物件损害责任要赔偿精神损害吗
    民法典规定物件损害责任不一定要赔偿精神损害,如果物件没有重大纪念意义,不具备人身属性,那么侵权人只需按照物件实际价格给予被侵权人赔偿即可;如果物价对于被侵权人来说有纪念价值,则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地面施工物件损害责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吗地面施工物件损害责任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由此而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
    2023-07-29
    51人看过
  • 根据民法典婚姻精神损害赔偿需要反诉吗?
    一、根据民法典婚姻精神损害赔偿需要反诉吗?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想要获得婚姻精神损害赔偿不一定需要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所以婚姻过错损害赔偿诉讼是可以反诉的。2、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二、反诉都有哪些特征?反诉的特征包括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请求具有独立性、目的具有对抗性等。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2、请求
    2023-06-17
    281人看过
  • 法律规定支持精神损失赔偿吗?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包括: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确认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目前我国法律对于身份权的规定包括亲权、亲属权、监护权等。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例如:结婚的婚戒,与亲人唯一的照片等等。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5、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的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工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吗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权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
    2023-06-28
    109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中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精神损害赔偿制
    《国家赔偿法》中完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从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之对比的角度作为一个自然人,财产权与人身权都是其享有的基本权利。前者是作为人生活的物质基础,而后者是前者的前提。没有人身权,就不可能再去享有财产权,财产权的存在是以人身权为依据的,而人身权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财产的协助的。这两项权力只有得到了保护,才能使人自身生存活动和发展所需的各种条件基础和社会评价得到满足和实现达到“完美”。在现实生活中,对两者损害前者是有形的,而人身权的损害出身体权,健康权之外,名誉权,人格权等大多是无形的,二者的主要区别就是前者可用金钱数字衡量而后者则无法衡量。正是由于二者的区别及计算的差异,各国立法一直重视物质损害而忽视精神损害,从法理上讲是不公平的,因为有损失即有赔偿,人身权受到损害,精神受到伤害应该予以赔偿。从民法对精神损害赔偿之规定的角度众所周知,“精神损害赔偿”已列入民法的赔偿范围。作为民
    2023-06-08
    272人看过
  • 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包括精神损害?
    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包括精神损害,但是应当符合民法典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不包括哪些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不包括特殊责任原则。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责任。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法的核心,决定着侵权行为的分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负担、免责事由等重要内容。它既是认定侵权构成,处理侵权纠纷的基本依据,也是指导侵权损害赔偿的准则。我国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原则与公平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包括以下两点:1、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
    2023-08-02
    85人看过
  • 劳动争议是否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劳动纠纷案件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
    2023-02-19
    425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在民法典中有哪些规定?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致害人的认识态度以及对恢复受害人的权益的态度;2.侵权的手段、场合和次数、行为方式、持续时间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影响较为严重的,其赔偿数额应相对较高。该损害还应结合受害人的受伤情况、伤残等级评定,等级越高,赔偿数额越高;反之,赔偿数额低。如果出现植物人、瘫痪人、孕妇胎儿死亡等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应作为特殊情况考虑提出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身份、社会地位、知名度、性别、年龄、职业情况、家庭状况、经济能力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赔偿义务人为自然人或单位、法人,对赔偿的支付能力和判决后实现执行的
    2023-07-06
    237人看过
  • 孕妇在交通事故中流产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获支持
    前一段时间,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车祸遭遇流产而索赔的案件,受害人获赔精神抚慰金4000元。去年10月20日21时,王某驾驶摩托车,在双岗路口东侧附近由西向东行驶时与相对方向骑自行车的陈某相撞,造成陈某受伤。当时陈某新婚不久已有两个月的身孕。陈某受伤后即被送往医院,因伴有少量下身流血及腹痛,被医院诊断为先兆流产。陈某于当晚入院治疗,并于10月26日施行人流术,当月31日出院。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经查,肇事车辆在合肥市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出院后,陈某要求肇事司机王某赔偿其医疗、误工、护理等费用6000余元,另外因其痛失腹中胎儿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并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支付上述费用。庭审中,保险公司认为,陈某全身受伤是事实,但只是一般的受伤,因车祸摔倒并不一定导致必然流产的结果,也未构成伤残,对其主张的精神损害抚
    2023-06-05
    155人看过
  • 《民法典》中无效婚姻受害方可得到精神赔偿吗
    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受害方可得到精神赔偿吗《民法典》中无效婚姻受害方可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无效的婚姻是一方过错造成,并且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所以受害人可以主经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因素有哪些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过错作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对于侵权行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是至关重要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区别故意和过失在精神损害赔偿中意义是较大的。因为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一般与损害程度密切相联。侵害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对受害人所产生的精
    2023-04-13
    28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另行提起精神赔偿民事诉讼的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200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0次会议通过)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云高法〔2001〕176号《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被害人就刑事犯罪行为单独提起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此复
    2023-06-05
    131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起诉损害财产赔偿
    一、民法典中如何起诉损害财产赔偿民法典对如何起诉损害财产赔偿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法院提起财产损害赔偿诉讼的,当事人要准备起诉材料,如起诉书、证据等,然后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
    2023-05-18
    303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赔偿有精神损失费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2
      民法典规定,医疗事故如果造成受害人或者受害人亲属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
    • 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能作为判决支持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5
      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赔偿,对此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该批复进一步明确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精神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支持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9
      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问题,一个是刑事案件,一个是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可能会造成民事侵权,这也是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可以附带民事诉讼的缘由,附带民事的诉讼中是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是考虑到被告人承担了刑事责任,大部分没有其他经济负担能力,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加重了犯罪人的负担,不利于改造,有可能还无法实现赔偿责任。其实,在刑事附带民事中,你也可以不附带民事诉讼,而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样就可
    • 刑事案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能支持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
      对医疗费部分凭医院票据能够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能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2)17号]批复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在该刑事案件审结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03年5月2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做出答复,根据该批复的精神,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在刑事案件审结后以另行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中含有
    • 精神损害赔偿存在于民事诉讼中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9
      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47号《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2款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依据《解释》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