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08:02:14 410 人看过

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1、股东之间内部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2、股东的股权是对外转让,即转让给公司外部的人,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除了上述两点的规定之外,公司法也给实践中的公司一定的自由权利,即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载明转让事项。这意味着,只要股东对股权转让规则在章程中有了明确的约定,即可按约定的方式转让。

一、退股 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公司成立后,严格来说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股东可以将自己拥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当然在一些法定情况下,还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手上的股权。只要实际能够将自己手里的股权全部转让出去,那么也可以视为股东退股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如果其他股东在接到转让通知后三十日内,既没有答复,也不购买的,或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也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转让。

二、私下签订转让股权的合同是否有效

私下订立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都要查看公司章程的规定,章程中规定可以私下签订,即协议有效,否则该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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