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处理方式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4 17:53:21 223 人看过

一、无效婚姻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处理方式有什么

无效婚姻期间财产的处理: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无效婚姻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区别是什么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仅仅是指欠缺婚姻合意要件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而形成的婚姻;

2.申请的当事人不同。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具有撤销权的婚姻当事人提出。无效婚姻除了婚姻当事人可以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外,国家有关部门门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依职权或者依据法律的规定,提出某一婚姻关系无效的申请;

3.申请的时间不同。可撤销婚姻当事人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必须在法律赋予其行使撤销权的期间内提出,超过该期间,撤销权消灭,无效婚姻在提出婚姻无效的申请时,往往以客观是否存在着法定无效婚姻的情形为准;

4.侵害的主体不同。可撤销婚姻多数为违反私人利益的行为。无效婚姻的情形多是违反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n(一)重婚;\n(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n(三)未到法定婚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一般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如何分割财产?
    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判决。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解除了同居关系的财产怎么分配在我国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的分配办法:1、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若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二、会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2、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
    2023-04-07
    175人看过
  • 无效婚姻生孩子可以吗,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无效婚姻生孩子可以吗可以,此时是属于非婚生子女。说到非婚生子女,从字面上理解就是不是法定夫妻所生的子女,换句话说,就是未婚生育的子女。未婚男女或已婚男女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所生的子女、无效婚姻和被撤销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被丈夫否认为婚生子女以及妇女被强奸后所生子女等,均属于非婚生子女。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条件的违法婚姻。《民法典》第1054条明确规定:“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与“离婚”在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其明显区别体现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各归各,而“离婚”将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无效婚姻”情况中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而“离婚”情况中的子女是婚生子女。由于宣告无效婚姻意味着对已存在的“婚姻”使其从根本上丧失婚姻的效力,因此宣告婚姻无效必须严肃慎重。我国的无效婚姻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宣告。其他
    2024-01-14
    202人看过
  • 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怎么办
    一、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怎么办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的解决方式是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子女抚养费怎么给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标准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按父母固定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但如果父母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计算。三、无效婚姻在同
    2023-11-25
    332人看过
  •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在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如下: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效益;3、知识产权收入;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因此,接受彩礼的一方,如果将彩礼用于购买婚后财产,彩礼转化的财产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彩礼和礼物是亲戚朋友和领导同事对新人的祝福。不同的习俗导致对彩礼的认定不同。大多数情况下,彩礼是明确送给男女的,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这部分礼物应该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
    2023-07-05
    450人看过
  • 如何处理婚姻无效期内财产
    一、如何处理婚姻无效期内财产婚姻无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如何结束重婚无效婚姻对于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对于导致婚姻无效的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向其主张损害赔偿。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
    2024-01-13
    276人看过
  • 婚姻无效期间怎么分割财产
    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的因素进行判决。一、有离婚证还在一起生活算什么呢离婚后还住在一起只能算是同居关系。没有法律规定男女不能同居生活,或者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同居生活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根据以上来看,你们最好办理复婚手续,不然的话,以后很多权益不受保护的。二、没有结婚证但有小孩怎么离婚没有结婚证的,不属于婚姻关系,不需要离婚,直接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即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
    2023-03-29
    167人看过
  • 婚姻中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
    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双方约定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可以转化为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支配权,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
    2023-07-04
    164人看过
  • 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一、无效婚姻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3.在
    2023-10-16
    134人看过
  • 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是共同财产吗
    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六类: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女方的嫁妆;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失赔偿金等;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夫妻一方的专用生活用品;5、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6、其他应当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如下岗职工买断工龄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依照上述规定和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
    2023-04-26
    492人看过
  • 怎么确定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属关系
    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属: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一、怎样处理可撤销婚姻财产可撤销婚姻财产的处理:1、双方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视为个人财产。双方继承和赠与的财产按个人财产处理。解除可撤销婚姻时,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2、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份共同处理
    2023-03-08
    406人看过
  •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和财产的法院处理方式
    法院处理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关系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分别是:1、按照有利于子女利益的原则以及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子女由哪一方抚养;2、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按照共同债权、共同债务处理。我国法院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及财产关系的处理是合理的。代孕所生的子女如何认定代孕子女的认定:1、基因父母。基因父母,即提供精子和卵子的男女,即代孕下一代的基因提供者;2、孕育母亲。孕妇,即为代孕子女提供孕育条件的妇女;3、养育母亲。养育父母,顾名思义,是抚养代孕子女长大的人;4、父亲的确定。父亲的确定是根据母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推定的。这种判断方法是基于传统时代孩子出生的唯一方法是从受孕者的子宫出生。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
    2023-07-01
    193人看过
  • 无效婚姻案件的法律处理方式
    一、无效婚姻案件的法律处理方式无效婚姻案件的法律处理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2.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3.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4.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二、无效婚姻的情形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提
    2023-08-15
    320人看过
  •  婚前财产在婚姻中的处理方式
    本文介绍了婚前财产继承的规定,包括如果没有遗嘱,婚后的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存在遗嘱,将按照遗嘱中的规定办理;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将按照协议中的规定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结婚前,婚前财产的继承方式遵循以下规定:-如果没有遗嘱,婚后的继承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存在遗嘱,将按照遗嘱中的规定办理;-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将按照协议中的规定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 定 继 承 有 哪 些 ? 第 一 顺 序 、 第 二 顺 序 需 了 解法定继承是指在继承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由法律规定的一定顺序的人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为:配偶、子女、父母。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存在,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3-09-04
    424人看过
  • 婚姻被撤销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是共同共有吗
    在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中,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其他情况按共同共有处理。在共同共有中,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并不是按照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因此原则上应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后,方可行使对共有物的使用、收益等权利。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各共有人则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律师补充:在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如果当事人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异议,首先按照协议约定处理。这是因为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双方在法律上并不是配偶关系,而只是同居者。夫妻财产制所调整的财产,是以合法的配偶身份关系为前提的,无效婚姻或被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并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此期间所得的财产,不能当然地视为双方当事人共同共有,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一般共有财产的最大区别在于,夫妻共
    2023-05-06
    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无效婚姻无效的财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8-04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婚姻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 怎么认定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如何认定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重婚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二、无效婚姻期间财产如何处理《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在同居期间所
    •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如何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2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婚姻中的当事人在法律上并不是配偶关系,而只是同居者关系,不适用《民法典》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在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后,对于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处理;对于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如劳动收入、因继承、遗赠而获得等除外。
    • 婚姻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婚姻无效财产怎么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婚姻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1、当事人所缔结的婚姻依法宣告无效,当事人之间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2、子女的抚养问题,婚姻无效,并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子女抚养,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应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3、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的,另一方无继承权。但根据相互扶养的具体情况
    •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期间所得财产?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对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怎样分割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次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作出新规定:首先宜由当事人协议,同时,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问题,应当着重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十九次会议两次审议的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重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