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程序是口头表达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5:12:30 411 人看过

行政处罚程序,是指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在作出处罚决定和执行处罚决定过程中所要遵循的步骤和方式,包括处罚决定程序和处罚执行程序。行政处罚程序是国家行政处罚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给行政相对人提供发表意见和提出证据的机会,对特定处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行政处罚程序的制定在我国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尊重和保护人权的重要体现。

《行政处罚法》在第五章中分别规定了“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简易程序,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一条规定了一般程序,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三条规定了听证程序。

一、行政处罚的程序

(一)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1、表明身份。它是表明处罚主体是否合法的必要手续,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或委托书。

2、说明处罚理由。执法人员应主动向当事人说明其违法行为的事实,说明其违反的法律规范和给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3、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当事人可以口头申辩,执法人员要予以全面的口头答辩,使当事人心服口服。

4、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客观状态当场制作笔录。

5、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二)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立案。行政主体通过行政检查监督发现行政相对方个人、组织实施了违法行为,或者通过受理公民的申诉、控告、举报,或由其他信息渠道知悉相对方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先予以立案。

2、调查取证。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3、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4、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果当时人要求举行听证,并且确实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会。

5、做出处罚决定。根据《行政处罚法》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条规定,经过上述三个程序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程序是由法律规范所明文规定的,但是根据实际,我们可以知道,在具体的实施处罚行为时,行政机关的处罚行为,只需要口头表述即可,无须采取书面形式,这也就回答了行政处罚程序是口头表达的吗这个问题,行政处罚适用的程序有简易和一般两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3日 0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处罚程序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警告是否可以口头通知?
    行政处罚的警告可以是口头也可以书面形式。口头警告:一是当事人违法违规事实确凿,并且当事人承认此事实;二是口头警告需第三方人员在场,来证明此次警告事情,否则无效!三是口头警告一般为事件造成的后果轻微,可以当场改正、在较短期限内或者在今后的行为可以约束的行为,一般用于一些简易案件后实施的一种行为,三是口头警告需告知当事人,有必要的情况可以请第三方人员见证或者有当事人签字确认。行政处罚警告的执行方式是怎么样的警告只是行政处罚中精神罚的一种具体形式。行政主体依法对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的相对人作出的书面谴责和训诫,这也是其执行方式。警告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制裁性质。警告的目的是向违法者发出警戒,声明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使受罚人精神上受到损害,促使其引起应有的注意和警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
    2023-07-07
    433人看过
  • 检察院有行政处罚权吗,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有行政处罚权吗没有。司法机关不同于行政机关。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检察院是监督机关,都没有行政执法权。但是人民法院和检察院都有权监督、撤销行政执法权产生的行为。说白了就是法院、检察院的权利大于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
    2023-04-19
    300人看过
  • 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口头传唤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处罚以及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等处理措施的案件。本规定所称公安机关,是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第三条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四条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第五条办理行政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六条办理未成年人的行政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保障其合法权益。第
    2023-02-07
    230人看过
  •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中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章行政处罚程序第一节一般程序第七条执法机关依据职权,或者依据当事人的申诉、控告等途径发现违法行为。执法机关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但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报主管领导批准。第八条立案后,执法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可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第九条执法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收集以下证据: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只有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第十条执法人员询问当事人及证明人,应当个别进行。询问应当制作笔录,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如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补正。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应当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作为书证。调取原始凭证有困难的,可以复
    2023-06-02
    194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口头表达标准是什么?
    口头要约有法律效力。当要约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的形式而异:1、口头要约一般在被要约人理解时具有法律效力;2、非口头要约一般在送达受要约人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要约意味着与他人签订合同。口头要约一经作出,就能立即被要约人理解。即要约一经作出,即视为到达。因此,口头要约的生效时间是要约的生效时间。受要约人承诺的,合同成立。当然,如果口头要约发出后没有人承诺,合同就没有成立。违法的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没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
    2023-07-07
    422人看过
  • 行政复议程序的送达
    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复议中的送达行政复议中的送达和诉讼中的送达一样,也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它不仅是把行政复议文书送交给受送达人,使其明白文书的内容,以利于其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复议的顺利进行,更重要的是,送达本身包含了一定的法律后果。如果行政复议文书正式送达受送达人,该受送达人应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例如,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依法送达被申请人后,被申请人应当在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法送达申请人后,申请人不服的,可在接到送达通知书后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没有异议的,即应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在法定期限内既没有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被申请人便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自己依法强制执行。行政复议送达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所谓送达,是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依
    2023-04-27
    46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程序时限程序是多久
    三个月。一般程序的内容,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送达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在三个月内调查完毕,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警察处理不公应该向哪里投诉可通过陈述事实、申辩,跟工作人员讲,也可依派出所给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一般为派出所所在的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或者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受害方,可提起行政诉讼。二、法院作出破产清算的听证条件是什么?1、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3)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4)告知提出听证要求的期限和听证组织机关。听证告知书必须盖有公安机关的印章。听证告知书可以直接
    2023-03-22
    454人看过
  •  警察口头警告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口头警告是行政处分中的一种,不属于刑事处罚,可作为申诫处分。其目的是提醒被处分者注意行为,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其中警告是最轻的一种。口头警告属于行政处分,不属于刑事处罚,通常不会留下犯罪记录。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警告有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意思,属于申诫处分。它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由处分机关选择适用。警告一般适用于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行政处分中最轻的一种。警察口头警告是否算行政处罚?警察口头警告是否算行政处罚,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应当依法定程序实施,并且必须出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此,口头警告是否属于行政处罚,需要查看具体情况。如果警察在执行任务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口头警告,并且该行为人明
    2023-10-15
    366人看过
  •  遗嘱口头表达的有效范围是什么?
    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包括遗嘱必须在遗嘱人面临生死危难时订立、遗嘱内容应体现遗嘱人真实的意愿、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遗嘱必须在遗嘱人面临生死危难时订立;2.遗嘱内容应体现遗嘱人真实的意愿;3.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遗嘱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5.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 嘱 内 容 要 求遗嘱是遗嘱人生前通过遗嘱形式对财产进行处分的一种法律行为。遗嘱内容要求包括遗嘱人、遗嘱继承人、遗嘱标的和遗嘱时间等方面。遗嘱人是指遗嘱人,即遗产的所有人。遗嘱继承人是指在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是遗嘱人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亲属,也可以是遗嘱人的朋友、同事等。遗嘱标的是指遗嘱人通过遗嘱对其财产进行处分的内容,包括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遗嘱时间是遗嘱生效的时间,可以
    2023-09-01
    60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警告的形式是口头还是书面的?
    行政处罚的警告可以是口头也可以书面形式。口头警告:一是当事人违法违规事实确凿,并且当事人承认此事实;二是口头警告需第三方人员在场,来证明此次警告事情,否则无效!三是口头警告一般为事件造成的后果轻微,可以当场改正、在较短期限内或者在今后的行为可以约束的行为,一般用于一些简易案件后实施的一种行为,三是口头警告需告知当事人,有必要的情况可以请第三方人员见证或者有当事人签字确认。书面警告:一般用于证据可能会消失或者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证据会破坏的情况下,执法人员需出示证件并当场下达书面警告告知当事人违法违规事实,经当时签字确认。行政处罚是先立案还是先调查除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2023-07-05
    88人看过
  • 行政处罚程序:行政拘留的实施
    我国新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拘留的程序:首先,由办案机关提出拘留意见,报系统内部法制处审核通过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然后,行政拘留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被拘留人对拘留处罚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拘留的执行程序是什么?1、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持证);2、执行拘留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4、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6、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
    2023-08-12
    360人看过
  • 著作权行政处罚的程序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著作权受到侵犯时,可以申请版权管理部门予以查处,具体程序如下:一、当事人向版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一般情况下,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二、版权管理部门审查申请书的内容版权管理部门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一)审查申请书所列的侵权行为是否属于版权管理部门的受理范围。(二)审查申请文书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14条,申请书应载明以下内容:(三)当事人的自然状况;(四)权利证明文件或者被侵权的作品,制品的样品;(五)要求进行处罚的事实和根据;(六)根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七)委托代理申请的代理人应出具委托书。三、立案调查经过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版权管理部门填写立案审批表,经领导同意批准后正式立案。正式立案后,版权管理部门对当事人提出的侵权事实进行核实,并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和进一步收集证据。版权管理部门在调查取证时,如有必要,可对侵
    2023-06-08
    128人看过
  • 执行行政处罚催告可以口头形式作出吗
    执行行政处罚催告可以口头形式作出的。催告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行政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向其发出通知,告知并催促其自觉履行,并告知其不自觉履行将产生的不利后果。催告的流程是: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一、催告的具体程序是什么?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
    2023-03-30
    241人看过
  • 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是否再次处罚
    一、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是否再次处罚行政处罚程序违法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撤销该行政处罚,撤销行政处罚后,行政机关可以再重新作出行政处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
    2023-06-06
    33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制度。... 更多>

    #行政处罚程序
    相关咨询
    • 口头遗嘱送达的程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7
      1.人当着两个以上可以当见的人,口述遗嘱内容。2.由见证人中的一个人作记录。但不必向代书遗嘱一样向遗嘱人宣读、讲解;如无法作记录,则以见证人的记忆为准。3.见证人必须记录口头遗嘱的年、月、日、时及地点;如不能记录的,必须牢记。4.如情况允许,则记录人、见证人应签名或按手印。应注意的是,口头遗嘱由于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断,则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如遗嘱人病危、临终前等。
    • 行政处罚程序包括哪些内容?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
      所谓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制度。也就是说,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依照法定的次序、法定的形式进行,如果违背了法定的、必要的次序和形式,则视为违法。行政处罚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予以保障。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可以口头口头下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9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不可以用口头的形式作出的,必须要以书面的方式作成文书来进行处理,对于做出强制执行之前就需要先进行催告,对于催告无果的情况下就可以启用强制执行的程序。
    • 什么叫行政处罚程序中的行政处罚的实施顺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26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先进行调查取证之后会对处罚人告知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并且告诉其依据等。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如果发现公民或者是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会依法的给予其行政处罚,同时会客观的公证的进行调查保证每一个人应有的权益。
    • 行政处罚程序中,哪些程序是一般程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5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一、适用范围:除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之外,均适用一般程序。 二、处罚实施程序: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执法人员首先填写《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法制机构填写《立案登记表》。2.调查取证:由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及其它相关证据。3.调查报告:执法人员应在7日内调查终结,并向法制机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