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移是否必须股东亲自到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5:44:40 197 人看过

一、公司股权转移是否必须股东亲自到庭

股权转让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去,股东可以委托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机构代为办理股权转让事务。

只要公司章程没有限制性规定,转让人可以与委托人依法达成委托代理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二、股权转移需要什么资料

股权转移需要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新的股东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3.公司章程的修正案,需要公司盖章;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如由代理登记机构代理还需提交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

5.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6.如是向公司以外的人张股权还需提交股东会上决议的原件;

7.股权转让协议

8.涉及到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股权变更就必须要进行审批,还需要将批准文件提交到相关部门。

三、股权转让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不同性质的公司办理股权转让的程序不同。

民营企业一般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

外资企业一般先到商务局进行审批,审批完成后才能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

国有企业需先经国资委或者国资委下属单位审批,审批完成后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登记。

仅就民营企业为例,股权转让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股东会和董事会需就股权转让事宜形成决议。

2.转让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转让方和受让方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4.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因各地工商局要求的流程不尽相同,具体办理时建议您先向当地工商局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代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n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子公司是否必须是现有控股的股东
    母公司必须持有子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一、全资子公司财务独立吗?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是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
    2023-03-21
    80人看过
  • 公司借款是否必须得到股东的认可?
    公司借款一般需要一半以上的股东同意,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法律规定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向公司借款属于抽逃出资吗?股东向公司借款,若符合法定程序的,则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数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借款时间不宜超过1年,对于借款进行了必要的财务账务处理,股东的借款不应当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但若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宜结合股东的主管方面加以综合权衡。若公司股东在设立公司之时,就准备在公司成立之后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借回,而在
    2023-07-06
    455人看过
  • 股东变更必须转让股权吗
    一、股东变更必须转让股权吗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是导致股东变更的原因之一。变更股东和股权转让不是一个意思,是二个不同的概念。变更股东是公司变更的项目中一类。变更出去的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新进来的股东就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时伴随着股东变更发生的。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变更股东则是股权转让的结果,但如果仅是在原股东间相互转让部分股权的,则不需变更股东,而只需要变更股东所持的股份即可。《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
    2023-06-13
    494人看过
  • 成立公司股东必须到场吗
    不需要整个流程都到场,可能去工商局交资料的时候需要去面签。一、买拆迁安置房怎么过户安置房过户的时候一般都是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里面写明交易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安置房人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二、换法人代表的程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流程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
    2023-02-04
    432人看过
  • 其他股东必须亲自出席吗?
    1、新增股东是否必须亲自出席不,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出席,但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帮您更改,请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你的公司有一个以上的股东,你可以直接委托公司的股东,由股东共同办理股东变更手续:1.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步审查同意后,签发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需要补正的材料全部告知申请人(并发出通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发出登记决定通知书;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需要核实的,发给《企业登记材料核实事项通知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5个工作日后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要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在发证窗口以《登记决定通知书》代替《准予变更登
    2023-05-07
    444人看过
  • 股权转让纠纷是否必须追加公司
    一、股权转让纠纷是否必须追加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是股东和受让人产生的纠纷,没有规定一定要追回公司,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处理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
    2023-04-20
    372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东是否必须存在?
    上市公司必须要有股东。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的数额,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上市公司必须双休吗一、上市公司必须双休吗1、上市公司是可以不安排双休的,但是必须要安排单休。上市公司有没有双休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通常情况下是有的,但是上市公司可以不安排双休。上市公司可以安排员工周一到周六上班,只不过周六最多上四个小时的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
    2023-07-06
    342人看过
  • 股东是否必须同意继承股权?
    股权继承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股权继承属于法定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但仍然继承的话,需要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同意修改后才可以的。股东死亡继承人继承股权导读:有限公司的股东突然死亡,继承人有权继承死者的股权吗根据我国法律,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的资格,法院也依法作出了判决。【案情】被继承人胡某1965年生,2002年10月15日死亡。胡某与前妻陶某于1988年生育一子胡甲。后胡某与陶某离婚。2002年2月20日,胡某与张某登记结婚,2002年9月19日生育一女胡乙。郑某是胡某的母亲,胡某的父亲已先于胡某死亡。2000年3月17日,胡某与中电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了上海市新七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七浦投资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某。其中,胡某出资2100万元,占7
    2023-07-07
    99人看过
  • 股东是否必须偿还公司欠款
    一、股东是否必须偿还公司欠款一般来说,股东是不需要偿还公司债务的,股东仅以出资额或者占有的股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股东出资不实的。也就是指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2.抽逃出资的。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二、怎样追讨公司欠款1.电话催收付款。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专业知识,比如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二是谈话技巧比如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2.信函催收付款。信函催帐有以下的优点:采用信函进行催帐是非常正式的,最重要的是信函是诉讼时效中断非常有效的证据。3.传真催收付款,传真的最大优点就是速度快,可以在最
    2023-11-29
    205人看过
  • 股权收购是否必须过股东会
    不是必须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规定了征求其他股东同意的方式为发出书面通知。在章程没有另行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只需据此向其他股东发通知,取得其他股东人数过半数同意即可。《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4-15
    219人看过
  • 上市公司是否必须具备股东?
    上市公司必须要有股东。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数额,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吗上市公司可以给股东提供担保,现在上市公司能为其大股东提供担保,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规定: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及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制度。第三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2023-07-03
    265人看过
  • 公司股东找不到该股东可否进行股权转让
    如果是将股权转让给公司的股东,那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所以不需要找到其他股东。如果将股权转让给外人,可以书面通知其他股东,不能书面通知得到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的就不能转让。一、如何转让股权?转让股权的流程如下:1、如受让人为其它股东,则协商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如对外转让股权,书面通知其它股东;3、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履行义务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5、办理备案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验资呢?股权转让一般不需要验资
    2023-04-04
    398人看过
  • 公司股东是否必须是离任公司股东?怎样才能开除?
    股东权利是《公司法》中最重要的权利。剥夺股东权利,即股东除名在《公司法》中没有规定,只有《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后,在合理期限内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股东资格。股东请求确认解除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第一公司应履行除名股东的前置催告程序。在实践中,要注意收集催告的证据。第二次催告证据收到后,要召开股东会,注意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是否合法,股东人数是否合法,股东会决议的表决程序是否合法。法定除名股东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未履行出资义务;一个是抽逃出资,这是法定的。如果不是这两种,能否除名股东?这取决于公司章程中是否有约定。第四公司章程是否可以约定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之外的股东除名情形,当然可以,有限公司是充分尊重股东自治的,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借款是否可以转为
    2023-08-06
    328人看过
  • 公司擅自转让股份,是否侵犯股东权益
    我曾是一家公司股份制企业的员工,1995年我进入这家公司工作,2年后,我以1元1股的价格,购买公司5000股普通股,后又于2005年12月增资扩股到5万股,单位给我也颁发了股权证,并记载了分红及相应股权等信息。2008年2月,我因病向单位提出辞职获批,但辞职手续所需文件未签署,人事、保险等关系仍在单位。不久,单位以办理股权抵押登记的名义,收走了我的股权证书,在公司上市前后我才被告知我的股份已经转让他人。我从未有意转让股权,也未签署过转让股权的法律文件,请问公司擅自转让我的股份,是否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我所的持有的5万股普通股为合法股权?廖律师:在很多公司股改上市过程中,公司为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维持用人关系的稳定性,向员工发行一定量的普通股。员工是否离职,与其作为公司股东身份,可以作为相对独立的问题区分,但双方在有关法律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员工身份
    2023-06-09
    7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东股权变更时必须是一方亲自到场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27
      1.不用,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但是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变更的话,需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公司有多个股东的话,可以直接委托该公司的股东,到时由股东一起办理就可以。 2.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 股东股权转让,公司债权债务是否转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8
      不会转移。 1、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股东转让股权的,不会涉及到公司债权债务的转让。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公司债权转让后股东的股权能否转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
      不会转移。 1、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股东转让股权的,不会涉及到公司债权债务的转让。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东会是否必须设立公司?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5
      1、股东会不是必须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均不设股东会。 2、《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3、《公司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
    • 转让控股股东股份必须通知公司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04
      股东间转移股权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要通知其他股东,都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就可以转让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