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不同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0:12:10 78 人看过

1.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当事人中,提供租赁物使用权或者受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2.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或者受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权是法律允许流转的一些动产和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只能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和一些金融机构。

融资租赁合同书详细版

<p>合同号码:</p>

<p>合同签订日期:</p>

<p>合同签订地点:</p>

<p>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p>

<p>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p>

<p>第一条租赁物件</p>

<p>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p>

<p>第二条租赁期间</p>

<p>租赁期间以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所规定的乙方签收提单日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所规定的甲方寄出提单日为起租日。</p>

<p>第三条租金</p>

<p>1.甲方为乙方融资购买租赁物体,乙方承租租赁物件须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给付时间、地点、币种和次数:     。</p>

<p>2.前款租金是根据概算成本计算的。但租赁物件起租之日,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以实际成本为准,租金按实际成本相应计算。</p>

<p>3.前款的实际成本,是指甲方为购买租赁物件和向乙方交货以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所支付的全部金额、费用及其利息的合计额(其利息均从甲方支付或实际负担之日至租赁物件起租日,以外币  %/年的利率和人民币%/年的利率计算。</p>

<p>4.根据本条第2、3款,当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有出入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赁物件实际成本计算书》及《实际租金表》,向乙方通知实际成本的金额和以实际成本为准,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实际租金表》中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等向甲方支付租金。</p>

<p>5.本合同租金币种由乙方选定,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变更。如因汇率变化给乙方造成的利益盈亏,由乙方受益或负担。</p>

<p>第四条租赁物件的购买</p>

<p>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标准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和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p>

<p>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p>

<p>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买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p>

<p>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p>

<p>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p>

<p>1.租赁物件在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p>

<p>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货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p>

<p>3.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p>

<p>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迟运输、卸货、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p>

<p>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p>

<p>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p>

<p>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买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p>

<p>2.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承租方,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明确。</p>

<p>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方承担。</p>

<p>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p>

<p>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p>

<p>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者或允许他人使用。</p>

<p>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要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p>

<p>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p>

<p>5.不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纳的所得税除外)。</p>

<p>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p>

<p>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p>

<p>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p>

<p>(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p>

<p>(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p>

<p>2.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所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p>

<p>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纳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者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p>

<p>第九条保险</p>

<p>在租赁物件到达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的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p>

<p>甲方:                                    乙方:</p>

<p>     年    月    日                         年    月    日</p>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8日 23: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相同点
    1、债权融资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2、债权融资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3、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一、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区别1、作用不同融资租赁行为能使企业缩短项目的建设期限,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同时,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放过稍纵即逝市场机会。经营租赁行为能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用但并不想拥有的资产。特别是工艺水平高、升级换代快的设备更适合经营租赁。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①某种意义来说对于确定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企业,融资租赁实质上就是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一种变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购买高得多。②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仍然
    2023-02-24
    265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签订的关键点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要点如下:1、融资租赁合同为重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2、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货币、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等;3、融资租赁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合同的组合,一般至少涉及三个当事人;4、承租人应注意确定租赁物租金金额的原则,即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未达成协议的,根据租赁物大部分或全部成本和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5、责任承担,融资租赁出租人原则上不承担租赁物的缺陷责任,除非承租人依靠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融资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1、出租人和承租人经协商同意解除,但不能损害供货人的利益。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发生解散、撤销、破产等情况。3、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之一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合同实际已无法履行。4、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5、出现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情况。6、法律
    2023-07-02
    273人看过
  • 借款合同与融资租赁有什么不同
    1、合同主体之区别融资租赁合同必须是彼此相关的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分别签订购货、租赁两个合同,出租人一方面与供货人签订供货合同,一方面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但是两个合同的标的物又是同一的,即供货人从出租人处获得货款,而把设备交给承租人使用,两个合同是各自独立的,签订的目的不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也不同,但“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租赁和贸易不可分”又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特征,即使在回租合同情况下,承租人与供货人虽是合一的,但其是作为两个不同主体出现的。而借款合同只涉及出借人与借款人,不涉及第三方。2、法律关系客体之区别从标的物来看,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资金,是借钱还钱的合同;而融资租赁合同标的则是租赁物,是以融物代替融资并把借钱借物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的一种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必须出现“物”即设备、交通工具等,而不仅仅是“资”,没有“物”,则不是融资租赁合同,并且根据《国际融资租赁公约
    2023-03-28
    137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物归谁所有,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物归合同约定人所有,如果没有合同约定的可以补充协议,没有达成协议的,则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和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等。一、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物归谁所有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物谁所有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指定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二、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4.以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
    2023-04-26
    308人看过
  • 怎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一、怎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广为运用的一种新式租赁合同,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国家规范合同文本的,应尽量使用其规范合同文本,没有规范合同文本的,必须做到合同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责任明确。融资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融资租赁合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逐步广为运用的一种新式租赁合同,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有国家规范合同文本的,应尽量使用其规范合同文本,没有规范合同文本的,必须做到合同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责任明确。融资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二、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的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融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融资租赁标的名称。(3)数量。(4)质量:由于融资租赁标的一般使用时间较长,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必须考虑到因自然原因或因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或消耗,应规定一个合理的标准,作为区分双方当事人
    2023-02-20
    267人看过
  •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有什么不同?
    现代租赁已成为解决企业资金来源的一种筹资方式。企业资产的租赁有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经营租赁是指以提供设备等资产的短期使用权为特征的租赁形式,而融资租赁是以融资为目的,从而最终获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一种租赁形式。《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在传统租赁中,出租人的租赁物一般是出租人在订立合同前就拥有的,并不是根据特定承租人的特殊需要专门购买的。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要按承租人的特殊需要,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行为与其出租标的物的行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此产生两个有关联的法律关系,一是买卖,二是出租,买卖是为出租服务的。2.在传统的租赁中,租
    2023-08-15
    67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怎么约定租赁资金
    融资租赁合同可以从以下方面对租赁物进行约定:1、租赁物的交付与检验条款,租赁物一般都是由供货商直接交付至承租人确认的交付地点,由承租人负责接收和验收;2、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与保管条款;3、租赁物的保险条款。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律师审核版融资租赁合同<p>出租方(甲方):______</p><p>地址:______</p><p>电话:______</p><p>传真:______</p><p>银行帐户号:______</p><p>承租方(乙方):______</p><p>地址:______</p><p>电话:______</p><p>传真:______</p><p>银行帐户号:______</p><p>甲乙双方同
    2023-07-25
    313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
    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1、因协商一致解除或符合约定、法定解除条件,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2、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权利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五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在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融资租赁的定义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
    2023-08-06
    291人看过
  • 融资合同:委托融资租赁合同范本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1.3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通知可以通过电传、传真、电报、信函等方式发送,以电传、传真、电报等方式发送通知的,通知自有效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以信函方式发送通知的,通知自到达对方时即被视为送达。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22.1本合同在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2.2本合同一式叁份,委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各执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
    2023-06-14
    188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是实践合同吗,租赁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
    一、融资租赁合同是实践合同吗融资租赁合同不是实践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以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所以租赁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求写明房屋的坐落地址、房屋的间数层数、建筑面积,房产证编号,并把房地产的规划红线图及房产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还要写清楚房屋的附属设施。有时合同中最好要标明租赁房屋的用途是居住,还是用作经营场所。二、租赁合同的主体资格问题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看出租方有无房屋买卖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等手续。出租方要审查承租方的咨信情况,租金支付能力,社会诚信状况。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3、大型店面房统一出租,出租方本身对出租的房屋不拥有产权,只是接受各位业主的委托统一对外出租,但在合同履行期内有个别业主要求提前收回自己的商场摊位自己做生意,由此发
    2023-06-21
    264人看过
  • 买卖不破租赁”与租赁合同
    目前听到很多的同事跟我咨询:某某在售房屋附有租约,而客户却不愿意承接该租赁关系,如果业主必须解除现存的租赁合同才能成就买卖合同,请问这种租赁合同到底可不可以解除?如果解除了是否违背了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首先,这个问题的探讨有个前提:我们这里所说的租赁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现存的租赁合同。即合法目的不能违法,例如租赁标的物业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约定,例如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合同期限尚未届满。以下探讨是在此前提下进行。关于租赁合同的解除问题是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是业主的,业主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关租客什么事?所以可以解除(在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是业主的法律的表叙是业主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而有所权是一种对世的,绝对的权利,即所有其他人都不得侵犯该权利)。另一部分人认为,买卖不破租赁,租客是基于合同关系合法取得租赁权利的,应该受法律保护,所以不
    2023-06-09
    414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具备什么特征,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融资租赁合同具备什么特征融资租赁合同具备如下特征:1.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三方当事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出租人与承租人作为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双方,其紧密关系自不必说。关于出租人与出卖人的关系,由于是买卖租赁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因而互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届满,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选择权。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承租人可以选择继续出租租赁物、购买租赁物或者终止合同。3.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要式合同。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融资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如下事项:1.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融资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业务必须由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2.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不是由出租人交付给承租人,而是由出卖人直接交付给承租人并由出卖人对承租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3.融资租赁
    2023-06-30
    442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以及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
    一、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如下:1.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否则应承违约责任,出租人有权利要求提前支付全部租金或解除合同。2.接收和检验租赁物的义务。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承租人应当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验收方式接收和检验租赁物,这既是承租人享有的权利,也是其当履行的义务。3.妥善使用、保管和维修租赁物的义务。4.不得中途解约的义务。承租人应承担租赁物在租赁期限内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均需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是融资租赁的特殊性质决定的。二、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类型根据交易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可分为如下几种基本类型:1.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2.转租式的融资租赁合同。3.回租式融资租赁合同,即合同的承租人和相关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是同一人的合同。三、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融
    2023-06-28
    279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解释:司法观点
    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如下:融资租赁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和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融资租赁的通行做法是:当某个企业需要某种设备又缺少所需资金时,可以向租赁公司提出,要求租赁公司出资购买并租给其使用,双方达成一个租赁意向。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对设备和出卖人的要求,与出卖人签订一个买卖合同,由出卖人将设备直接送交承租人,由承租人验收。出租人凭承租人的验收合格通知书向出卖人支付货款。出租人付款前,与承租人正式签订二份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
    2023-07-10
    318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相比有什么特点及其特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融资”二字,这里讲的融资,其实质就是出租人出资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收益。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相比较,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这是不同于
    • 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02
      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而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只涉及两方当事人(即买卖双方),自然,不同合同之间当事人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也就不同了,具体可以参考相关资料哦。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投融资方面的信息,推荐上投融界这个平台,个人感觉还不错,信息较为丰富。
    • 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两种合同都是由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使用租赁物
    • 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7
      两种合同都是由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使用租赁物的法律关系,它们之间存在着如下的区别: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有自由选择权,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无权选择。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由成本、购买租赁物的费用、利息等组成,租金是出租人融资的对价、租赁合同的租金是租赁物的使用对价,一般在租赁期间届满时不能收回投资。三、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承租人承担,而租赁合同中租赁物
    • 租赁合同与租赁租赁合同如何转让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9
      1、租赁合同进行转让需经出租人同意、由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的或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