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发放工资能认定劳动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5:20:23 65 人看过

发放工资记录能认定劳动关系,是确认劳动关系的条件之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一、老板个人给的奖金属于工资吗

老板个人给的奖金属于工资。根据相关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承包合同是否可以确认劳动关系

承包合同不能确认为劳动关系。一般来说承包合同属于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有一定的区别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9: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代发工资劳动关系确认的问题
    代发工资含义代发工资,是专业机构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员工代发劳动报酬等款项的一项金融中间业务。专业机构通过自身联网的核心业务处理系统进行批量、集中支付,将有关工资等款项自动转入储户预先约定的银行卡或个人结算账户上,代理企、事业单位发放工资,还可代理社会保险局发放社会福利保险金等。出现的问题--代发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
    2023-04-28
    413人看过
  •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工资发放
    1、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工资应当在办理完辞职交接手续后立即支付。2、如公司工资核算需要时间的,应在核算完后立即支付。员工同意延期支付的,可以延期支付。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
    2023-03-26
    382人看过
  • 认定为工伤一定存在劳动关系吗
    是的。现实中申请工伤认定,是需要一定条件的,最根本的条件是必须具有劳动关系,这也是认定工伤的前提,在很多地方的工伤认定部门都要求在认定工伤之前进行劳动关系认定。《工伤保险条例》是处理劳动者因工受伤补偿问题的具体规范。根据《条例》第2条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认定后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后间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因为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2023-08-13
    275人看过
  • 工资由其他公司发放怎么确定劳动关系?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放开,我国出现了多种经济形式的用工关系,劳动关系也呈现出复杂性,像现在出现很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和实际发放工资的公司却不是同一家公司的情况,那么像这种工资由其他公司发放怎么确定劳动关系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规定。工资由其他公司发放怎么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5月25日颁布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对“劳动关系成立”的界定做了比较明确的界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在司法实践中,确认和识别某一关系是否是劳动关系,需要遵循一定实质标准和形式标准。实质标准是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核心标
    2023-06-19
    314人看过
  • 发工资却不承认与员工有劳动关系
    被酿酒公司除名后,陈先生申请仲裁未获支持,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补缴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日前,闵行区法院判决该酿酒公司支付陈先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9350元。由于陈先生的工作地点在江苏太仓,故其要求补缴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诉请被驳回。陈先生诉称,他于2007年6月7日进入酿酒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4月底,酿酒公司因内部调整,与自己解除了劳动关系,又不支付任何补偿,故诉至法院。但酿酒公司却辩称,与陈先生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同意诉讼请求。法院经查,中国银行太仓支行出具的收付清算系统来账报文载明,酿酒公司分别于2009年3月25日、4月27日以及5月25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陈先生工资840元、800元以及1800元。中国银行太仓支行还出具了查询清单一份,载明酿酒公司于2008年1月29日至2009年5月25日期间,先
    2023-06-09
    240人看过
  • 劳务关系工伤认定一般责任怎么认定
    劳动者受伤不能称为工伤,只能称为人身伤害,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人身伤害。根据法律规定,在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要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相关延伸】问:教唆侵权有责任吗?答: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六十岁以上还有劳务关系工伤认定超过60岁的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中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而超过60岁的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是不能认定工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2023-08-16
    456人看过
  • 工资卡加工资条怎么认定劳动关系
    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
    2023-06-02
    281人看过
  • 个人发工资能否构成劳动关系
    一、个人发工资能否构成劳动关系1、个人是不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所以个人发工资不成立劳动关系,但可以成立雇佣关系。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有哪些1、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
    2023-06-17
    297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一般多长时间?
    当事人通过申请仲裁来确定劳动关系的,一般要四十五日,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之日算起;如果案情复杂的,经仲裁委的主任批准,可延长不超过十五日。一、劳动仲裁程序需要多长时间劳动仲裁程序的时间,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那么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仲裁的程序为:申请人提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人的申请、仲裁庭开庭审理。二、劳动仲裁审理期限有多久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1、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2、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流程是: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2、
    2023-03-21
    238人看过
  • 劳动关系确认后,能尽快拿到工资吗?
    当事人提起确定劳动关系的仲裁,仲裁庭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五日内要决定是否受理。怎么确认劳动关系(一)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者提供职业性的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特点铁电之一:主体双方的地位是平等性,劳动者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报酬。否则就不成其为劳动关系,如果发生纠纷,是民法调整的范围。(二)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该点体现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长久合作关系,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必须达到一定的期限,否则就是一般的雇佣关系。(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
    2023-08-12
    115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时能否一并诉请双倍工资?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时候,是可以一并诉请双倍工资。一、是支付双倍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劳动者自
    2023-02-26
    318人看过
  • 仅发销售提成也能认定劳动关系
    邓女士与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是达成了一份《销售协议》,约定邓女士为公司的销售人员,公司发放工作证等证件;邓女士从事销售工作中,必须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邓女士没有底薪,只按销售金额的10%提成等。3个月前,邓女士在与客户谈好业务返回公司途中,因交通事故严重受伤,不仅花去6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10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邓女士不承担事故责任。而当邓女士要求公司给予工伤赔偿时,却被其拒绝,理由是工伤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邓女士只是按提成享受待遇,不能认为彼此存在劳动关系。公司的说法对吗?江西省兴国县法院研究室研究员廖春梅给予了解答。法律贴士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即邓女士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原劳动部发出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
    2023-06-10
    227人看过
  • 如何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中工资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中工资认定标准如果工资是通过用人单位的账户或老板个人账户或公司财务人员账户转的工资的话,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劳动案件,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二、确认劳动关系需要哪些证据?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
    2023-02-23
    333人看过
  • 劳动关系认定后能解决工伤赔偿吗
    一、劳动关系认定后能解决工伤赔偿吗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在劳动中受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确定属于工伤后,可以解除工伤赔偿问题,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2023-04-19
    18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工资按月发放,还能认定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比如我每天晚上去一个地方做兼职2小时,该单位30号发工资,那我这个就不算全日制的。但是他超过了15天才发工资按照道理是违法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劳动关系怎样发放工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6
      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发工资发工资的时间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协商确定,不过,用人单位必须每月发一次工资,如果用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的行为,员工应该及时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工资下月发放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3
      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实践中,大部分公司都是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发放。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
    • 签订单位与工资发放单位不一致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5
      问:我公司是某集团下属单位,我公司的一位员工与我们的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该员工在我们公司工作,工资由我们单位发放。请问,这位员工和哪个单位有劳动关系该员工的养老保险该由哪个单位承担发生劳动纠纷时由哪一个单位应诉答:从劳动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意味着同时与该劳动者建立了社保关系、工资关系、人事管理关系,因此,从常态上看这四种关系的主体应该是统一的。但是,实际的劳动用工又
    • 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受伤一般能构成工伤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01
      劳务关系受伤不可以认定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关系发生意外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于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合同关系,所以不可以认定工伤,但受伤者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