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案件可以书面审理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4:23:08 278 人看过

可以,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

一、诈骗罪8年可以争取减刑,提前几年出狱

(一)减刑的幅度

减刑虽有总量限制,但每次减刑还应当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幅度内,避免一次减刑幅度过大。减刑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对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有期徒刑;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突出的或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2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3年有期徒刑。”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6条的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减刑的起始

减刑是以受刑人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为前提的。为了考察受刑人是否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必须经过一定的服刑期限加以考验和观察。同时,受刑人的悔改或者立功也有一个提高思想认识表现在具体行动上的过程。因此,不可能服刑以后马上减刑,而应当有一个减刑的起始时间。减刑的起始时间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

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7条的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三)减刑的间隔

减刑的间隔是指同一受刑人前后两次减刑的时间距离。对于同一受刑人前后两次减刑之间应有一定的间隔,以便考察受刑人在前次减刑后是否又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3条的规定,对于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1年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以间隔1年以上为宜;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2年至3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一般不得少于2年。被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参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判处管制和拘役的罪犯,由于本身刑期较短,一般来说不存在二次减刑的问题,因而也就无所谓减刑的间隔。

二、什么时候可以减刑,减刑条件,减刑的程序

一、减刑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前提条件:只能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二)实质条件: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2、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

二、可以申请减刑的起始时间: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1年半以上方可减刑;被判处不满5年有期徒刑得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2年以后,可以减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审理假释案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办理假释案件,判断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除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还应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原判刑罚情况,在刑罚执行中的一贯表现,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第十六条有期徒刑罪犯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十七条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特殊情况,是指与国家、社会利益有重要关系的情况。第十八条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第十九条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当从宽。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悔
    2023-04-25
    123人看过
  • 有的上诉案件可以“书面审理”的原因是什么
    书面审理,或者称为书面审,指人民法院只对当事人的诉状及答辩状以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判决而不开庭的一种审判方式。采取此审判方式的前提是事实清楚。事实清楚是指上诉人上诉的事实和证据与被上诉人的答辩中提出的事实与证据基本一致,事实情况在案卷中反映基本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已无必要对事实进行辩论、对证据进行质证,采用书面审理,可以迅速结案。事实不清楚的,不应当采用书面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023-06-13
    360人看过
  • 假释条件、假释审批
    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第八十五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
    2023-05-01
    236人看过
  • 书记员可以单独开庭审理案件吗
    书记员负责记录,属于审判辅助人员,没有审判案件的权力,不可以单独审案。什么是书记员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书记员主要职责《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023-06-13
    234人看过
  • 再审案件是全面审理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再审案件是全面审理吗1、再审案件是否全面审理这个问题详情如下:(1)再审案件不是全面审理,而是针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民诉解释》第四百零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2)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符合另案诉讼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2、法律依据:《民诉解释》第四百零五条(1)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符合另案诉讼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2)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在庭审辩论结束前提出的再审请求,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审理。人民法院经再审,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一并审理。二、再审案件能否增加被告1、人民法院因前款规定的当事人申请而裁定再审,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
    2023-06-16
    201人看过
  • 累犯可以取保候审吗可以假释吗
    一、累犯是否可以取保候审1、是否取保候审,需要依情况而定。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二、累犯是否能假释1、按照法律规定累犯不得假释。2、《刑法》第八
    2023-06-26
    216人看过
  • 立案庭可以审理案件吗
    立案庭没有审理资格,只有负责立案资格。立案庭立案庭是指法院部门的名称。法院通常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办公室、政治处、法警大队等。1、立案庭解释立案庭,是你打官司的第一道门槛,有很多案子被拒之门外,原因是不符合立案要求。全国大多数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是巾帼(女)。2、立案庭职责审查应由该院受理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审查应由该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的申请,决定是否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对应由该院受理的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对应由该院受理的各类上诉(抗诉)案件审查立案;审查应由该院受理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并决定是否再审立案;对该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抗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负责应由该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及调解;对立案阶段提出的管辖异议案件进行审理裁决;审理不服
    2023-05-30
    393人看过
  • 书面审理降刑案件和刑事诉讼案件是否可行?
    可以,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二)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三)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四)公示期间收到投诉意见的;(五)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六)人民法院认为有开庭审理必要的。刑事诉讼案件职务犯罪追诉时效?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犯罪都是有追诉时效的,职务犯罪同样有追诉时效,追诉时效依据法院最高的判罚而定。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三条“确
    2023-08-08
    310人看过
  • 可以假释吗多久假释
    判三年,执行刑期一年半以上就可以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一、宣告判假释是什么意思被判假释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被提前释放的意思。假释的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二、贪污受贿假释的条件是什么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假释条件且未被法院宣布不准假释的情况下,贪污受贿的犯罪分子也是可以假释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三、贪污受贿假释条件是什么呢在满
    2023-03-10
    296人看过
  • 司法赔偿案件能否书面审理
    依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司法赔偿案件如果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赔偿委员会是可以书面审理案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收集证据。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对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听取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申辩,并可以进行质证。国家赔偿的程序是什么国家赔偿法确定了刑事赔偿由人民法院特设的赔偿委员会来处理。但是,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刑事赔偿,既然是应赔偿请求人的请求对赔偿争议进行裁决的司法活动,就应当遵守司法程序的
    2023-06-27
    281人看过
  • 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哪些情形要开庭审理
    1、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可以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二)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三)被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犯或者金融诈骗罪犯的;(四)社会影响重大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五)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六)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的;(七)有必要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三十八条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可以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案件应当开庭审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二)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三)被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
    2023-04-04
    5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假释保证金可以退还吗
    假释不需要交保证金,但假释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刑法》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一、假释和保释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对象不同。保释是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执行时间不同。保释是嫌疑人被刑事羁押之前,假释是犯罪分子执行一定刑期之后。3、要求不同。保释须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请并缴纳相
    2023-02-25
    349人看过
  • 假释案件提交法院审理时间公布
    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五日内上网公示。法院公示后两周左右可假释。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假释押金什么时候退的假释的是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因为行为人不需要缴纳押金。假释的适用条件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2023-07-12
    199人看过
  • 案件审理中可以开庭吗
    案件审理中就是开庭审理,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会提前三天通知案件的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时间和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2023-06-13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为什么有的上诉案件可以“书面审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书面审理,或者称为书面审,指人民法院只对当事人的诉状及答辩状以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判决而不开庭的一种审判方式。采取此审判方式的前提是事实清楚。事实清楚是指上诉人上诉的事实和证据与被上诉人的答辩中提出的事实与证据基本一致,事实情况在案卷中反映基本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已无必要对事实进行辩论、对证据进行质证,采用书面审理,可以迅
    • 在行政案件中二审是书面审理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0
      行政案件中的二审书面审理是有条件限制的。达到条件的,由二审法院自行选择,即“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没有达到条件要求是要“应当”开庭审理。
    •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3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 受贿立案案件五年可以假释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一)法定的对象 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且属于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二)法定的实质条
    • 刑事案件再审时能否书面审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31
      对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