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如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19:52:11 94 人看过

行政诉讼可以在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六十日内未收到相关复议决定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劳动时效一般是多长

劳动维权各种时效:

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执行异议复议裁定不服如何处理

对执行异议复议裁定不服的处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一般只能走审判监督程序,执行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除案外人可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外,执行员在执行本院或上级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或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法院批准。

三、申请行政复议的方法如下:

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4、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5、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四、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具体行政行为指向的权利人;

2、申请人未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到区、县政府法制办申请复议;

3、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复议法规定的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

4、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未超过法定的六十日。

总之,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的方法要符合法律规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五、对交通处罚不服该如何去处罚

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

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排除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设立该排除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管理机构的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提起诉讼。如果没有行政复议前置的,当事人也可以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不经过行政复议直接进入诉讼。当事人如果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在判决书收到之日次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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