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损害定损有期限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9:51:21 219 人看过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定损是有评估期限的,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后,要在30天内完成财产损失鉴定的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一、交通事故定损流程

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的工作程序: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二)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三)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四)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二、肇事定损可以自己去吗

车辆定损本人可以不去,车主都知道,车险定损是理赔的关键环节。车险定损虽然不由车主本人负责,但并不代表车险的定损流程不需要了解。熟悉车险定损流程,才可以避免因为自己的无知而带来的赔偿损失。

定损人员通过出现场,拍摄事故照片,查清车辆的损坏部件,分别确定予以更换或维修,最后确定损失情况。但是,一辆汽车有成千上万个零件,不同种类的汽车零件的型号与价格都不相同。专业定损人员也常常由于信息掌握不充分而产生诸多困惑,感到无所适从,这已成为车辆保险业的症结之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定损申请书复核期限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证明的审查期限为三天。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审查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审查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申请应当载明审查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审查以一次为限。交通事故复核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事项:请求对*****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复核,并对该事故书中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作出同等责任的认定。申请人在提出本复核之前已认识到交通事故给对方当事人及家属和本人带来的严重伤害,对受害人的家属在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按照城镇户籍标准给予了充分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赔偿共计****万元人民币;申请人也深刻认识到离开事故现场,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错误性。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请求和理由:一、对方当事人的过错认定不全面,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其原因是未充
    2023-08-18
    499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能一并处理吗
    在实践中,如果要赔偿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的,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能一并处理吗?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人身损害赔偿的概念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能一并处理吗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应该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并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一般来讲就三种情形,即同等责任、主次责任、一方全责另一方无责)。如果一方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逾期不申请复核该责任认定书就有效了;其次,交通事故认
    2023-06-08
    130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对涉及第三者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1、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2、间接财产损失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一、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
    2023-03-08
    289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护理期限怎么计算
    一、人身损害护理期限怎么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这里有3个问题值得研究:1、在考虑护理期限时应当将受害人受害时的年龄与受诉法院所在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人均期望寿命进行比较,用该人均期望寿命减去受害人在遭受损害时的年龄,再结合受害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因素进行适当调整后,确定一个期限。2、如果受害人实际被护理的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有时甚至超过20年的最长期限时,就超出该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是否有权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对该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2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依据该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至10年。3、
    2023-04-07
    103人看过
  •  怎么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期限?
    根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期限的计算方式根据事故所造成的损害情况而有所不同:受害人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为2年或3年,具体取决于事故所造成的损害情况。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包括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现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进行损害赔偿调解,最后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期限的计算方式根据事故所造成的损害情况而有所不同:1.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体受伤、残疾或死亡,那么受害人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为2年。2.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那么受害人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有哪些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交
    2023-10-06
    165人看过
  • 财产损害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财产损害有精神损害赔偿吗如果被损害的财产是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受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的确定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
    2023-04-18
    13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人身、财产损害、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损害责任的无过错责任如何认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给原告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被告要排除自己的赔偿责任,就要证明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损害结果的造成有过错,是原告自己或者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在举证责任承担上就要适用这种特殊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因为受到上述侵权行为的损害,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话,只要提供因被告的特殊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及结果就可以了;而如果作为被告的话,则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是否是一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9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是不同的。 人身损害还分:一般损害,需要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补贴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造成他人残疾的,除了包括以上费用外,还需要支付残疾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还有造成他人死亡的,当场死亡的,需要支付,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没有当场死亡的,还要支付一方全部费用。 财物损失的,按照财物价钱支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有什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费的计算方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5
      如果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难免会有一些财产损失,比如车辆会有一些碰撞或是刮损,多多少少的会有一些财产损失,如果是行人的话,可能身上的一些物件或是其他的事物,像是这样的话,要进行财产损害赔偿,应该怎么计算这一财产损失的赔偿费用呢?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邓坤君律师解析。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费的计算方式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
    •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维权如何解决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0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一款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当事人一致要求公安机关交
    • 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财产损害方面,交通事故有间接赔偿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以及本解释第2条的规定,确定第19条至第29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18条第1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第3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