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硬化患者郑某购买、使用了6瓶人血白蛋白,没想到却是假药,两个月后医治无效死亡。厦门市中级法院日前对这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案件作出终审判决,销售假药的厦门美信好又惠医药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被判赔偿10.5万元。
2007年6月3日至7月10日间,患有肝炎、肝硬化等疾病的郑某,从厦门美信好又惠医药公司海沧分店购买了6瓶人血白蛋白,标示生产厂家为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之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6次注射使用。
同年7月12日,郑某因再次出现腹胀、全身乏力、恶心、呕吐等症状,被送到厦门中山医院住院治疗。同年9月,郑某因医治无效死亡。
2007年7、8月间,根据郑某亲属的投诉,厦门市药监局对厦门市美信好又惠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示生产厂家为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批号为200702A025、规格为10g/瓶的人血白蛋白质量状况进行调查,确认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未生产过该批次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该批次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郑某的亲属认为,使用好又惠医药公司海沧分店销售的假药人血白蛋白造成郑某的死亡,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药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庭审理阶段,厦门中山医院医生董某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董某提出,郑某死亡的直接原因为大出血,系肝硬化的并发症。从理论上说,病人后期病情发展较快,其本身的病况及外在的很多因素都有可能产生此种结果。
董某说,人血白蛋白在医学中为替代治疗药品,在治疗肝硬化时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厦门市中级法院指出,考查郑某的诊疗过程,其死亡系本身疾病自然发展结果,人血白蛋白的使用与郑某死亡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人血白蛋白在郑某的肝病治疗中是重要的替代治疗药品,如果使用的人血白蛋白为假药,应有的药效无法实现,对郑某的治疗不可避免会产生影响。
法院认为,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产品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销售的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事关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销售者更应确保所销售药品的质量安全。
厦门市中级法院认定,假药人血白蛋白的使用与郑某生命期的缩短有一定因果关系,对郑某的死亡结果有一定的参与度,医药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于是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新华社
药店人员的要求
1、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
2、药品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中型药品零售企业应是执业药师或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小型药品零售企业应是药士(中药士)以上职称,并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3、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含)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并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4、经营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
5、药品零售企业从事验收工作人员和营业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若为初中文化,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规定: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第十四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
国家药监局关于查处假人血白蛋白的通知
249人看过
-
假冒人血白蛋白不救病人反催命
100人看过
-
白血病患注射假药后瘫痪索赔近千万
70人看过
-
人血白蛋白水平高是否可以医保报销
151人看过
-
白蛋白能否报销?
498人看过
-
白血病患者获赔保险金5万元
498人看过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为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而产生的纠纷,是属于特殊的侵权纠纷,适用侵权责任规... 更多>
-
人血白蛋白医保报销,怎么规定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9人血白蛋白医保不报销。人血白蛋白目前属于丙类药物,不管哪家医院都是不能报销的。 医保不能报销的情况有: 1、医疗材料费用,如:钢板、中成膏药、各种心脏支架、食管支架等。 2、乙类或者丙类药品,均不能完全报销,如人血白蛋白完全自费。 3、不能报销的检查,如MRI、CT、PET等。也就是说医疗器械的使用和购买,是不能进行报销的,还有医药费的报销也是只能报销甲类药品,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医疗检查也是不能进
-
-
销售假药金额5万元刑罚是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6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行为有人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该罪的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
1000万销售假药被判多久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09数额巨大,从重量刑开始。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处理的假药、药品、非药品。因此,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生
-
药店销售假药罚款多少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6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