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是否能够被挪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0:41:24 326 人看过

区分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的关键是看罪犯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或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而确定国家工作人员或准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征地补偿款补偿标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征地的情况在当前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在面对征地补偿事宜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去处理,如果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话,要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去处理这些问题。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内容对于其他地区的朋友来说是不适合进行参考的,因为各地的补偿标准都是不相同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0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文章
  • 自留地被征用,是否能获得补偿?
    如果自留地已经于承包地合并,那么该地块的征地补偿就按照承包地处理即可,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补偿: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前两项补偿款归承包人所有;后一项则归集体组织所有,集体决定如何分配。如果自留地并未归并到承包地中,则该类自留地被征收的,各地的补偿规定各不相同。自留地被征用应该怎么赔偿自留地被征用的赔偿如下: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成的经济损失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向该所在人支付补偿;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
    2023-07-01
    340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被挪用后,政府应该如何赔偿
    可以到当地乡镇政府进行举报。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一般主体,即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追究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追究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适用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机关侵占、截留、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政府征地苗木补偿标准降低农民怎么办可以根据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到相应的部门进行诉讼。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
    2023-07-07
    324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能够继承亲人的征地补偿款
    一、继承人是否能够继承亲人的征地补偿款亲人去世后,征地补偿款能继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死者已经取得了征地补偿款的,征地补偿款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如果未取得征地补偿款的,死亡后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权利就消灭,不能继承征地补偿资格。能继承的遗产还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二、征地补偿款迟迟不给怎么办征地补偿款不发放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023-10-06
    386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被村委挪用了,应该怎么办?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拿回属于自己的补偿。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村委会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应承担什么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征地补偿款进行管理时,村委会可以认定为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贪污征地补偿款的,可以按贪污罪进行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五
    2023-07-05
    115人看过
  • 涉嫌挪用公款被拘留是否能够放人
    一、涉嫌挪用公款被拘留是否能够放人涉嫌挪用公款被拘留的,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释放。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立案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二、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4
    2023-12-23
    487人看过
  • 承包土地退回村集体是否能够获得征地补偿款
    那么交回承包地后,已经解除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而该块承包地正好在征地拆迁范围内,征地补偿款能不能享受到呢?承包土地退回村集体还能获得征地补偿款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地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没有承包的土地就不能要求村委会给付青苗补偿费,如果该承包地上仍然有属于原承包户的树木建筑等附着物可以在村委会得到该项补偿。关于土地补偿费问题,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集体所有,退回承包地的村民作为该村集体的村民不论是否承包了土地,和其他村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村民待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023-04-30
    253人看过
  • 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法规是怎样的
    一、挪用征地拆迁补偿款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国有和集体所有制的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动迁,考虑实际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办公用房参照民房动迁标准;厂房等生产设施按重置折旧计算,适当考虑停工搬迁损失费用。凡工程施工指定的乡村运输道路,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养
    2023-04-13
    260人看过
  • 村官挪用征地补偿款获刑十年
    3月31日,云南省腾冲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挪用公款案件,原腾冲县腾越镇山河村石牌四组村民小组长赵家珊挪用其代管的征地补偿款440938.63元用于购买福利彩票,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被告人赵家珊在担任腾冲县腾越镇山河村石牌四组村民小组长并协助腾越镇征地工作组工作期间,利用其代管山河村石牌第四村民小组征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先后挪用440938.63元的征地补偿款和失地农民生活补助款用于购买福利彩票,后因镇政府到该村对账,其恐案发而潜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家珊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赵家珊挪用的公款至今未退还,对其本应严惩,但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因此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对被告人赵家珊作出前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赵家珊表示服判,不上诉。
    2023-06-08
    285人看过
  •  挪用征地款是否构成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便利挪用土地征收款项,构成挪用公款罪。该罪行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具体刑罚需根据挪用公款数额、进行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的时间长短等因素来判断。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其拥有的便利,挪用用于土地征收的款项,这种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这种罪行,必须进行刑罚裁决。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公款罪刑罚是什么?挪用公款罪是一种特殊主体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如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
    2023-10-09
    177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被发现后,补救措施是否足够?
    挪用公款后立即补还,如果不是进行违法活动或者盈利就不构成犯罪,不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挪用公款判刑后还钱吗我国的刑法规定,通常情况下,犯罪分子在挪用公款被判刑后,还是需要还钱的。犯罪分子因为挪用公款被判刑的,不仅要承担了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承担了刑事责任后并不代表可以免除民事责任。在服刑期满后,犯罪分子依然要承担归还被挪用公款的民事责任。所以有还款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04
    315人看过
  • 村委是否能够保留农村征地补偿费?
    关于征地补偿款的提留问题,是被征地农民经常问到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律师认为,在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提留,但是这个比例不应当是由村委会单方决定,而是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梅港村镇山第三村民小组诉梅港村委会克扣征地补偿费案原告:江西省余干县梅港乡梅港村委会镇山第三村民小组。被告:江西省余干县梅港乡梅港村民委员会。1992年11月,余干县梅港粮管所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征用梅港村委会下属的镇山第四村民小组、虞家村民小组和镇山第三村民小组在湖家边的土地建粮食仓库,总面积16666平方米,其中征用镇山第三村民小组土地面积8591.4平方米。上述被征土地的所有权分属各该村民小组所有。1974年,梅港村委会曾利用该地兴办园艺场栽种桔树,由村委会负责经营,利润按比例与三个村民小组分成。1991年因特大寒灾,园艺场种的桔树全部被冻死,仅存少量的桃树和其他果树。1992
    2023-07-02
    434人看过
  • 征地补偿标准是否能够由县级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无权制定征收补偿标准。征地补偿相关项目的补偿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
    2023-07-07
    168人看过
  • 建设用地被征,征地补偿款归谁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2、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3、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2023-03-16
    82人看过
  • 民事诉讼是否能够解决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是代表农民集体对其所有的集体土地行使经营、管理、收益权的机构,与其成员之间地位平等。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行为,是依法行使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收益权的具体体现,是一种民事行为。因此,此类纠纷属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土地征收补偿费是对农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补偿,其受益主体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地享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利,包括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集体土地被征收,意味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之间发生的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案件怎么样起诉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可以起诉,起诉的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023-07-02
    309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土地性质和土地价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给予的补偿数额和用途的规范和标准。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行情等因... 更多>

    #征地补偿标准
    相关咨询
    • 2017年征地补偿款能挪用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20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款不可以挪用。根据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挪用征地补偿款,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被挪用农村土地补偿款和征用补偿款, 怎么办?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6
      挪用集体土地征地补偿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向辖区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 农村征地补偿款被挪用了如何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截留征地补偿款的做法是违法行为,如果村民遭遇此种情况,可以向征地管理部门进行检举、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权利。
    • 如何预防征地补偿款被贪污挪用
      山东在线咨询 2021-07-06
      1、加强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以提高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为重点,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廉政法制教育,强化公仆意识。引导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夯实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有效构建农村基层组织预防腐败体系。 2、完善征地补偿费专户管理
    • 被征收的土地上的房屋是否能够得到补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6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该条法律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因此,农民在未经任何审批程序即在耕地上自建的房屋是违法建筑。如果耕地遇到征收,征收部门只会给予土地的补偿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