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具体险种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1:05:05 417 人看过

1999年8月5日国税函[1999]534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你们《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申请核难部分险种免征营业税

的报告》(浙国税流[1999]50号、浙地税一[1999]36号)收悉。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94]002号)的有

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省保险系统开办的以下险种予以免征营业税的照顾:

一、普通人寿险

(一)平安购房贷款定期寿险

(二)简易人身保险(98版利差返还型)

(三)子女教育婚嫁备用金保险(98版利差返还型)

(四)福寿安康保险(98版)

(五)独生子女两全保险(98版)

(六)个人购房贷款定期人寿保险(98版)

(七)88鸿利终身保险(98版利差返还型)

(八)99鸿福终身保险(98版利差返还型)

(九)66鸿运A型保险(98版利差返还型)

(十)66鸿运B型保险(98版利差返还型)

二、养老年金保险

(一)个人养老金保险(A型)(98版利差返还型)

(二)个人养老金保险(B型)(98版利差返还型)

(三)养老金还本保险(98版利差返还型)

(四)义务兵养老保险(98版利差返还型)

(五)鸿寿养老金保险(98版利差返还型)

三、健康(医疗)保险

(一)重大疾病终身保险(98版利差返还型)

(二)重大疾病定期保险(98版利差返还型)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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