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管辖权的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50:28 175 人看过

专属管辖权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完全由特定法院管辖。排他性管辖权是排他性管辖权,它排除了当事人通过协议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的权利。专属管辖权与一般管辖权和特殊地区管辖权的关系是,专属管辖权适用于法律规定为专属管辖权的所有诉讼。

中国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了三种适用于专属管辖权的案件司法权其中,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等,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建筑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权,但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应当适用区域管辖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发包人和承包商也可以在发包人住所、承包商住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签订地和施工地(工程所在地)的专属管辖权可分为国内专属管辖权和国外专属管辖权专属管辖权如下:

1。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经营地法院管辖。因继承而提起的诉讼,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居住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以价值为准)为管辖范围。

涉外专属管辖范围如下: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中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包括: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中国履行的合同纠纷

2。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的案件也应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权处理。

仲裁排除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权:

民事诉讼意见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属于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双方不得通过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的管辖权。仲裁裁决由协议选定的除外。专属管辖权不包括其他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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