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08:25:03 252 人看过

一、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是三十年,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现在的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农民们的担心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之前国家规定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也就是说自1998年新一轮土地承包之后,土地的承包期限一直延续到2028年。那么如果到了2028年,农民的土地真的会被政府收回吗?

国家全力推行土地确权以及各种土地改革措施,其目的无非是让广大农民受益,同时支持促进农村的发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讲,2028年土地承包到期后,农民的土地还是属于农民,国家是不会收回的。

目前农村的土地主要存在这样的矛盾,一部分有地的农民不种地或者根本不会种地,而另一部分想从事农业经营的农业大户却发愁拿不到地。为了促进农村土地的有效流转,农村的土地目前实行的是三权分置的策略,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经营权三者分离,土地可自由流转,普通农户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如果自己不愿意种地,就可以将土地流转给农业大户,享有土地的经营权。

土地是农民最宝贵的资产,虽然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的土地流通性进一步加强,农民可以把土地当作一种资产来进行流通,但国家还没有放开土地的任意买卖,因为这个问题牵涉到社会维稳等问题,还需进一步斟酌。不管怎样,这一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后,农民也不必担心自己的土地被收回,国家农业政策的制定也会以农民的利益为重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0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使用多少年可以确权
    一、农村土地使用多少年可以确权农村土地确权证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主要依据确权登记证载定的年限为准。在现行法律与政策规定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通常是三十年,这一期限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这一规定意味着,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对于已经存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期限并不会因为确权而发生改变,而是按照原有的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来执行。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时限值得注意的是,土地确权的过程主要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并不会改变原有的承包期限。也就是说,无论是否进行土地确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都按照原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期限来执行。因此,在土地确权过程中,不需要特别关注确权时限的问题,而应重点关注如何确保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合法性。三、不同类型土地的承包期限关于不同类型的土地,其承包期限也有所不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和《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的规定:1.
    2024-07-16
    336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哥俩的土地确权, 能分到一半.哥俩的土地确权证能分开。应该由承包方对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准备好相关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由发包方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与分立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二、证书颁发的方式1、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中,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实行其它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经依法
    2023-03-04
    127人看过
  • 我国的耕地多少年使用期限?
    一、我国的耕地多少年使用期限?我国耕地有30年的使用期限,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目前农村的土地的主要存在这样的矛盾,一部分有地的农民不种地或者根本不会种地,而另一部分想从事农业经营的农业大户却发愁拿不到地。为了促进农村土地的有效流转,农村的土地目前实行的是三权分置的策略,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经营权三者分离,土地可自由流转,普通农户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如果自己不愿意种地,就可以将土地流转给农业大户,享有土地的经营权。二、关于耕地保护的规定有哪些?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
    2024-01-12
    239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年限问题?
    于2008年10月9日至12日举行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聚焦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土地制度、粮食安全、城乡一体化等热点议题届时均有望给出新说法。这当中,土地制度变革尤受瞩目。农地是否可以入市,农民如何分享土地流转的收益,第三次土地改革万众期待。[此前一直被认为是“破冰”的林权改革(被称作“第三次土改”)有望在全国全面推开。所谓“第三次土改”是相对于建国初的土改和后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言的。这意味着全国25亿亩集体山林将回到农民手中。下一步农地改革,大的原则不会变,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将长期稳定不变。今后的改革也是在这个大框架下,鼓励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对承包经营权的具体实现方式做出调整。由此,土地可以转包、转租或者股份合作,这几种方式之前的文件精神中都已提到,现在关键是农地的“抵押”和“继承”尚未突破。第一,农村土地承包期有望从30年延长到70年
    2023-05-03
    468人看过
  • 承包农村土地多少钱
    法律综合知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2、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的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
    2024-05-13
    334人看过
  • 问:土地承包可以使用多少年?答: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土地承包最长期限需要事情而定:1、耕地的最长承包期限。耕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如果期限过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的规定,符合农村耕地承包的现实要求;2、草地、林地的最长承包期限。草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通常实行实行50年的承包期;3、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以及迹地和苗圃等。在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之前,实践中林地的承包期一般确定为30至50年。4、耕地、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耕地的有关规定,再延长30年。农村土地承包的最长期限规定土地承包的期限应当是多长时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
    2023-07-01
    230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年龄到多少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一、新楼土地使用权30年的规定是什么新楼土地使用权30年的规定是从2003年3月1日证实实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当中2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二、山林承包合同最长期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2023-06-21
    20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证使用年限为多少年,多少年不会改变?
    一、农村土地确权多少年不会改变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二、农村土地确权这一政策多少年不变土地确权只是对权利的确认,没有是时限规定。只有土地承包和使用权的时限规定。1984年先提出来承包期15年不
    2023-06-29
    441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如何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
    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如何登记?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流程有:1.入户调查;2.影像图获取、工作底图制作及打印;3.地块指认;4.一轮公示;5.基础数据录入、内业抠图;6.数据匹配、导入系统、二轮公示图制作;7.二轮公示;8.修改错误数据、提单打证;9.颁发证书。二、农村土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农村土地使用权类型主要有三种主要包括了:农用土地使用权、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事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三、农村土地使用权怎么确认土地使用权
    2023-06-12
    348人看过
  • 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归谁
    农村承包绝大多数是以家庭名义承包的,承包权为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家庭中的个别成员(多为长辈)死亡,其他家庭成员仍然应当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只要仍有一名家庭成员,承包权都归其家庭成员。一、个人承包的土地的权利能继承吗1、个人承包的土地的权利不可以继承。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2、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的,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其他人口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相关规定继承。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法律允许的继承范畴是承包
    2023-02-07
    148人看过
  • 农村耕地包括哪些土地
    法律综合知识
    土地开发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
    2024-05-07
    294人看过
  • 土地确权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为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党中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是对党的农村土地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
    2023-03-14
    120人看过
  • 农村中承包土地期限最长是多久
    一、农村中承包土地期限最长是多久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二、自家的承包地被村里强行分给其他人,合法吗?当然不合法。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最大特征之一就是“稳定并长久不变”。咨询中一些农民朋友提及自己因离婚、丧偶、外嫁等原因被剥夺承包地,都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农民外出务工、求学不在家,可不是其他村民或者村集体打人家承包地主意的理由。《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发包方有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28条分别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
    2023-06-16
    190人看过
  • 农村承包土地合同到期后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
    一、农村承包土地合同到期后如何处理土地使用权1.续期:土地承包期满后,农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以继续使用土地。续期的最长期限为30年,但需满足相关条件,如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无违法用地行为等。2.收回:土地承包期满后,土地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收回承包土地,将土地重新分配或者直接流转给其他农民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3.确认为农户自有土地:土地承包期满后,如果农户依然在使用土地,而土地管理部门没有及时处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等手续,那么土地使用权就会被认定为农户自有土地,农户可以继续使用。二、土地承包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土地承包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如下:1.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4.
    2023-09-07
    40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农村耕地承包使用年限是70年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0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
    • 农村对使用权多少年?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年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16
      住宅用地使用权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为50年。
    • 农村承包土地使用费和耕地承包费怎么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6
      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耕种应当有承包合同并且依法取得承包证书.如果没有,则没有取得承包经营权. 1、土地承包法56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民法典,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3、按照上述规定,对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期限农村耕地最长多少年, 什么是集体土地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8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期限农村耕地最长30年。要根据承担期限而定。宅基地类的目前没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期限。《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要看你用于做什么,农业建设就可以,或者出让人是依法取得并破产等能够转移使用权的情况。土地使用权
    • 农村承包土地产权是使用权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30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它是将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变革为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确立了多元产权格局,所有权和承包权分离。农民事实上成为生产经营权主体。在这种新的产权制度格局下,农民在分配中是作为拥有部分产权的一方权利主体而存在的,农户通过“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利益承诺,换取了土地的使用权和剩余索取权。但随着农村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