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解除婚约后对方要求返还恋爱中给付的钱款
林某某与蔡某某于1999年在北京相亲相识,后发展到恋爱关系。在恋爱过程中,蔡某某曾向林某某索要30余万美元,为其父母购买房屋,随后,林某某分4次向蔡某某汇款共计33万美元,其中7万美元已经返还。另外,在两人恋爱期间,林某某还替蔡某某购买了若干贵重物品。林某某帮助蔡某某赴美后,其提出了生活费等条件,林某某未同意,蔡某某于2002年2月12日提出解除婚约。现林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蔡某某返还上述欠款。
法院判决:恋爱中双方的钱款给付性质不能笼统的认定为赠与
在林某某与蔡某某交往过程中,双方发生了多笔钱款的相互给付,除2000年1月24日的汇款注明为捐赠亲友外,其他汇款均未注明汇款用途。林某某与蔡某某于2000年正在恋爱中,恋爱的目的即缔结婚姻,恋爱中林某某与蔡某某的钱款给付可能具有因帮助、喜爱而赠与或借款的性质,通常情况下性质不易认定。2000年1月24日的汇款,林某某在汇款单中意思表示明确应认定为赠与,其他林某某向蔡某某汇款无赠与的明确意思表示。蔡某某主张汇款均为赠与,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综合全案情况,林某某给付蔡某某钱款数额较大,且无确切证据证明林某某给付蔡某某钱款均为赠与,故林某某要求蔡某某返还钱款中合理部分应予支持。
律师说法:如何认定恋爱中给付钱财的性质
缔结婚姻是男女双方恋爱的最终目的,在恋爱过程中,基于对对方的信任,男女之间往往会存在相互给付对方钱财的现象,而这种钱财给付行为可能具有因帮助、喜爱而赠与的性质,也可能具有借款的性质,所以,其性质通常情况下不易认定。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恋爱中给付钱财的性质的认定,应当以对方提供的证据为依据进行判断,如果对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给付的钱财为无偿赠与的,则应当认定为赠与性质,反之,如果对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给付的钱财为无偿赠与,则应当认定为借款或者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
解除婚约后财产返还责任
174人看过
-
恋爱中的财产规划
489人看过
-
解除婚约的责任之财产返还
368人看过
-
恋爱中产生的债务如何认定?
469人看过
-
恋爱同居关系解除后如何合理划分财产
181人看过
-
恋爱期间转账,性质要如何认定
75人看过
-
在恋爱过程中财产如何认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9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 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
-
婚约财产中如何规定彩礼的返还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4婚约的财产,按照狭义上来说,就是男女双方在以结婚为前提的条件下,出于自愿或者是非自愿的,给另一方或者是双方互给的相关财物,一般称为彩礼。关于婚约财产发生的纠纷,根据法律,如果说一方当事人要求另一方返还的彩礼是结婚之前按照当地的习俗给付的所有财物的话,经查明属于以下几种情形中的一种,法院应该是要给予支持的: 第一种情形是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的; 第二种情形是双方虽然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手续,
-
关于对于恋爱期间的财产如何认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30同居后的财产归属方法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
-
恋爱期间财产范围,恋爱期间财产怎么认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2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 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
-
如何处理好恋爱中的财物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6要看具体情况。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如果是赠与: 1、看财物金额大小,小金额不必返还。 2、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没有履行义务,应予返还。 3、赠与的房屋在过户之前,可以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