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中,仲裁和监察的异同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12:57:07 413 人看过

一、劳动纠纷中,仲裁和监察的异同有哪些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都是劳动维权的途径。

有关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的不同:

1.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劳动仲裁是适用调解,仲裁是有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

2.劳动监察处理案件只能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劳动仲裁既适用强行性法律规范也适用任意性法律规范,并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有效条款、企业劳动规则等进行调解和裁决;

3.劳动监察体现的是强制原则;劳动仲裁的程序集中体现了自愿的原则;

4.劳动监察追究民事责任外,还可以追究行政责任;劳动仲裁追究法律责任,一般限于民事责任;

5.劳动监察不仅要求当事人举证,而且可以主动收集证据;劳动仲裁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除法定情形外不主动收集证据;

6.劳动监察受理案件的时效是两年;劳动仲裁受理案件的时限是一年。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是

劳动仲裁的流程:

1.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2.劳动仲裁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受理;

3.对于受理的申请通知当事人开庭;

4.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定书。

三、劳动仲裁可以异地申请仲裁吗

劳动仲裁不可以异地仲裁。劳动仲裁应当向法律规定的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是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登记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n(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n(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n(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n(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n(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n(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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