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事故责任归属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3 16:10:07 189 人看过

摘要:在处理高空坠物侵权案件时,如果高空坠物的来源不明确,且侵权责任难以确认,可以将一楼以上高层住户列为共同被告。这一做法有助于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由所有可能侵权的当事人共同承担责任,降低单个人承担过高赔偿的风险。

高空坠物的风险包括对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甚至可能导致他人死亡。高空坠物的责任由具体侵权人承担,在侵权人难以确认的情况下,可以将一楼以上的所有高层住户列为侵权人,而这些高层住户,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身不是侵权人,否则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分析

标题:关于互联网广告的法律法规分析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广告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服务的重要途径。然而,互联网广告的滥用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本文将对互联网广告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和解读。

首先,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定义和范围,并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监管主体。同时,该法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审查标准,强调广告内容应当健康、积极、合法。此外,该法还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计费方式和透明度,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其次,《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互联网广告的规范进行了细化。该办法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审查标准、内容要求、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时,该办法还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监管主体,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互联网广告的违法行为仍然屡见不鲜。对此,我国政府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总之,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未来,随着互联网广告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将继续加大对互联网广告市场的监管力度,推动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论: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挑战性,政府应加强对互联网广告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1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平竞争相关文章
  • 高空坠物责任险理赔问题
    高空坠物险,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果业主投保了该险,那么就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反之,就需要自己承担经济损失。如果业主本人、亲属以及常驻人口等,被高处掉下来的东西砸到,则不属于该险的赔偿范围。一、撞死人对方全责该怎么理赔交通事故负全责,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赔偿。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第三者责任险有的投保金额决定,不足部分,自己承担。二、正常行驶撞死猫没停算是逃逸吗正常行驶撞死猫没停的不一定会构成肇事逃逸。如果撞到的是流浪猫的,则不会构成肇事逃逸,因为这既不属于人员伤
    2023-03-29
    208人看过
  • 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一、外墙脱落高空坠物谁承担责任外墙脱落高空坠物的责任,要按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
    2023-04-12
    207人看过
  • 高空坠物的责任归属是什么
    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
    2023-02-28
    386人看过
  • 高空坠物的责任归属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
    2023-04-17
    253人看过
  • 高空坠物跟高空坠物事故的责任各由谁?
    高空落物与高空坠物伤人的侵权责任应由侵权人依法承担。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一、民法典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样规定的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2023-06-25
    322人看过
  • 高空坠物责任归责原则
    1.高空坠物事故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2.原则,在高空坠物事故当中的被侵权人难以确认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可以将二楼以上的所有高层住户列为侵权人,而这些高层住户,需要自己提供证据,证明自身不是侵权人,否则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高空坠物侵权人如何追偿我国现行的高空坠物责任承担法都尚且不够完善,也正是在难以确认侵权人的情况下才通过举证倒置的原则实行连坐法,所以在对被侵权人进行了赔偿以后的追偿问题并没有任何明确的法律规定。因为在我国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虽然是按照连坐板来承担的,但实际上高空坠物的举证原则也是比较特殊的,侵权法当中规定的高空坠物的连坐并不违反举证原则。对于高空坠物伤亡的情形,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
    2023-03-25
    12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平竞争是指竞争者之间所进行的公开、平等、公正的竞争。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助于规范政府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措施,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 更多>

    #公平竞争
    相关咨询
    • 高空坠物的具体刑事责任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13
      1、高空坠物的刑事法律责任是:故意伤害罪,严重情况下还会导致过失致人死亡罪。 2、高空抛物砸死人是一种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 3、《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7
      1、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如何归属?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16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
    • 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如何归属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15
      根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 高空坠物承担哪些责任的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5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