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事故责任归属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3 16:10:07 189 人看过

摘要:在处理高空坠物侵权案件时,如果高空坠物的来源不明确,且侵权责任难以确认,可以将一楼以上高层住户列为共同被告。这一做法有助于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由所有可能侵权的当事人共同承担责任,降低单个人承担过高赔偿的风险。

高空坠物的风险包括对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甚至可能导致他人死亡。高空坠物的责任由具体侵权人承担,在侵权人难以确认的情况下,可以将一楼以上的所有高层住户列为侵权人,而这些高层住户,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身不是侵权人,否则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分析

标题:关于互联网广告的法律法规分析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广告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和服务的重要途径。然而,互联网广告的滥用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本文将对互联网广告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和解读。

首先,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定义和范围,并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监管主体。同时,该法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审查标准,强调广告内容应当健康、积极、合法。此外,该法还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计费方式和透明度,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其次,《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互联网广告的规范进行了细化。该办法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审查标准、内容要求、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时,该办法还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监管主体,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互联网广告的违法行为仍然屡见不鲜。对此,我国政府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总之,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未来,随着互联网广告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政府将继续加大对互联网广告市场的监管力度,推动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论:互联网广告市场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挑战性,政府应加强对互联网广告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12: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平竞争相关文章
  • 探讨小区高空坠物责任承担问题
    小区高空抛物的责任应该由造成损害的侵权人承担。经调查难以确定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责任承担的方式,是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受害人的损失给予补偿,而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补偿的责任范围应当依照每一个人的经济状况适当确定。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即没有实施建筑物抛之物品行为,也不是建筑物坠落物品权利人的,不承担补偿责任。环境侵权的责任承担《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在一定的时间、空间里,可能会出现对个污染者共同排污的行为可能超过环境容量和环境的自净能力,污染环境给受害人造成损害时,多个污染者之间对受害人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对于污染者来说,也相对公平、合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因第
    2023-07-04
    407人看过
  •  责任归属:高空坠物伤人事件背后的真相
    在高空坠物事故中,我国法律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当致人损害的责任归属难以确定时,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一原则有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高空坠物事故中,对于致人损害的责任归属,我国法律遵循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谁负责?标题:高空坠物谁负责?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空坠物事件频繁发生。对于这些事件的责任归属,涉及到物业公司、业主、施工方等多方面的责任。那么,究竟由谁来为高空坠物承担责任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也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
    2023-08-27
    461人看过
  • 属于工程坠落事故高空坠物怎么划分责任
    施工事故高空坠物的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无法确定高空坠物的来源和所属,则由建筑物的所有者或者是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可以证明自己无过错,则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一、业主高空坠物保险责任如何划分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一般高空坠物一楼属于免责。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二、高空坠物砸伤全楼业主全房都要赔偿吗高空坠物砸死人全楼住户来赔偿依据的法律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
    2023-06-28
    464人看过
  • 探讨高空坠物致死事件的法律责任问题
    若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高空坠物致死案找不到证据怎么办高空坠物致死案找不到证据的处理方式是由全体业主承担赔偿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
    2023-07-06
    144人看过
  • 分析高空坠物责任承担者身份问题
    高空坠物的责任采用过错推定原则,需要由侵权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但是实施的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还是应由受害人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工伤认定中谁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里的举证责任是指在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或者亲属,对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是否为工伤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对认为不是工伤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职工受到的伤害不是工伤,那么,用人单位的诉求就得不到法律支持。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负伤
    2023-07-15
    310人看过
  • 高空抛物事件中赔偿责任的归属和责任承担问题研究。
    高空抛物无法确定侵权人,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使用人应当给予赔偿。建筑物使用人可能受到损害的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根据法律规定,禁止在建筑物内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上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高空抛物责任类型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承担何种责任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他们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原因如下:(1)连带责任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2)有违公平原则。公平是相对的,虽然要多数“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为某个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有失公平,但为了平衡各方利益,就要通过制度设计来确保损害的最小化。因此,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
    2023-07-02
    335人看过
  •  责任归属原则:高空抛物责任归属规定
    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高空坠物案件中,责任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责任原则标题:责任原则在法律规定中的重要性责任原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贯穿于整个法律体系中。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关系中,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或者行为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任原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在责任原则的指导下,法律对各种社会关系的权利和义
    2023-11-25
    165人看过
  • 高空坠物之过错责任由谁承担以及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
    一、高空坠物之过错责任由谁承担?高空坠物之过错责任由侵权行为人承担。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二、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大家注意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三、高空坠物的防范措施高空坠物的防范措施包括:1.警惕高架的广告牌。2.注意居民楼房坠物。3.要小心高楼的墙面装饰物和窗户玻璃碎片。刮风时,高层楼房墙面的装饰物或松动的表层可能
    2023-04-10
    274人看过
  • 刮大风高空坠物责任赔偿问题有哪些?
    因为刮大风高空坠物的事件,越来越多,具体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并且会涉及到一些认定的办法:1、认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是指人工建造的附着于土地的永久性或临时性的设施,如房屋、桥梁、码头、堤坝、隧道、涵洞、埋设的管道、路标、电线杆、广告牌、脚手架、缆车、索道、护路林木,等等。所有人或管理人能够证明建筑或者其他设施的塌落花流水是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的,其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向设计人或施工人追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
    2023-06-27
    277人看过
  • 故意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故意高空坠物最高可判死刑吗
    故意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是要根据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决定的。故意高空坠物一般最高不可以判处死刑的,可能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到七年左右的有期徒刑。一、故意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人为故意高空坠物的法律责任,是需要追究刑事案件的,居民楼高空坠物责任,一般包括侵权责任以及有关民事和刑事责任等,高空抛物、高空坠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将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杀人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构成以上犯罪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没有造成伤亡也可能被判出以危险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罪。二、故意高空坠物最高可判死刑吗我国故意高空坠物最高不可以判处死刑的。高空坠物的判刑标准是三年到七年左右的有期徒刑,不过,如果并没有给被侵权人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的话,关于高空坠物的这种行为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就算要判刑也得建立在受害者确认了实际的侵权
    2023-07-26
    71人看过
  • 高空坠物行为的法律责任归属如何明确
    一、高空坠物行为的法律责任归属如何明确1.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3.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2023-10-10
    432人看过
  • 高空坠物属于交通事故吗
    高空坠物不属于交通事故,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属于车损险的赔偿范围,车主在向保险公司理赔之前要先确认一下自己的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并立即寻找出汽车保险的保单以便车险公司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之后保险公司会对现场进行查勘并寻找责任人,在寻找到责任人的情况下和责任方沟通理赔,车主投保的车险公司会根据定损的结果告知责任人的赔偿的费用。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如果找不到责任人有的车险公司则会要求车主自己承担责任。通过保险公司来对高空坠物的情况进行赔偿只是一种事后处理问题的方法,车主可以在停车的时候将车辆停靠在安全的停车位当中,不要将车辆停在小区楼底下等非常容易发生高空坠物的地方,这样就能够有效的让发生高空坠物砸坏车发生的概率给大大的降低了。一、如何预防高空坠物?1、不主动抛物这是违法的行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
    2023-03-25
    445人看过
  • 发生高空坠物,如何归责?
    一、高空坠物,如何归责?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不能把因果关系与当事人的主观方面混同起来。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应当是无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加害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在高空坠物案件中采用无过错原则有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促进案件的顺利开展。虽然会牵涉到无辜的业主参与到诉讼中去,但是通过其他业主的行为能够更好更快地推动案件的进展,有助于及时发现加害人。其他业主也并不是直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是在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时候才承担补偿责任。他们可以通过积极地寻找线索发现加害人,或者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而免予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以“乃是在于对不幸损害之合理分配”为基本思想的,这正
    2024-01-21
    157人看过
  •  责任归属:工程问题的责任归属问题
    该段内容讲述了工程出现问题时由承包方承担责任的传统观念,但随着工程质量的提高和使用过程中的良好表现,责任归属开始出现变化。竣工验收后若工程质量良好且使用过程中没有泄漏等问题,除非有证据证明是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否则不能追究施工人员的责任。责任应由造成事故的不当使用者或工程的维护者负责。这一变化说明在工程质量管理中,使用者的责任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工程出现问题时,通常由承包方承担责任。但若工程在竣工验收后质量良好,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泄漏等问题的,除非有证据证明是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否则不能追究施工人员的责任。责任应由造成事故的不当使用者、或是工程的维护者负责。 工程验收后如何追究施工人员责任根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制度。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工程竣工后,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承担终身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承担建设工程中施工人员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
    2023-08-26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平竞争是指竞争者之间所进行的公开、平等、公正的竞争。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助于规范政府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措施,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 更多>

    #公平竞争
    相关咨询
    • 高空坠物直线下坠责任归谁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29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侵权责任高空坠物有那些问题啊?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4-04
      对于高空坠物伤人的情形,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另外,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
    • 安全事故高空坠物负事故责任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05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责任归谁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7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责任承担是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如果施工已经完成,找不到明确侵权人,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承担法定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物业法对高空坠落物的问题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2
      物业法对高空坠落物的规定有:物业应当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做好安全隐患的排除等。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