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债务人公证放弃继承被判无效债权人起诉公证处侵权被驳回
日前,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某诉松溪县公证处财产损害赔偿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林某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9月28日,范某强等人到松溪县公证处出具《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声明放弃继承母亲林某文的房屋。松溪县公证处审查相关材料后,出具公证书,确认林某文的遗产由范某福一人继承,范某福当日将房产所有权变更为其夫妻所有。另查明范某强向林某借款35000元到期未归还。2005年9月20日,林某起诉,同年12月19日,松溪县人民法院判决范某强应偿还林某借款35000元。2006年7月9日,林某起诉要求对范某强放弃继承权的民事行为的效力予以认定。同年12月6日,松溪县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范某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该判决。2007年10月8日,林某以公证处错误公证行为造成其财产损失为由,起诉要求赔偿损失3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提起的诉讼是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公证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其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存在过错。松溪县公证处在出具公证书前依法定程序审查了被继承人死亡事实等应当审查的事项,而且系其在客观上无法知晓范某强有恶意逃避债务行为的情况下作出的,不能认定松溪县公证处公证行为存在过错,故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公证处放弃继承怎么收费?
160人看过
-
公证处公证放弃继承权怎么办
273人看过
-
放弃继承公证怎么写
373人看过
-
放弃继承公证怎么做
123人看过
-
公正处怎么公证放弃继承遗产
402人看过
-
放弃继承公证
370人看过
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 更多>
-
继承权放弃公证处放弃了继承怎么办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1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手续需要继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与被继承人具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亲自到公证机办理。继承人涉及多人的,可以共同到场作公证,也可以分别到场单独做公证。《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
-
公证处放弃继承权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41、当事人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放弃房地产继承权公证。2、申请时,当事人应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
公证处放弃继承权怎么办?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2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手续需要继承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与被继承人具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亲自到公证机办理。继承人涉及多人的,可以共同到场作公证,也可以分别到场单独做公证。《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
-
放弃继承权公证怎么处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31、当事人申办放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处提出申请。2、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明,如居民身份证、簿等;(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等;(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
-
放弃继承权公证怎么处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1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公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