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赔偿金和补偿金可以一起给吗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不可以同时主张。
从二者的性质和适用情形来判断,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二、经济补偿金规定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期限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来确定的,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劳动者的工资高于一定的标准的,则最多支付不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起诉经济补偿可以判决赔偿金吗
106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给少了,还可以起诉吗
272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以及代通知金
187人看过
-
赔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概念是什么
146人看过
-
赔偿金可以等同于额外经济补偿金吗?
20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110人看过
-
赔偿金可以同时付款和经济补偿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只能二者取一,不可能兼得。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如下规定: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可以分别主张吗经济怎么补偿金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4(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
-
违约金和经济补偿金可以叠加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5如果协商解除,在没提前30日通知的情况下,能得到一倍补偿金,n+1,即两个月的。如果违法解除,你能得到双倍赔偿金。关于保险,你可跟单位协商补缴,如不给补,你可以到社保投诉,但不能通过仲裁或诉讼要求补缴,不属受理范围,但可要求赔偿损失。
-
单方面经济补偿金可以和双倍赔偿金合并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7支付了赔偿金的,就不再重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双倍有两种情形规定,一是单位未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从其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1个月。这里的双倍工资是包含原先正常发放的那一份工资的,也就是说单位应当按照前面的工资再补发一份。另一种情形是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
-
被辞退后经济补偿金和失业救济金能一起赔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6《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三条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劳动者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因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而拒付或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减发失业救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