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引发的利害关系纠纷处理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03:40:14 327 人看过

不当得利纠纷,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产生的纠纷。处理纠纷的方法如下:

1、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包括原受利益及孳息)。

2、受益人受益时,不知道没有法律上原因的,仅以返还请求权提出时的现存利益为限承担返还义务。

3、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法律上原因的,应将其所受之利益,附加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一并返还,如有损害,并应赔偿。

4、善意受益人将应返还的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而主张所受利益己不存在的,利益受损人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第三人主张返还。

5、因侵权行为取得利益而致他人受损害的,受损人有权选择依照本处理意见要求其承担不当得利返还责任或者依照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不当得利纠纷是侵权吗

不当得利纠纷不属于侵权关系而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因为不当得利指没有合乎法律的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当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不当得利行为不具有故意性。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6: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探讨口头合同纠纷与不当得利的关系
    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不当得利要视情况而定,构成以下要件适用不当得利。1、一方获得利益。即因一定事实的发生,一方当事人在财产上取得利益,包括积极取得与消极取得两种表现形式。积极取得就是指财产数量上的积极增加,如取得财产权利;消极取得是指当事人的财产应当减少而没有减少,如债务没有清偿而得到免除。2、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即对方当事人因一定事实的发生而使其财产总量减少,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现实所拥有的财产总量的减少,如财产丢失或财产所有权被他人侵占等;间接损失是指应当获取的利益而不能取得,如应当受偿的债权而又得不到实现。3、获得利益与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一方获取利益是对方受有损失的直接原因。4、没有合法根据。利益受损方财产所受到的损失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成都口头合同纠纷律师如何收费口头合同纠纷,不适用于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经当事人、委
    2023-07-05
    397人看过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处理意见
    一、本处理意见所指的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二、不当得利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当事人一方己取得利益;(二)他人受到损失;(三)取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四)当事人一方取得利益无合法根据。三、没有法律上的原因由他人给付或其他方式取得利益,而致他人损害的,应返还其所得利益。如原取得虽有法律上的原因,但其后己不存在的,应认定为不当得利。四、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包括原受利益及孳息)。返还财产时,各方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一)所获利的财产为特定物的,返还原物;若原物被丢失或损坏,则折价补偿。(二)若财产为种类物但己被丢失或损坏,则须返还同类物或折价补偿。五、受益人受益时,不知道没有法律上原因的,仅以返还请求权提出时的现存利益为限承担返还义务。现存利益指的是受益人所受利益扣除以下项目所存有利益:(一)受益
    2023-03-22
    386人看过
  • 侵权行为与不当得利的利害关系比较
    不当得利与侵权的区别: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2、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不同之处是什么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的区别主要有如下方面:1、侵犯的权利不同侵权行为所侵犯的是绝对权,其违法性体现在违反法律直接规定的、针对一般人的义务;违约行为所侵犯的是一种相对权,其违法性表现在当事人违反自已设立的、并针对特定当事人的义务。2、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同侵权行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民法典律关系,只是由于侵权行为的发生,才在当事人间产生侵权损害赔偿关系;违约责任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当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3、行为主体的不同侵权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特定的,行为人可以是
    2023-07-04
    147人看过
  • 因婚姻关系变化引起的拆迁纠纷的处理原则
    由于男女双方确立或丧失婚姻关系,在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就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继承或赠与中的遗嘱和赠与合同以及双方的约定明确规定只属各自所有的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就包括了用夫妻双方的所得或一方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购买的房屋或继承和受赠所得的房屋;一旦被拆迁,无论该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系一方姓名还是双方姓名,均为双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家庭婚姻关系变化引起的拆迁纠纷处理这个主要看是谁与谁的纠纷,是所有家庭成员跟拆迁部门的纠纷;还是说房屋权属在家庭内部的纠纷;还是说对于拆迁利益的分配,家庭内部有纠纷。1、如果是家庭成员与拆迁部门的纠纷的话,涉及拆迁补偿的,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程序来解决。2、对结婚和离婚引起的补偿权的争议,原则可由其自行协商,除损害其他产权人和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外,拆迁人一般不予干预。如
    2023-07-27
    417人看过
  • 不当得利引发的纠纷该由哪个法院负责解决
    一、不当得利引发的纠纷该由哪个法院负责解决不当得利案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二、不当得利纠纷的解决途径1.协商。如果发生不当得利行为,本着和平的原则,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额不大,案情不复杂。双方当事人可以自己协商,如果能协商一致是最好的解决办法。2.调解。产生不当得利纠纷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之后,如果能达成协议,签订调解书,双方遵照调解书执行。3.诉讼。不当得利纠纷可
    2023-08-15
    388人看过
  • 信用卡错存一万元引发一场不当得利纠纷
    2008年7月,衡某拾到李佳(化名)农行信用卡一张,因一时无法联系失主,便将该卡放入自己包内。后衡某要还朋友李一方(化名)的借款,便持有李一方的银行卡和1万元现金来到农行某储蓄网点办理了存款事宜。可就在几天后,衡某发现日前所存的1万元竟然存到之前自己所拾的信用卡上了,原因是两卡均为农行卡,且两卡主人均姓李,存款时误将李佳的卡当作李一方的卡了。之后,衡某找到农行某支行及李佳,要求返还错存的1万元,但衡某的要求并未得到实现。至此,衡某以李佳不当得利及农行某支行办理存款业务时存在明显过错为由,起诉到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请求李佳返还不当得利1万元并负担诉讼费,农行某支行承担连带责任。李佳辩称,衡某所拾信用卡是自己的,但该卡在2007年10月就已在农行办理了挂失手续并已补办新卡,可衡某和农行在2008年7月还在为原卡办理存款业务,因此,过错责任在衡某和农行,自己并无不当也没有得利,不应承担返还责任。
    2023-04-23
    166人看过
  • 合同纠纷中不当得利怎样处理
    一、合同纠纷中不当得利怎样处理专业分析:1、甲方对合同内约定的报酬应属于你与刘某共有;2、甲公司不可以直接向刘某履行合同内容(即支付刘某合同中约定的全部报酬);3、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盗窃行为,不承担法律后果;4、如果刘某与甲公司私下履行合同,且事后未通知你本人,你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你的相应款项。甲方出具证明的,你可以要求刘某返还不当得利。《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怎样处理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1)协商和解。协商解决是争议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依法谈判、磋商,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
    2024-01-25
    248人看过
  • 生活中要是发生不当得利纠纷怎么处理
    先可以要求返还,不还的话可以提起诉讼。一、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包括原受利益及孳息)。返还财产时,各方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一)所获利的财产为特定物的,返还原物;若原物被丢失或损坏,则折价补偿。(二)若财产为种类物但己被丢失或损坏,则须返还同类物或折价补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二、受益人受益时,不知道没有法律上原因的,仅以返还请求权提出时的现存利益为限承担返还义务。现存利益指的是受益人所受利益扣除以下项目所存有利益:(一)受益人因受领和保存所受利益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和有益费用。(二)受益人因信赖所受利益不致返还,而将自己财
    2023-06-13
    364人看过
  • 空间利用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
    1.了解空间所有权归属以明确纠纷处理的方向现代生活中,一幢建筑物为多人所有或多人使用已经非常普遍。不同的业主就其购买的楼房享有单独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然而楼房是毗连在一起的建筑物,建筑物中哪些是自己的,哪些是共用的,专有部分和共用部分的界限如何确定,如果难以分清,往往就会引发纠纷。所以在调解处理空间利用纠纷中,明确空间利用的归属权,是妥善处理这类纠纷的前提条件。所涉争议空间如果确为某一方单独所有,原则上可以劝说非权利方放弃,当然也可以劝说权利方妥协,同时还要兼顾权利方的权利行使,客观上有无损害非权利方的合法利益。如果所涉空间为公共部位,为建筑物全体或部分业主所共有,原则上就不能归属哪一方专有使用。所以在调解处理纠纷时,应力求在不影响其他人权益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否则应要求抢占公共部位的一方恢复原状。2.充分利用空间,促使邻里和睦相处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空间利用纠纷多种多样,在调解处理时,应充分考虑
    2023-06-08
    58人看过
  • 什么是不当得利,关于不当得利纠纷有何法律规定?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按法律规定,受损失的一方有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到的利益的权利。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在实务中,不当得利的案例也很多,比如转账时转错到别人的银行账户、捡到别人钱包拒不返还的、卖家多收取的货款、开发商多收取的购房款拒不返还的等等,一旦不当得利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得利人返还不当得利,得利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律师补充: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
    2023-05-07
    91人看过
  • 不当得利纠纷案的执行
    日前,雁山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重复领取土地补偿款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将多领的土地补偿款46238元及诉讼费、执行费等全部交清。桂林卫校新校区规划建在雁山镇竹园村。在该项目的征地过程中,被告刘某连在丈量其土地时登记名字为刘某连,但在土地款补偿及分户清单上所列的名字却是被告刘某英(二被告系夫妻关系),在同一宗土地上,刘某连重复领取土地补偿款46238元,征地小组和竹园村经济合作社发现后,多次找被告做工作,要求其退回多领的补偿款,但二被告置之不理,不予退还。立案之初,主办法官多次找到被告做工作,告知他们的行为是不当得利,不受法律保护,并告知不予返还的利害关系。谁知被告非但不听,相反,还在起诉前将自己名下账户内的全部银行存款取走,欲躲避法院对其账户采取的强制措施。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刘某连、刘某英返还原告雁山镇竹园村经济合作社土地补偿款人民币46238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判决生效后,二被告
    2023-04-23
    223人看过
  • 因关联交易损害股东利益而引发的纠纷
    本案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间因关联交易损害股东利益而引发的纠纷,其处理涉及到我国司法实践中对公司关联交易的认定特别是公司少数股东权利如何才能得到保护的实际操作问题。[案情]甲公司、乙公司均系丙公司(属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股东,在丙公司全部股本金中,甲公司持有股份55%、乙公司持有18.125%。经丙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任命甲公司人员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并由董事长提名任命甲公司人员为总经理。甲公司至1998年6月30日向丙公司借款达3971万元。1998年8月20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债权债务处理协议书》,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其房产作价抵偿。乙公司不认可该协议,并要求丙公司董事会责成经营班子在产权过户后迅速组织评估。2000年3月7日,丙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决定对抵债房产进行评估。4月17日,乙公司代表非控股方主张,甲公司利用担任丙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优势地位,与丙公司进行大
    2023-06-09
    104人看过
  • 不当得利与相关的制度关系
    不当得利与民事行为、无因管理以及侵权行为等同为债的发生根据,但它们之间是不同的。未生效的民事行为取得的利益是合法的、正当的,当然不成立不当得利;如果民事行为无效、被获得的利益移交本人,而是由自己占有,构成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可能从中得到利益,这种得利构成不当得利。侵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的,也可能从中得利,这种得利构成不当得利。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侵权行为请求权与不当得利请求权的竞合。一、不当得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
    2023-03-23
    379人看过
  • 因门面买卖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案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渝一中民终字第326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曾某伦,男,196*年**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江津市先锋镇团山村*社。委托代理人张某辉,女,197*年*月29日出生,汉族,重庆鼎辉汽车燃气系统有限公司会计,住重庆市沙坪坝区建工东村**号1-2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某容,女,197*年**月30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江津市几江街道办事处东关村*社。原审原告幸某平,男,196*年**月2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江津市嘉平镇天水村*社。上诉人曾某伦因与被上诉人陈某容、原审原告幸某平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不服江津市人民法院(2005)津民初字第21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曾某伦、幸某平及被告陈某容于2003年9月26日与江津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几江信用社分别签订门面买卖合同,合同约
    2023-04-23
    16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不当得利与不当得利关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9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 不当得利纠纷怎么处理解决不当得利纠纷有哪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1
      一、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包括原受利益及孳息)。返还财产时,各方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所获利的财产为特定物的,返还原物;若原物被丢失或损坏,则折价补偿。 (二)若财产为种类物但己被丢失或损坏,则须返还同类物或折价补偿。 二、受益人受益时,不知道没有法律上原因的,仅以返还请求权提出时的现存利益为限承担返还义务。现存利益指的是受益人所受利益扣除以下项目所存有利益
    • 不当得利胜诉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27
      一、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包括原受利益及孳息)。返还财产时,各方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所获利的财产为特定物的,返还原物若原物被丢失或损坏,则折价补偿。 (二)若财产为种类物但己被丢失或损坏,则须返还同类物或折价补偿。 二、受益人受益时,不知道没有法律上原因的,仅以返还请求权提出时的现存利益为限承担返还义务。现存利益指的是受益人所受利益扣除以下项目所存有利益:
    • 有律师处理不当得利纠纷的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8
      一般来说是民事纠纷,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 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合同纠纷要怎么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2
      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受害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不当得利受益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 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