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08:51:29 217 人看过

一、解除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由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可以决定是否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全部终止即为罢免整个业主委员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后,再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罢免投票意,就可解散当前的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委员会罢免委员程序

1、质询。组织一个积极分子小组,牵头要求业委会与业主座谈。公开的座谈会和对话会,总会得到响应的。这样,可以把业主们的负面情绪转化为初始的集体行动。在这个过程中,还能发现那些有思考有态度有耐性的热心业主,这些人将是未来的小区治理秩序再造的骨干力量。

2、聚合。组织热心业主,自发开展讨论,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和解决办法。通过前面的要求与业委会公开座谈的业主连署签名,可以把业主们的基本的诉求和行动意愿集合起来,将连署的复印件在小区里公开张贴。

此后,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就是业委会(或街道协调业委会)出来座谈。第二种,就是业委会置之不理。出来座谈时,可以提出知情权的各种主张,并且,形成一个业主立场的对话小区,展开公开的对话,形成具体的整改小区。

如果业委会不公开座谈,则可以启动罢免程序。但是无论如何,小区业主的自发的志愿者群体都要形成一个定期的常态的讨论小组。在这个志愿者小组的组织下,形成小区的公共议论话题和空间,归集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作为集体行动的动力源。

3、改选。需要的时候,可以组织签名改选业委会。如果业委会能够积极整改,则志愿者小组可以协调维权业主们积极筹备业委会换届时候的参选工作;如果业委会不积极响应业主们的要求,则志愿者小组可以开始组织罢免和改选业委会委员的连署签名,达到20%以后可以要求街道办事处组织罢免和改选工作。

三、业委会的业委会成立程序

1、小区具备成立业委会的条件后30日内,小区的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

2、申请交到街道或社区后,由街道派工作人员担任筹备组的组长,组建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筹备小组除了由街道或乡镇的工作人员担任组长以外,还邀请建设单位派代表,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派代表参加。

剩下就是业主代表,业主代表要大于等于筹备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小组的业主代表一般也应该符合业主委员的任职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4: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委员会相关文章
  • 业主委员会任期多久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一、业主委员会任期多久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如下: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三、业主委员会工作的职责有哪些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
    2023-04-10
    16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一年补助多少
    业主委员会的补助根据不同地方具体确认。津贴作为一种辅助形式,是对劳动者额外劳动付出的一种补偿,一般是指补偿劳动者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贴是为了补偿物价变动而设置的补偿,主要有生活费补贴和价格补贴。一、一个月的补偿是个底薪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二、请问代通知金是否属于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不属于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不是法定概念而是一种通常称谓,是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其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2023-02-22
    99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委员中能否有非业主委员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管理物业区域的机构,其组成人员应该是业主。物业服务区域中的承租人、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员、有关行政机构或者组织的人员都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不能代替业主行使物业自治管理权。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主要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在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除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认定为“业主”外,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购房人”可以视为“业主”。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主体,物业管理离不开业主的参与。业主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是建立在对房屋拥有的财产权基础上,业主既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份房产,也是物业管理区域的成员。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力主要有:接受物业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
    2023-04-04
    177人看过
  • 部分业主不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怎么办?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部分业主不同意,达不到比例的,不会影响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也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一、业委会的成立需哪些程序业委会的成立需要的程序有: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5、筹备组负责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用自荐、业主联名推荐、筹备组商议等方式产生。侯选人确认后必须公示7日,
    2023-06-26
    433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之《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
    《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主要是:(1)除第一次业主大会以外,以后各次业主大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和主持人;(2)业主大会的职权;(3)业主大会的议案提交办法和对议案的表决办法;(4)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和产生办法;(5)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和选举办法;(6)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待遇和任期;(7)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程序;(8)业主的权利和义务;(9)《业主公约》的生效条件;(10)修改《业主公约》的条件和程序。
    2023-06-10
    388人看过
  • 开业委员会办理一般要多少业主签字
    成立业委会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签字。根据法律规定,成立小区业委会需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由居委会交筹备组,筹备小组组织业主自荐、产生候选人。一、业主代表怎么产生业主代表产生具体为:业主委员会代表应当由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共同选举产生。业主代表是经业主授权的,故对执行授权业主具有投票表决能力,但必须附有业主的书面或可证明的权限许可。业主代表的职责与义务具体如下:1、负责监督检查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2、负责协调环境保护工作,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采取强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业主代表是全体或部分业主推选出来,能够行使授权业表决权的业主,业主代表具有合法性,且当权限占小区总业主二分之一以上时,能够表决小区部分决议,当权限占三分之二以上时,能够表决小
    2023-06-24
    134人看过
  • 未经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
    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合同中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请求认定合同无效:(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仍以自己名义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3)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关物业服务的约定,有排除业主以后选择物业管理企业和商定物业服务费权利条款的;(4)物业管理企业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物业管理资质的;(5)业主委员会未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或未按业主大会决定的范围而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起诉前或者一审期间未取得业主大会或50%以上业主追认的;(6)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将整体管理服务转托、转让给第三人或将其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第三人的;(7)其他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区别1.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
    2023-07-17
    456人看过
  •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能不能代表业主起诉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吗?I.什么是业主委员会?所谓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领域的业主代表组成的民间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的管理和运营服务公司。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基础是全体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物业所有人,管理和监督与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根据业主的委托,对建筑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对建筑物享有上述权利,但业主的权利是分散的,因此必须有一个代表全体业主的组织来落实和保护其合法权益,这就构成了业主委员会制度形成的理论条件。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相应的法律职责。二是业主委员会能否代表业主起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决定了它是物业管理领域诉讼的合格主体。《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
    2023-05-31
    236人看过
  • 业委会主任可以开除委员吗
    如果是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并没有权利开除物业管理人员,因为物业管理人员,并不归业委会的主任管理,他没有权利开除物业管理人员。一、业委会到期后未改选,是否可继续工作业委会到期后未改选,不可继续工作。业委会一般指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一是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二是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至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
    2023-03-22
    320人看过
  • 委员会名称变化: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监督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委员会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业主监督委员会会是经物业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由产权人和使用人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合法权益的房屋管理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权利和义务不同,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1、本条例所称的业主包括:(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2)依据《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3)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人。2、业主
    2023-07-11
    411人看过
  • 业委会可有经费但需业主同意
    高先生问:我们小区要成立业委会,在填写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选票时,我看到规则里写着允许业委会有活动经费。请问这合法吗?律师解答:只要小区里过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如果有业主认为不必要,可以反对,这是每位业主的权利。但是,任何一个组织如果没有活动经费将很难把工作做好。我们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在活动经费的使用上,各种费用支出明细化,可以要求经费收支账目每月或每季度在物业区域内公布一次,业主充分监督就行了。
    2023-06-10
    94人看过
  •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怎样与物业签订合同
    一、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记手续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1、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2、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3、业主委员会章程。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成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二、业主委员会怎样与物业签订合同业主委员会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需要注
    2023-03-04
    498人看过
  • 成立业主委员会须2/3业主书面同意可行吗
    业主如何行使当家权利?通过长时间的耳濡目染,或者亲身实践,“成立业主委员会,再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广大产权人和使用人行使权力”的道理,以及“入住率达到50%以上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条件已被不少业主和准业主熟知。可是,记者最近却偶然得知,由建设部制定、现已报国务院审批的《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业主会的成立应当经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2/3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书面同意……”从50%入住即可成立到须2/3业主书面同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台阶无形中加高了至少两级。这里有一个基本的逻辑关系—“50%入住”意味着小区只要入住一半,就可以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2/3业主书面同意”则意味着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满足以下充要条件:小区入住率至少要达到2/3以上,同时,这2/3的业主还必须家家有时间、有热情关注社区建设,而且他们还能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段内到一个固定地点签署“同
    2023-06-10
    48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与业主自治委员会的职能差异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自治委员会的区别如下:1、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基层自治组织,是依照法律,由居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业主能起诉业主委员会吗业主不能起诉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不作为,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直接罢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
    2023-07-13
    214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业主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业主委员会选举应当有多少业主参加,多少业主同意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5
      全体业主过1/2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人数不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
    • 业主委员会需要多久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委托书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
    •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是怎样的,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多少业主签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0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 1、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3、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4、筹备组负责确认业主身份及其在首届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并将结果告知全体业主。 5、筹备组负责审查业
    • 业主委员会收到委托书后需要多久时间成立业主委员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9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后要办理登
    • 物业与业主委员会合同业主要要签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9
      这个合同文本,从形式上,不需要(业主们)签署,只需要有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形式上即有效。但是,业主委员会加盖印章,则必须满足下列条件:该合同文本的内容、或至少是物业费费率、服务标准等重大事项的内容,应该经过本小区业主人数、所占面积“双过半”的同意才可以。否则,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侵犯了业主们的表决权和共同决定权。将令小区陷入物业管理活动危机的境地。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也应该审核业主委员会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