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的终结(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14:32:23 109 人看过

第二节免责制度

一、免责制度的意义

破产免责制度,是指在破产程序终结后,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对于债务人未能依破产程序清偿的债务,在法定范围内免除其继续清偿的责任。免责在自然人破产的救济政策中处于核心地位,其原则是避免使债务人的未来收入陷入对过去的债务包袱之中[1],以鼓励其在破产之后仍能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为社会和个人创造新的财富。

破产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使以债权人为主的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得到公平的满足。同时,破产程序本身还具有使债务人获得经济上更生、复苏的目的。在法人破产的场合,原则上,破产终结的同时法人的人格也随之消灭。因此,没有必要考虑破产程序终结后法人的更生问题。但是,自然人破产与此不同,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让债务人背负沉重的债务包袱,其再次陷入经济困境的可能性极大。如果想以破产程序为契机给予破产人更生复苏的机会,就有必要采取一定手段减轻程序终结后债务人的债务负担。正是基于此种考虑,破产法上的免责制度便应运而生。

早在1705年英国破产法规定免责制度之时,由于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是破产程序进行的核心目的,免责仅仅是对那些诚实地交出全部财产以帮助债权人实现这一目标的债务人给予的一种奖赏。可以说,当时的免责并不具有独立的存在价值,免责制度只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一项附属措施。随着对债务人救济的理念在破产立法理论中的产生并最终形成,免责制度作为给债务人提供更生机会的独立性价值得到了立法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对债务人的免责开始被视为破产程序的一个重要目标。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破产倒闭现象屡见不鲜。人们渐渐认识到,债务人破产固然应对其欠债负责,但债权人亦应就其债权承担相应的风险,唯有如此,始为公平。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依法免除破产人一定范围内的未清偿债务,正是这一公平理念的体现。在实务中,债务人主动申请法院宣告破产的最大动机也莫过于此。从各国破产立法的发展趋势看,原先采用免责主义的英美法系国家正在逐渐放宽对破产人实施免责的范围和适用条件,一些原来对破产人持不免责主义态度的大陆法系国家的破产法,如日本和德国,也在其立法中相继转而采用免责主义。

二、各国有关免责的立法例

免责主义在各国破产立法中的表现并不相同。总体说来,英美法系国家多采用当然免责主义,即随着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人自动获得免责而无须向法院提出许可的申请。我国台湾地区破产法也采当然免责主义。相反,大陆法系国家大多采取许可免责主义,即破产程序的终结并不意味着债务人的免责,而是应由债务人提出申请,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对债务人免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程序相关文章
  • 宣告破产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吗
    一、宣告破产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吗宣告破产只是破产程序中的一个步骤。破产程序终结是指从破产申请开始,经过和解重整、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申报破产债权、进行破产债权抵销、处置破产财产、进行破产财产分配等一系列破产程序,全部程序都完成后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报告分配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二、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第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第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第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第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
    2023-06-16
    166人看过
  • 终止重整程序是否终结破产
    一、终止重整程序是否终结破产1、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2、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3、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第九十三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二、破产重整程序怎么走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4、法院指定管理人。5、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
    2021-09-06
    417人看过
  • 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及程、效力
    (一)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1、和解整顿程序的终结2、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程序3、破产费用分配完毕(二)破产财产的程序及效力1、破产程序终结终结的程序(1)人民法院收到清算组的报告和终结破产程序申请后,认为符合破产程序终结规定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2)破产企业的账册、文书等卷宗材料由清算组移交破产企业上级主管机关保存;无上级主管机关的,由破产企业的开办人或者股东保存。(3)破产程序终结后出现可供分配的财产的,应当追加分配。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一年内被查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外,还包括破产程序中因纠正错误支出收回的款项,因权利被承认追回的财产,破产案件利等。2、破产案件终结的效力(1)对于破产企业的效力债权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其所负剩余债务当然免除。(2)对于产权人的效力债权人未得到分配的债权,在破产终结裁定后视为消灭,破产债权人不能于程序结束后向法人另行主张权利。破产程序终结后,债
    2023-06-06
    146人看过
  • 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依据
    一、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依据1、债务人已依照和解协议清偿全部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人依据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破产和解协议内容向债权人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债务已经全部清偿完毕。此时由于债务人破产的原因已消失,破产程序没有再进行下去的理由,经债务人请求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终结破产程序。2、债务人已按照和解方案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后,法院可依债务人申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中,若债务人提出希望通过和解的方式对债权进行清偿,并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了以和解程序进行债权清偿的决议和和解方案,得到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债务人的申请,在其已经按照和解方案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后,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二、破产程序终结效力如何(1)对于破产人的效力。由于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仅适用于企业法人,因此,破产程序因分配完毕和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而终结后,法人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其所负剩余债务当然
    2023-06-06
    56人看过
  • 破产程序多久终结执行
    法律综合知识
    关于破产程序终止执行的确切时限,并无统一的规定,这主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通常而言,破产程序乃是一项极为繁琐且复杂的流程,涵盖了破产申请、受理、清算以及财产分配等多个环节。在理想状态下,若破产企业的资产清理、债务清偿及分配方案等各项工作均能顺利推进,那么破产程序有望在数月至一年半载之内得以圆满结束。然而,倘若企业资产状况错综复杂,存在众多争议或者法律纠纷等情形,则破产程序很可能会被拉长至更久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024-08-04
    302人看过
  • 终结破产程序裁定多久
    一、终结破产程序裁定多久按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要求,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破产清算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破产清算组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由破产清算组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的报告、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营业用章等。企业被登记注销后,其法人资格宣告消灭,没有得到分配的债权即行消灭。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人民法院应宣布清算组撤销。二、破产程序终结的效力(1)对于破产人的效力。由于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仅适用于企业法人,因此,破产程序因分配完毕和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而终结后,法人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其所负剩余债务当然免除。(2)对于破产债权人的效力。由于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债权人未得到分配的债权,于破产终结裁定
    2023-06-06
    192人看过
  • 破产程序终结何时裁定
    一、破产程序终结何时裁定破产程序在债务人无财产可供分配、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和解协议等情况下,破产程序终结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二、什么是破产程序终结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各国破产立法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三、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有哪些(一)和解整顿程序的终结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认可后,究竟是产生破产程序终结的效力抑或是程序中止的效力,国内外立法例存在差异。(二)破
    2023-06-06
    231人看过
  • 破产法程序终结要几年
    法律综合知识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2024-04-20
    244人看过
  • 破产程序终结税务注销
    一、破产程序终结税务注销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二、税务注销登记的界定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活动。(一)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二)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变更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三)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
    2023-06-06
    458人看过
  • 破产程序中终结程序具体指什么
    结束破产案件的法律程序。结束破产案件的原因是分配、强制和解与破产终止。①分配。是终结破产程序的主要形式。破产管理人应当根据破产财团的变价情况,按照破产债权的性质和数额,依据平等分配的原则,制作破产财产分配表,经破产人会议同意和法院批准,进行分配。②强制和解。是指破产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以解决他们之间的债务纠纷。强制和解须经债权人会议讨论,得到出席会议的过半数债权人(其债权数额超过破产债权总额3/4)的同意。即可决议通过,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效力,不同意此项办法的少数债权人也得遵守。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和解协议,须经法院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裁定。许可裁定确定后,即终结破产程序。③破产终止。原因有二:(a)经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同意;(b)因破产财团的财产太少,不足以偿付破产程序的费用。不论哪一种原因,破产终止均须法院裁定确定。
    2023-06-14
    416人看过
  • 破产程序终结后可否申诉
    一、破产程序终结后可否申诉依照《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破产终结后发现破产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有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行为,有关财产应予以追回。第三十二条,破产终结后发现,破产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有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且债务人财产未受益的,有关财产应予以追回。第三十三条,破产终结后发现,债务人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的,有关财产应予以追回。第三十六条,破产终结后发现,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亲债企业财产的,有关财产应予以追回。二、公司破产赔偿顺序是什么(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
    2023-06-06
    187人看过
  • 债务人提出终结破产程序
    一、债务人提出终结破产程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二、破产财产分配程序1、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2、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3、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1)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次啊次和未变现的财产。(2)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
    2023-06-06
    313人看过
  • 提议终结破产程序怎么办
    一、提议终结破产程序怎么办(一)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接管破产企业。(二)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三)破产企业财务审计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
    2021-11-30
    178人看过
  • 5日内做出终结破产程序
    一、5日内做出终结破产程序1、终结裁定。有上述后三种事由即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或者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的,管理人有义务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如果管理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提请终结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裁定终结。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应当予以公告。破产宣告时的终结,通常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人民法院在破产宣告时,已经发现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破产费用的,应当同时裁定宣告破产和终结破产程序。这种情况称为同时终结。同时终结也可以由债务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2、终结后的有关事项。破产程序终结后的有关事项,按以下规则处理:(1)办理注销登记。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10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注销登记的意义是破产企业的法律人格归于消灭。管理
    2023-06-06
    259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更多>

    #破产程序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破产程序、终结破产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1
      破产程序的终束是指导破产程序结束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的情况、破产财产的情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结构不同,破产立法对破产程序结束原因的规定也不同。《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原因是破产边界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 破产后如何终结破产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
      和解整顿期限届满,债权人能够按照和解协议的规定清偿到期债务的,宣告和解整顿程序终结,同时宣告已经开始的破产程序相应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 终结破产程序的办理流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9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 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
    • 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限是几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 2024宣告破产终结破产程序有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4-08-25
      1、终结裁定。有上述后三种事由即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或者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的,管理人有义务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如果管理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提请终结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裁定终结。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应当予以公告。破产宣告时的终结,通常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裁定。人民法院在破产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