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挪用资金罪最重要的证据是:账册以及转账记录。在挪用资金案中,最重要的证据是账务证明。账册记载资金的出入、流向,可以直接指明单位的多少资金,何时经过何人从账户中被转到何处何人手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挪用资金罪如何报案
1、涉嫌挪用资金罪的案件应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2、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而刑事案件一般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3、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对于职工涉嫌挪用资金犯罪的,公司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
4、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6、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7、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1)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
(2)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3)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4)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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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需要哪些证据,法律有哪些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4挪用资金罪需要的证据如下: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要证明犯罪事实清楚的,需要提供以下证据:证人证言、银行汇款、转账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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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证据要哪些?需要收集的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挪用资金罪的证据要哪些的规定,能够证明犯罪的证据有很多种,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在挪用公款案、挪用资金案中,最重要的证据是账务证明。账册记载资金的出入、流向,可以直接指明单位的多少资金,何时经过何人从账户中被转到何处何人手中(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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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挪用罪行的法律认定依据广东在线咨询 2024-12-07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