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内,因工作所致感染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否属于工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20:15:13 412 人看过

在工作期间劳动者因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出差途中感染新冠肺炎公司赔偿吗

不赔偿,出差途中感染新冠肺炎属于出差期间患病,不属于工伤。这个问题人社部之前在二月份已经做过解释只有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才应认定为工伤。即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回程途中感染病毒是否属于工伤?

回程途中感染病毒不算工伤,根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1月23日发布的人社部函〔2020〕11号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被认定为工伤的,需要劳动者从事相关预防与救治工作的医护及相关人员。

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非因上述原因受到伤害,不属于工伤。

三、疫情期间贷款可以延期还款吗

疫情期间贷款可以晚还,符合“延期还款”条件的人群可以向银行提出,经认定后,相关逾期贷款和欠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0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不是法定传染病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不是法定传染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二、相关法律规定《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2023-04-29
    467人看过
  • 管理人工作人员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无法履职的怎么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三十四、三十五条规定,管理人或者清算组的派出人员因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辞去职务;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迳行决定更换管理人。
    2023-11-28
    447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法定不准结婚的传染病范围内吗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在法定不准结婚的传染病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指重症精神病、先天痴呆症等疾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不属于法定不准结婚的传染病范围。一、妨碍疫情防控罪判多久妨碍疫情防控罪一般按照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两高两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要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意见》明确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故意传播新冠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二、什么情况下禁止结婚禁止结婚的情况包括:1.未达到法定婚龄的。男方为二十二周岁,
    2023-06-25
    121人看过
  • 员工能否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只有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内或医疗期满后能够从事相关工作,且无其他法定事由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不是法定传染病?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2023-07-04
    291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还能诉讼吗
    可以诉讼。但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个地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会有所调整。
    2023-12-07
    190人看过
  • 工作中感染新冠肺炎,到底算不算工伤
    要根据工种视情况而定。1、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2、受用人单位委派而提供的防疫志愿服务,比如医院委派医生作为志愿者提供防疫志愿服务、公司委派员工运送物资到社区的公益服务等,此类志愿者一般都属于“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故可以认定为工伤。以个人名义自主自愿、直接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或者经过实名注册加入志愿组织提供志愿服务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认为是工伤。3、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依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规定保障劳动者享有医疗期相关合法权益。律师补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病,只有两种
    2023-05-06
    476人看过
  • 感染新型冠状肺炎隔离期间算公休吗
    一、感染新型冠状肺炎隔离期间算公休吗?感染新型冠状肺炎隔离期间不算公休,算病假。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经隔离、医学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病原携带者后,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不能以旷工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来解除劳动合同。对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当享有医疗期。企业应当保障患病职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根据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当享有医疗期。职工医疗期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医疗
    2023-04-13
    56人看过
  • 因工作原因出差而感染新型肺炎的是否认定为工伤
    只有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其他工作人员是否属于工伤,你可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只要鉴定上也可以算工伤。一、公司发生疫病开除员工合法吗疫情期间开除员工违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二、因疫情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可否让劳动者轮岗轮休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让劳动者轮岗轮休,轮岗轮休期间不用发工资,但应该发放生活费。《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
    2023-06-22
    57人看过
  •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单位不给发工资该如何维权?
    1、首先劳动者应先固定证据,收集好自己确实出勤上班活在家上班的证据,如工作记录、打卡考勤记录、公司通知等等2、向劳动局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3、投诉未果的情况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2023-11-21
    409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出入境有何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规定:“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第十二条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2023-04-15
    245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人工作范围是否受限制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人工作范围受限制吗1、肯定会限制。2、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有高度的传染性,因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以前,应当接受隔离治疗或观察,不得从事任何工作。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十六条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
    2023-04-29
    183人看过
  • 是否应该将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肺炎视为工伤?
    不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因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一般情况下不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怎样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发生如下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1、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2、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3、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4、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6、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8、患职业病的;9、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10、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2023-07-07
    101人看过
  • 在上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是否可以按照工伤处理
    一、在上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是否可以按照工伤处理?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属于工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写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2023-04-28
    84人看过
  •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疑似感染的员工能否返岗上班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疑似感染的员工不能返岗上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有高度感染性;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以前,应当接受隔离治疗或观察,不得从事任何工作,不应返岗上班。复工后被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能被认定为工伤吗如果复工后因为通勤被感染了能被认定为工伤吗根据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下发的《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表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可以认定工伤,对于普通人来说又该如何认定呢首先,对于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原则上仅仅在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2023-07-23
    30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1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
    • 在工作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导致的肺炎疫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1
      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若经职业病防治机构确认为职业病的则属于工伤。若非职业病的,则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措施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3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
    •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能否免税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09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是免税的。 《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规定; 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 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1)进口物资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 (2)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怎么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怎么治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2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隔离治疗的,公安机关可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丙类感染患者,应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感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