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享有的国家特殊待遇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20:34:56 272 人看过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的附加津贴,艰苦边远的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等。公务员还按照国家的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和补助。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并且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公务员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吗

一、引进对象为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主体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企业。

三、引进人才经面试和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引进到市直机关工作的,实行聘任制管理;引进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实行合同制管理。引进人才的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四、引进人才进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原则上在空编员额内进行,单位暂无空编的,允许先进后出,在两年内自然减员中冲抵;承担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的重点单位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可先超员进编,在今后的自然减员中冲抵。

五、引进到机关的人才,原为公务员身份的,其工资待遇按公务员标准确定,原不是公务员身份的,根据工作年限确定相应职级工资标准;引进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执行事业单位职务等级工资制。其中应届毕业生取消见习期。市财政给予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津贴补助,博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的津贴补助,津贴享受期为5年。表现优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优先选拔担任领导职务。引进到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实行协议工资制,由本人和用人单位协商,从优确定工资待遇。

六、市委、市政府鼓励用人单位在工资、住房、安家费补贴等方面加大对引进人才的投入力度。市委、市政府对引进到机关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给予安家费补贴,硕士一次性发给安家费2万元,博士一次性发给安家费6万元。引进到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参照这一标准落实待遇,或采取更加优惠政策。

七、引进人才的配偶、子女可随调随迁,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协调用人单位妥善安排其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入托入学等实际问题。

八、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在公务员岗位的,正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签定用人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条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第八十二条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试用期相关文章
  • 务工人员特殊待遇
    外来务工人员通常指的是外地来本地城市打工的人员,和农民工含义相近。一般泛指建筑行业,搬运行业等等技术含量低,体力劳动为主的从业人员。十七大报告关于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建设中强调指出保障外来务工子女接受平等义务教育,想外来务工子女所想,急他们所急,关爱他们的学习,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全免借读费,让他们按时上学学习,和当地学生享受平等教育权,这样既能保证九年义务教育在全国顺利实施,又让外来务工人员安心劳动,促进我国私营企业的发展。保障在一座城市的现代化进程中,外来务工人员的身影常常出现在城市建设的一线。他们为城市的发展默默地贡献自己的力量,而自身的权益却容易被忽视。以杭州市为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各项保障制度的创新。在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陆续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为200多万在杭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就业、培训、居住等多方面保障。一部旨在切实
    2023-05-31
    73人看过
  • 烈士家属享有哪些特别待遇
    1、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8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2、一次性增发抚恤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3、一次性特别抚恤金。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除按照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上述三项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
    2023-06-14
    60人看过
  • 哺乳期女职员应享受哪些特殊待遇?
    哺乳期指生产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这期间是法定给予女职工进行哺乳的时间,不以女职工是否以母乳给婴儿哺乳而有所异同。国家对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特殊做了明确规定:另外,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
    2023-07-06
    317人看过
  • 十级国家对四级残疾人有哪些特殊待遇?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6、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可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国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8、属于轻度残疾(三、四级)的,每月享受生活补助金100元。四级伤残证有什么待遇呢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
    2023-07-18
    142人看过
  • 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待遇津贴补助有哪些
    一、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二、职工工资的有关解释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津贴。1、津贴包括:(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包括: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武功、管乐)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
    2023-03-04
    391人看过
  • 外来务工人员特殊待遇津贴补助有哪些
    一、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二、职工工资的有关解释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津贴。1、津贴包括:(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包括: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武功、管乐)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
    2023-05-31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试用期
    词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

    #试用期
    相关咨询
    • 女员工在流产后享有哪些特殊待遇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6
      根据《女职工保护办法》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据此,你可以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休息一定的产假。 休假时工资应发百分之百。
    • 特殊病种有哪些待遇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14
      特殊病种享受的待遇,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以北京为例。门诊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需要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功能不全需长期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治疗等疾病。由于很多特殊病需要在门诊治疗或长期服药,经过特殊病审批后,可以选一家作为特殊病定点医院,其门诊发生的特殊病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并可以按记帐方式就医。
    • 特殊工种有哪些待遇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7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优惠待遇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特殊工种待遇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4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同于特种作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优惠待遇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属于特殊工种吗,能享受国家有关特殊工种的退休待遇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01
      没有到多少年限可以退休的说法只有最低缴费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才能退休的说法。目前情况下国家政策是:1.缴费满足15年2..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申请退休。退休要看实时政策以及档案年龄申请办理退休(50周岁,档案年龄49周岁,那么会延期一年退休)3.工龄当然也是计算领取工资的条件之一工龄长的计算档次会影响领取的多少,举例工龄29年和工龄31年计算是不同的档次。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