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进口自用轿车审批管理办法中有关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7:20:14 491 人看过

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国家计划委员会、经贸部、国家物价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国务院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

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国家计划委员会、经贸部、国家物价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国务院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关于执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进口自用轿车审批管理办法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1]107号

1991-10-31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关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进口自用轿车审批管理办法的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90]62号),现对具体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每年由国务院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会同国家计委,根据经贸部按照规定的配车标准提出的需求量和车型,制定全年购买国产轿车和进口轿车集中报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所需国产轿车由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专项安排落实。

二、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自1991年1月1日起在规定的配车标准内用外汇购买国产轿车,免征零部件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或工商统一税)。具体的做法是:购车企业凭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贸审批部门的证明(批件),到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免税手续,由主管海关核发海关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进口货物的减免税证明一式二份,一份留存海关,一份由企业凭此向汽车生产厂家购买车辆,并由汽车生产厂家留存凭以定期向当地海关办理退税手续。上述准予退税的车辆,应视同从国外进口免税车辆,不得出售、转让和移作它用,否则海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在规定的标准内用外汇购买国产轿车,免征特别消费税。购车单位凭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审批部门的证明(批件)到生产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四、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在规定的配车标准内用外汇购买国产轿车,免征横向配套费。

五、由国家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逐年核定并颁布汽车生产厂家供应免税轿车的销售价格。

六、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进口自用轿车于1991年1月1日前已申领到进口许可证,而轿车于1991年1月1日以后运抵口岸的,海关仍可凭许可证,按照企业自用合理数量原则,补发减免税证明,在投资总额内免税放行。

七、外资企业、港澳台及华侨投资成立的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也参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5: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作经营企业相关文章
  •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实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登记审批程序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登记审批程序》发给你们,以便内部掌握执行。由于这是一项新的工作,缺乏这方面的实践经验,在执行中有问题,请随时告诉我总局,以便再作补充修订。附:关于中外合资企业的登记审批程序关于中外合资企业的登记审批程序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制订本登记审批程序。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外资管理委员会)或其委托省、市、自治区政府批准后的三十天内,向所在的省、市、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三、合营企业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由董事长、副董事长或总经理、副总经理(中、外方各一人)签发的申请登记书。2.国家外资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证书。属于国家外资管理委员会委托省、市、自治区审批的,须提交合营企业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批准证书。
    2023-06-09
    435人看过
  • 关于本市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原中方职工去向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程序1、编报项目建议书。投资者可通过各种途径选择合资、合作者,在了解其业务范围和资信状况,确定合作意向后,由中方投资者编制项目建议书,报审批机关审批。审批机关在收到项目建议书之日的1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项目建议书登记后,中方投资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2、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外投资者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就合资、合作经营项目有关的资金、规划选址、工艺技术、设备、原材料、销售、经济效益、外汇平衡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困难的问题可提请审批机关协调解决。审批机关在接到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定意见,或连同合同、章程一并审批。对于建设和生产条件成熟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内容深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的,经审批机关同意,可用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代替可行性研究报告。3、报送合同、章程。中外投资者在编报可行
    2023-06-06
    276人看过
  •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职工费用提取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四川、云南两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关于加强金沙江、雅砻江漂木保护管理的联合布告》的精神,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金沙江中流送的一切木材(不分树种、材种)和漂木工程设施,都是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哄抢、盗窃和损毁。沿江漂木和漂木工程设施由水运企业和漂木管理组织统一管理。第三条木材水运单位应加强沿江漂木管理。及时赶漂和扎运,以减少木材流送损失。第四条沿江各县(市)原则上应建立漂木管理站,站长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委派,工作人员由木材水运单位配备。区、乡(镇)、村建立护木领导小组或护木小组,组长由同级分管领导兼任,并由上一级任命。第五条漂木管理站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领导,木材水运局负责业务指导。县(市)人民政府和木材水运局各指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此项工作。第六条漂木管理站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漂木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管理本辖区内的漂木;对群众进行宣传教
    2023-06-06
    196人看过
  •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管理,促进合营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特作如下规定:一、合营企业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五年之内,其中方投资者的外汇收入享受全额外汇留成。五年之后,按50%的比例留成。二、合营企业中方人员因业务需要,同外方人员一起出国执行任务的,中方人员在国外的费用按合营企业规定的标准,实行实报实销。三、合营企业的中方人员单独出国执行任务的,其费用标准可按合营企业规定标准计算,实际使用时比照国家公派出国人员标准执行。四、根据合营企业规定的标准领取,按国家规定使用的中方人员出国费用的节余部分,可作为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的外汇收入,向银行结汇,并持结汇水单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留成。五、合营企业中方投资者应将中方工作人员应得工资部分的外汇,及中方投资者的劳务、工业产权所得外汇、外汇红利等外汇收入,向银行结汇并持结汇水单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留成。六、未
    2023-06-06
    496人看过
  •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征免税规定[失效]
    失效日期:2001-12-19第一条为了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在中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经营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令,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合资经营企业应向企业所在地海关或分管地海关(以下简称主管海关)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发给的批准证书、合营企业的章程、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授权机构签发的营业执照等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第三条合资经营企业办理进出口货物时,应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属于国家规定应申领许可证的进、出口货物,还应向海关递交进(出)口许可证,由海关查验。第四条合资经营企业进口下列货物,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一)按照合同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
    2023-06-09
    195人看过
  • 海关总署关于转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产品以产顶进两个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文号:(87)署货字第1124号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现将国家计划委员会计贸<1987>1924号文印发的《关于各外中资、合作经营企业产品以产顶进办法》及国家经济委员会经济<1987>623号文印发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机电产品以产顶进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说明如下:一、关于“以产顶进”商品的验放依据问题。国家计委《办法》规定,经批准的以产顶进项目,由经贸部门办理以产顶进手续。据此,上述产品供应给国内用户时,有关企业应向海关递交经贸部门签发的有关证明文件。其中属于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还应按经贸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向海关交验进口许可证。关于经贸部门办理以产顶进手续的有关办法,待经贸部制定后,再转发给你们。二、凡属外商投资企业生产以产顶进产品所需进口料、件的海关监管和征免税问题,均按我署(86)署货字第1183号文附发
    2023-06-05
    200人看过
  • 申办审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所需文件
    (1)合营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审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的申请报告。?(2)合营各方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3)合营各方所在国(地区)政府签发的有效工商登记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应出具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4)合营各方的资信证明,(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产评估证明,外方个人投资的,提供个人银行存款证明;中方若以国有资产作为出资或合作条件,须提供国有资产评估证明及确认文件);?(5)场地使用权的有关证明、文件;?(6)合营各方法定代表身份证(影印件);?(7)证明投资者法人代表的证明(营业执照中已注明的,不需再提供);?(8)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9)企业名称登记证书;?(10)合营企业董事会名单(由各位董事签名);各方董事委派书(由合营各方法定代表签署出具,中方委派书应有其主管部门的确认);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聘任书(
    2023-06-06
    315人看过
  • 关于实施《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土地使用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了实施《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土地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对若干具体问题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合营企业有正当理由不能按《办法》规定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手续的,其用地日期可按下列情况确定:(一)合营企业使用中方原有土地的,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执照之日起计算。(二)合营企业通过征用或划拨使用土地的,以土地主管机关批准使用之日起计算。(三)合营企业租赁房屋的、以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条被批准按营业额百分比缴纳土地使用费的合营企业,不能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使用费,可延长十天缴纳。第三条对《办法》附件《上海市土地使用费标准及说明》中“市区的地段等级划分”,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各级地段中的道路“两侧”,是指道路两侧沿街门牌号的范围。(二)土地坐落在两条道路以上的,按主要道路的地段等级计算土地使用费。(三)以道路作为区域性地段等级界限的,道路两侧均按高地段等级的标准计
    2023-04-22
    89人看过
  • 外商投资项目(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审批所需材料
    立项审批所需材料☆1、合资(合作)意向书;☆2、项目建议书;☆3、中方投资者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立项的请示;☆4、中方投资者上级主管部门转报审批机构申请立项的请示;5、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原发照机关盖章);6、中外方投资者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7、中方投资者提供经营场地使用权的证明;8、外方投资者所在国的合法开业证明;☆9、外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10、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个人投资者需出具银行存款证明书);☆11、因项目设施配套所需涉及的市、区有关部门审核意见书;☆12、因项目设立所需涉及的归口部门审核意见书。自区外经委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20日内,区政府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决定抄送有关部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和章程审批所需材料☆1、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中、外投资者共同订立的企业合同、章程;☆3、中
    2023-06-06
    201人看过
  • 关于限制举办经营出租汽车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请示[失效]
    目前不少省、市和部门已经或准备与外商或我国在港、澳设立的企业合资、合作经营出租汽车,利用这一渠道免税进口汽车。仅据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福州五个城市不完全统计,已进口或计划进口的汽车即达三千五百五十辆。由于汽车的国内外差价很大,组建合资企业经营出租汽车业务,付税后二、三年内即可将全部投资收回。如予以免税,实际上是以国家税收贴补企业,使其轻而易举得获很大利润。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出租汽车业务,虽然不违反我国合资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但不是国家鼓励利用外资的行业,它引进不了先进技术,管理办法也并不复杂,却使国家少得了一笔财政收入。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特区和海南岛不要与客商合资办出租汽车公司这类企业,这类企业可以我们自己办,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指示精神,我们意见,凡尚未获得批准的与外商或港澳企业合资、合作经营汽车出租业务的企业,从一九八五年三月一日起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经济特区、沿
    2023-06-06
    276人看过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的基本程序?
    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设立的基本程序?(一)项目建议书的申报审批。(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审批。(三)合同、章程的申报审批及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二、如何来定义企业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在商品经济范畴内,作为组织单元的多种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有机构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以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社会大众的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各种企业并存共同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企业存在三类基本组织形式: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公司制企业是现代企业中最主要的最典型的组织形式。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企业本质上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
    2022-02-22
    439人看过
  •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缴纳中国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办法
    根据市人大颁布的《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对本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缴纳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合营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制职工的手续;待业职工领取待业救济金等问题,提出以下试行办法:一、合营企业按规定缴纳职工待业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中国职工在待业期间基本生活的需要。合营企业必须按月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服务公司足额缴纳中国职工待业保险基金。二、缴纳标准,根据上月末在合营企业领取劳动报酬的中国职工人数,按人按全市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月平均标准工资(一九八八年为每月八十五元)的百分之一计算。三、缴纳日期,从一九八八年二月一日起按月缴纳,每月的十日为最后的缴款日期。四、缴纳手续,合营企业用《委托银行付款凭证》缴纳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并在用途栏内写明上月末中国职工人数,合营企业的开户银行,收到企业缴纳的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后,应及时转入该企业所在区、县劳动服务
    2023-06-06
    63人看过
  • 新设中外合资(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所需资料
    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无行业专项管理规定)新设中外合资(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所需资料:1、申请报告(中外双方法人代表联合签署并加盖公司章,原件一份。内容应包括:中外双方情况简介,拟设企业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中外双方投资比例,拟开展项目的基本情况等)2、项目建议书(按照《重庆市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渝府发〔2004〕110号文)及项目核准机关出具的核准意见(原件一份)。3、中外双方的资信证明(原件)4、中外双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外方还需提交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对其开业证明的公证文件和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出具的认证文件(香港投资者可直接提供我国司法部委托的公证人出具的公证文件)。如中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交其身份证明。5、中外双方共同签署的合资合同、公司章程(均需原件一份,如同时签订有授权技术许可协议需一并报上)。6、拟设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委派书、
    2023-06-06
    157人看过
  •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兴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股本资金贷款的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发布文号:财工字[1992]第443号第一条为鼓励和支持我省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方合营者)积极吸收外面投资,兴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根据省政府皖政(1992)31号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兴办合营企业的,外商投资每到位一美元,省财政相应给予中方合营者二元人民币的股本资金贷款。具体贷款手续由省信托投资公司负责办理,贷款期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第三条申请中方股本资金贷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合营企业已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二)合营企业外商到位资金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资证明;(三)中方合营者自筹的股本资金(包括用现有财产作价投资)已占所认缴注册资本的50%以上;(四)财政部门参与了合营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审批。中方合营者用现有财产(包括厂房、设备
    2023-06-07
    303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作经营企业是指由合作一方提供资金、技术、设备。由合作另一方提供场地、现有厂房、劳务等基础条件,从事特定项目经营的企业。 合作各方出资、不采取股份形式,而是依契约规定的分成比例,分配收益,分担亏损。常见于范围小、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的小型... 更多>

    #合作经营企业
    相关咨询
    • 有关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条件与收回投资的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投资和提供合作条件之间有什么关系那收回投资与不再提供合作条件是一回事吗:你引用的规定中已经明确了,投资仅是合作条件的一种,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合作的条件。那么,”收回投资“也只是“不再提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又称契约式合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又称股权式合资企业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9-21
      前半句对,后半句就不能对了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7
      合资企业与合作企业之间虽有许多相似、甚至相同之处,但二者仍有着基本的差别,即合资企业是股权式组织,而合作企业是契约式组织。合资企业各方的各种投资形式包括现金、设备、厂房、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都要以同一货币单位计算股权,利润的分享和风险的承担都以股权为依据,合营期限也比较长。而合作企业合作各方提供的现金、设备、土地、技术、劳动力等不作为股本投入,利润的分配完全依据各方签订的协议,合营期限一般比合资企业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如何进行解散清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评估等方式确认企业总的净资产状况后,再进行分配1,中方取得的部分可以转让给外方、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合作企业期满或者提前终止时,可以参照章程或合同分配利润或者收回投资的方式分配。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确定合作企业财产的归属,往往不是对流动资产化或者负债逐笔分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对资产和债权。对此章程或合同没有约定的。如果你们的企业是公司形式。因此、债务进行清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关于合营的规定主要有哪些内容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三条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 第四条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