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住院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4 21:16:29 283 人看过

一、漯河住院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漯河住院费用报销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漯河住院费用报销材料

河南省异地就医非直接结算报销登记表;

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提供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

住院收费票据;

疾病诊断证明;

费用汇总清单;

住院病历;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材料(仅限住院医疗机构为异地就医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人员提供);

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相关证明或个人承诺书(仅限意外伤害人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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