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劳动争议法庭进驻工会诉调对接快速化解劳动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1:22:58 176 人看过

诉调对接效果理想

2008年9月22日,江苏省江阴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巡回审判庭进驻江阴市总工会5个月。据悉,在这5个月的时间里,该巡回审判庭已处理完结劳动争议案件64件,其中工会参与调解结案10件。4月22日,江苏省江阴市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巡回审判庭正式进驻江阴市总工会;在同一天,江阴市总工会劳动纠纷调处中心也挂牌成立。据介绍,上述举措旨在推动法院、工会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诉调对接。经过5个月的运行,巡回审判庭在化解劳动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果。以上述工会参与调解结案的10个案件为例,这些案件取得了较为理想的结果。

保洁人员蒋某和某大酒店的劳动报酬争议,5天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酒店同意支付9000元;泰兴来江阴务工的刘某,辞职后要求公司给予2007年业务提成以及其他经济补偿共计2.6万余元,15天后以1.6万元的补偿结果调解完毕;陈某和何某于2001年先后进入江阴某包装公司工作,2007年12月底被公司无故辞退,两人在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无果的情况下,将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补偿金、加班费,10天后,两人各自拿到了公司一次性补偿金3000元;朱某被公司派遣出国工作3个月,回国后一直未被安排工作,遂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损失1.3万余元,14天后,朱某拿到5200元补偿款,并与公司友好分手。

诉调对接劳动者快速维权

王益荻是江阴法院实施这一创新举措后的首位受益者。

2007年4月,来自沭阳的21岁打工仔王益荻在工作中左手受伤,经鉴定为六级伤残。2008年2月29日,王益荻向江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月4日,仲裁机构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企业支付赔偿金20余万元;王益荻不服,于5月26日起诉至江阴法院。

由于公司拒绝短时间内给予足额赔偿,承办法官看到了执行隐患,为了使劳动者及时得到救济,法官将案件转到工会劳动纠纷调处中心调解,三天后此案调解完毕。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支付王益荻工伤赔偿21万,并于调解协议书签订当天支付6万元。

诉调对接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共赢

工伤赔偿等劳动争议案件,为何要邀请工会介入调解?江阴市法院院长郑元解释说:上世纪80年代,劳动争议案件一年才办最多两件,90年代初期明显增多,而最近几年,每年呈200%的速度递增。江阴法院去年1~8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8件,而今年同期已超过120件。面对不断攀升的案件,加上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江阴法院尝试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采用诉调对接,借助工会的组织网络和调解力量化解纠纷,缓解当前日益突出的矛盾,试图达到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双赢的效果。

有学者认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激增,表明在过去一段时期因,由于法律规定中的某些问题,使一些劳动争议纠纷难以进入司法程序。今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使这种现象得以改观,加上诉讼费用的降低,案件急剧增长成为必然。在经济加快发展过程中,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最大化的冲突日益增大,这也是我们经济转型必然要经历的一个时期。

突出的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给案件审判带来不小压力。诉讼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判决后可能会加剧本已矛盾重重的劳动关系,有时执行也难以尽快到位。对处于相对弱势的劳动者来说,尽快获得赔偿也许比手执一纸判决书更解燃眉之急。江阴市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浦峥分析说。

究竟什么样的案件适用于诉调对接呢?劳动争议案件巡回审判庭的曹敏红法官介绍说:目前巡回审判庭审理的案件都是经过劳动部门仲裁后,对仲裁不服而起诉到法院的。因此我们对每一起案件都会进行三方探底调查,即双方当事人和劳动部门。如果调查的结果是案件本身事实清楚,不存在争议,而双方都有调解意向的,那我们就会将案件移交给工会调解。

江阴今年以来的统计表明,社会保险、工资报酬、经济补偿、解除合同,成为劳动争议中最常见的四类内容。江阴市总工会主席朱建方介绍说,通过诉讼的渠道解决纠纷固然是一个重要的途径,但基于工会组织的特定性质和作用,将一些法律关系简单但执行相对困难的案件,由工会来调处,可以尝试柔性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可能会更加容易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隐患。

工会介入劳动纠纷调解,一方面更为快捷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也减轻了企业的诉讼成本,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如今,一件件劳动争议案件正在得到及时有效地调解,这一事实证明,江阴法院与工会采取诉调对接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成为和谐司法理念下的有益探索和实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纠纷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流程
    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果认为需要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就应当向所在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才能考虑是否受理。申请调解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任何人不得对此进行非法干涉、限制和剥夺。根据工作规则第14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管采取何种方式,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即申请人必须与本争议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相对人,即申请人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了争议,在哪些问题上发生了争议;有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理由。申请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后,调解委员会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然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决定。调解委员会审查,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023-02-18
    122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怎样调解劳动争议
    调解委员会按下列程序进行调解:(1)及时指派调解委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2)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至2名调解委员进行调解;(3)调解委员会应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公正调解;(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协议书应写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简单争议由调解委员)以及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一份);(5)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
    2023-04-17
    40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如何调解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申请,决定受理后进入调解阶段。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工作规则》对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内容是调解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调解:(1)及时指定调解委员会成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进行调查,应当记录并由调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2)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委员会应当主持争议双方参加的调解会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对于简单争议,调解委员会可以指定一至两名调解成员进行调解;(3)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在查明事实、辨别是非的基础上,听取双方对争议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公正调解;(四)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订立调解协议,由双方自觉履行,并在调解协议中写明争议双方的姓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职务,调解结果和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单争议由调解委员会解决)和双方当
    2023-05-31
    206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程序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劳部发[1993]301号)第14至17条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程序一般是:(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并自愿选择调解的,应及时申请。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对调解申请书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和范围。经审查决定受理的,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愿意调解的,应将调解的地点、要求等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调解委员会应在接到《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四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对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受理。(2)调查核实。调解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调查工作一般包括:①、查
    2023-04-26
    29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如何调解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申请,决定受理后进入调解阶段。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工作规则》对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内容是调解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调解:(1)及时指定调解委员会成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进行调查,应当记录并由调查人员签名或者盖章;(2)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委员会应当主持争议双方参加的调解会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对于简单争议,调解委员会可以指定一至两名调解成员进行调解;(3)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在查明事实、辨别是非的基础上,听取双方对争议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公正调解;(四)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订立调解协议,由双方自觉履行,并在调解协议中写明争议双方的姓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职务,调解结果和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单争议由调解委员会解决)和双方当
    2023-05-31
    276人看过
  • 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化解纠纷
    一、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化解纠纷发生劳动争议化解纠纷的方式如下:发生劳动争议,先协商,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争议可追溯几年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因此一般可追溯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则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当事人去申
    2023-04-26
    41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 更多>

    #劳动纠纷
    相关咨询
    • 劳动纠纷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3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1、当事人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根据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三、调解双方争议的事实。
    • 怎么进行工会劳动争议调解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4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流程: 1、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2、调解组织受理,进行调解; 3、经调解达成协议,制作调解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第十三条规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按照哪些程序进行调解劳动争议争议如何进行调解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调解委员会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调解: 1、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好调查笔录; 2、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3、调解委员会充分听取争议双方当事人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依法公正调解; 4、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也应做好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
    • 劳动争议调解纠纷谁管辖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3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劳动争议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4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不能调解的,可以进行仲裁。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接受仲裁裁决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