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房销售涉及的价差是否需要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07:20:17 235 人看过

在高房价时代,遭遇“一房两卖”后,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更为有利,出卖人只需双倍交定金更为有利,但双方的计算能否实现?

对于买受人而言,如果先有合同的买受人提出继续履行合同,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也需要区分具体情况。具体情况一:买方严格履行合同。买方的不当履约行为很容易成为卖方违约的借口,因此我们需要特别关注交易过程的方方面面。如果时间允许,建议不要将网签、贷款等事项委托给中介公司;同时,要注意合同的具体内容,合同不明确也会导致履约障碍,这将成为卖方违约的借口。案例2:充分的证据。在交易过程中,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全。一旦发现出卖人倒卖他人有违约行为,应当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并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案例3:没有案例表明法院不能以武力转让所有权。也就是说,如果外地人依法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无产权证或已被抵押、查封,房屋属于中央生产用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上不允许上市交易。即使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上述情况也不能客观实现。

就卖方而言,“一房两卖”可能赚不到更多的利润。除了返还双倍定金外,可能还要赔偿购房者的房价差价损失。

针对二手房“一房两卖”中的失信问题,法院一般会考虑保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增加违约者的责任。具体来说,“一房两卖”构成违约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由守约方选择,如果条件允许,法院一般会作出支持继续履行合同主张的判决,即:,出卖人不仅应当继续履行与先买人的合同,而且应当承担与后买人的违约责任。即使合同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法院也会从公平和保护守约方利益的角度考虑先买受人的房屋差价损失。提示:购房者应提高警惕,采取预防和补救措施。

首先,在签订合同前做好调查工作,明确拟购买房屋的性质,避免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

其次,认真准备和完善合同条款,以利于合同的履行。第三,要特别注意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和补救措施,如明确“一房两卖”的禁止内容,增加违约责任,对出卖人的逐利心理起到震慑作用。

第四,违约行为被发现后,应及时采取起诉、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等限制性措施,避免在诉讼过程中完成房屋转让。

第五,在可能的情况下,增加中介公司的责任,如保证网签信息录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协助买卖双方查询标的房屋在交易前是否已经网签,协助买卖双方制定合同条款更加明确、详细,督促双方在网上进行宣传,合同签订后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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