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
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
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三)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二)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并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或者同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涉及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事案件规定
327人看过
-
一般多少才达到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件的立案标准
161人看过
-
刑事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立案追诉标准是多少
203人看过
-
刑事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公安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
496人看过
-
我国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338人看过
-
如何认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立案追诉标准
195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涉及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刑事案件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7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
刑法对重大安全事故罪刑事案件怎么认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19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
刑事案件高利转贷案件立案追诉的程序是什么样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5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
-
刑事案件再审是否属于重大案件立案条件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9刑事案件申请再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2)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真实、不充分、应当依法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五、审判人员在审理此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等行为。
-
怎样立案,刑事案件怎么立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8刑事案件立案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举报、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通知控告人不立案的原因。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认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