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工伤认定申请审核说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1:54:33
161 人看过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有协助工伤调查和提供证据的义务。
2、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3、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5、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绍兴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申请指南
269人看过
-
绍兴工伤认定条件
244人看过
-
申请认定工伤时间限制说明
336人看过
-
绍兴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182人看过
-
说明书(申请专利)介绍
396人看过
-
绍兴工伤认定的其他情形
6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举证责任
词条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最新文章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绍兴如何申请工伤鉴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31、用人单位须按政策规定的申报时限(自受伤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照上述规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
-
绍兴工伤赔偿如何申请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81、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无伤残等级和1-10级工伤人员结报时需填写《绍兴市工伤保险费用结算表》,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1份,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和费用总清单; 3、5-10级解除或终止合同书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填写《绍兴市工伤保险费用结算表》,提供解除或终止合同书1份,辞职报告1份或者双方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书1份; 4、工伤死亡待遇
-
绍兴市工伤认定怎么办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5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
-
工伤认定申请部门是哪些?请详细说明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6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
-
绍兴哪些工伤认定机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9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视为工作期间受伤的在工伤认定期限内按照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的,如果工伤认定结果为确认工伤的,劳动者依法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绍兴工伤认定单位的办理条件是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