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的效力
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的效力取决于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客观性以及与案件的关联性。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证人证言还是当事人陈述,由于存在较大的主观性法官一般不轻易予以采信。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要是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的话,一般不能以此定罪。
二、证人证言的采信规则
证人证言的采信应当遵循如下规则:
1.意见证据规则,即证人证言的内容应当是其亲身感知的表述,不应是揣测性的、推断性的、评论性的、推断性的证言。该项规则有一条例外,即证人的证言即使不是亲身感知的表述。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可以予以采信。
2.证据能力规则,即证人在作证的时候,他的年龄、认知水平、记忆能力和表达能力,还有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状态是否影响作证。
3.证据的合法性规则,即证人证言的取得程序、方式应当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
4.当庭翻证的采信规则,即证人在法庭上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相互矛盾,如果证人当庭能够对其翻证做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庭审证言。不能做出合理解释,而其庭前证言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
三、证人证言无效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证人证言有如下情形时可能无效: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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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证言算不算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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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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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的质证和采信规则是如何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4-09-02证人证言的采信法官的裁量权比较大! 一般情况下,对于证人证言没有具体的采信标准,就看法官采纳不采纳!但是证人证言也是有可信度之分的,越是符合以下条件的证言,采信度就越有可能: 1、证人和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2、证人有2名以上; 3、证人对自己的证言有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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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采用表哥的证言和下属的证言不?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可能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了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比如都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但是两个证人的证言是完全相反的。那那么,这个时候法院应当以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来取舍证据呢对此,《最高人民法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7条规定:“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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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陈述和被害人证人证言分开犯法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01所谓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如果自诉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受害者,他们的陈述也是受害者的陈述。受害者的陈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与犯罪者直接接触或听取犯罪行为的受害者的陈述。这种陈述可以直接指认犯罪过程和犯罪分子的特征,常常是直接证据。另一种是与犯罪分子没有直接接触或耳闻目睹犯罪行为的被害人陈述。这种陈述的内容不如前者丰富和具体。犯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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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证言与证人陈述是否有隔离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1被害人虽然某种意义上是一种特殊的证人,但并不能说所有的被害人都是法律意义上的证人。询问被害人时使用询问证人笔录,有违法律的严谨性和证据的科学性。因此,两者需要分开,设立专门的被害人陈述笔录是必要的,符合刑事诉讼证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