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制作的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22:55 178 人看过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城镇和乡村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是指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同劳动者签订的明确相互之间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与履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第一,双方当事人必须明确约定合同履行期限和试用期,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应严格执行《劳动法》的规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关于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约定,必须详尽、具体。例如: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适用什么标准;具体安全防护措施有哪些;劳动保护用品有哪些,如何发放;保健食品费的标准、金额、如何支付;用人单位违反上述约定应承担什么性质的责任。

第三,双方当事人必须明确规定劳动者所应当遵守的劳动纪律,例如:劳动者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爱护单位财产,不得无故私分、损害、侵吞、贪污;听从指挥,服从调度、分配。

第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的约定,要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实行一周40小时工作制,一周至少保证休息一天,加班加点必须支付报酬,1个月最长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劳动报酬要约定工资支付方式(计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支付时间、奖金如何计算、发放、金额。

第五,合同中要具体约定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伤亡保险、救济、医疗保险、医疗费用负担,养老保险基金交纳、因工伤残的待遇、治疗、生活救济。

解决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纠纷所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0: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浅谈城乡集体企业改制
    集体企业改制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国即拉开了抓大放小,对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帷幕。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程序复杂,改制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经营状况等各有不同,致使十年之后的今天,各地的企业改制工作仍在进行之中,且今后几年的改制任务仍相当繁重。近十年来,国家对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出台了一系列可操作性强的政策和措施,使国企改革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但对城镇(乡)集体企业改制工作,则缺乏具体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全国统一的政策措施。这就造成各地在集体企业改制中,各有各的政策措施。比较起来,各有利弊,在此不做比较分析。作为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原铁西区)政府经济主管部门的领导,我曾参与了十几家城乡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汲取教训、积累经验,在改制过程中不断探索、完善和提高。至2004年我区原区属集体企业已全部改制完毕,在此我针对集体企业改制工作谈一点自己的体会。一、集体企业的分类(一)
    2023-06-09
    165人看过
  • 集体所有制企业归哪管
    集体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区的主管部门进行管辖,集体所有制企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规制。一、办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是什么意思“注册资金”为注册资本,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二、投资总额和注册资金的区别是什么投资总额和注册资金的区别如下:1、组成方式不同,投资总额实际上包括投资者缴付或认缴的注册资本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借款。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2、基本要求不同,投资总额对资本没有明确的规定,注册资本最低为1元;3、范围不同,投资总额是外商投资企业法中的特有概念,在内资企业中并不存在投资总额的概念。投资总额的概念出现的历史原因在于对外开放之初
    2023-04-02
    200人看过
  • 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工作程序是什么
    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工作程序如下:1、改制企业征得资产所有权人或资产所有人代表(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拟定改制方案;2、改制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改制方案,并形成书面决议;3、填报企业名称申请书,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领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4、申请评估立项,在企业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5、上报有关材料;6、审批机构审批;7、办理设立登记各项手续。一、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为例,主要程序如下:①完善改制方案。拟设立职工持股会的改制企业,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设立职工持股会议。②改制企业保留国有股权的或需进行国有产权转让的。其股权设置方案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应先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准。③签订发起人协议书。企业改制方案征得全体发起人同意之后,签订发起人协议书,并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委托代理人代理设立公司的
    2023-04-03
    109人看过
  • 企业工会集体劳动合同
    调整甲方有权调动和调整职工的工作岗位和级别。但应事先向员工书面说明调整工作岗位和级别的理由,并应将该书面说明同时抄送乙方。职工本人或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上述说明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甲方在收到职工或乙方的书面意见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职工或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最终决定。3.4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3.4.1甲方与员工协商一致,甲方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3.4.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3.4.2.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4.2.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3.4.2.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4.2.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4.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应按中国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3.4.3.1员工患病或
    2023-06-10
    255人看过
  • 集体所有制企业注销后的继受主体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九条集体企业财产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下列办法处理:(一)有国家、本企业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本企业职工个人投资入股的,应当依照其投资入股金额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从企业剩余财产中按相同的比例偿还;(二)其余财产,由企业上级管理机构作为该企业职工待业和养老救济、就业安置和职业培训等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一、公司注销时的剩余财产分配方案是怎样的1、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2、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
    2023-03-03
    429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的制度风险的注意事项
    毋庸讳言,有限合伙企业的制度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利用有限合伙企业非法集资的风险。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合伙企业法》采用了对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作出限制的方式,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二,有限合伙企业扩大了债权人的风险。具体可以体现为三个方面:第一,有限合伙人只对出资额承担责任,这就将有限合伙企业的责任在普通合伙人不能全部承担时,转嫁给了债权人。第二,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因为仅仅承担取回财产份额内责任,而如果没有取回财产时,则有限合伙人责任免除,就只能由普通合伙人承担该责任。第三,从某种意义上讲,出资人可以以“有限责任”为护身欺诈或者谋取非法利益,为了弥补这一法律漏洞,公司法修订后规定了人格否认制度,而在《合伙企业法》中还只有第七条笼统的规定。由此,合伙企业债权人的债权的担保主要倚重于普通合伙人的偿债能力,但出于一种
    2023-06-14
    484人看过
  •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注意事项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需要注意如下事项:1.实行综合工时制仅适用特定行业的用人单位,而且要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2.综合工时制度仅是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方式,并不能因为实行了综合工时制,就剥夺劳动者的加班工资,损害劳动者的利益。3.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手续,擅自用综合工时制的属于违法行为,综合工时制无效,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按标准的工时计算。实务中,很多单位实行综合工时制度,但是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这种综合工时制是无效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依法按法定的标准工时计算。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超过部分要计算加班工资。一、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是一天个小时,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且符合条件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度。二、年薪高
    2023-06-27
    435人看过
  • 集体企业改制职工所得资产征税有新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可以将有关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为支持企业改组改制的顺利进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对企业在这一改革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收作出明确规定。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3-06-09
    105人看过
  • 全民所有制企业与集体企业的区别
    1、中国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包括国有企业,国有土地【城市土地及部分农村土地】,国有矿山矿藏资源,国有的海洋,国有的江湖河流,国有的天空,国有的山林,国有的铁路公路航空交通网等;它们属全体中国人民所有【含城市和农村居民】。所有的利益归全体人民共享。2、中国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包括城市里的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农村以村为单位的集体组织。城市里的集体企事业单位里的一切资财和利益,归这个单位里的职工公有共享。农村里的村一级集体组织里的每一个村民对土地及收益,有共同所有共享收益的权力。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案情简介长鸿食品公司为集体企业,因长期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数额较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在此情况下,该公司经其主管部门某市某区商业局批准,于1999年5月14日向该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审查了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产状况,发现该企业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严重亏损,资不抵
    2023-07-18
    424人看过
  • 营口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制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营政发[1995]5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改革,进一步推行和完善股份合作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辽宁省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第三条实行股份合作制的目的是通过采取股份任命制形式,进行产权结构的重组和改制,实现酱合作与劳动合作相结合。第四条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全员入股,酱合作与劳动合作相结合;(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四)入股自愿,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五)衽民主管理,采用一人一票制;(六)出资者按其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第五条股份合作制企业,依法享有合法权益,承担民事责任。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第六条市、
    2023-06-15
    156人看过
  • 浮动工资制的注意事项
    实行浮动工资,需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具体的浮动形式。从实践看,多数企业采用工资浮动形式。有些企业则将工资浮动和浮动升级结合使用;还有少数企业同时采用三种浮动形式。其次,要根据职工工资状况和生产、工作的需求,确定参与浮动的基本工资份额的大小。一般来说,中青年职工人数多,且劳动易于计量考核的企业或工种,基基本工资浮动的比例可以大一些,甚至全额浮动;反之,中青年职工人数少,劳动量不便于计量考核的企业或工种,其浮动的比例可以小一些。在确定浮动比例后,再将浮动的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等进行合理的再分配,并相应确定其以何种报酬形式与职工个人的劳动贡献紧密联系起来。最后,要建立、健全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使职工个人的现行参考工资标准的等级标准工资与浮动工资有档可查,并且要完善企业的考核计量措施,做到考核有指标,发放有依据,使职工的浮动工资与其本人劳动贡献和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
    2023-02-15
    164人看过
  • 沈阳市乡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规定
    发布部门:发布文号: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乡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的发展,并使其逐步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仅适用于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股份合作制企业,享受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有关政策。第四条企业试行股份合作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1.集体持股的股份合作制。即在企业内部存量资产股份化的基础上,向企业内部职工发行股票。职工持股可以经过以下途径实现:(1)职工个人用现金购买企业股票;(2)企业历年积累的资金、劳动分红结余,可以依据职工的工龄长短和贡献大小等因素,划到职工个人名下,作为个人积累股,只分红不付息,股权属个人所有。2.个人集资联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即指三户以上的劳动农民,按照协议,以资金、实物、技术、劳力等作为股份,自愿组织起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民主管理,有公共积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依法批准组建集体股份合作制企业。3.企业集团股份制。即企业通过股份
    2023-06-15
    343人看过
  • 新乡市企业改制职工
    改制,职工,实际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新乡市企业改制职工新乡市企业改制职工经济补偿金是何标准一年工龄给一个月工资有无标准或最底线,除此外职工还可以得到什麽补偿律师回复回答:按劳动者实际工资,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新乡市企业改制职工企业改制职工住房处理的规定是什么改制企业的员工住房,对于尚未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向员工出售,对于员工在房改中不购买住房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按照方案,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和按月发放相结合。相关知识:企业改制的方案如何制订1、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2、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
    2023-08-12
    358人看过
  • 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意事项
    企业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意事项如下:(1)整体改制,一般来说就是将原企业的所有资产净值折合成股份,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原企业股东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2)整体改制是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特殊方式,并不仅仅是企业组织形式的变化。因此,整体改制应当办理原企业的注销登记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新设登记,企业应当向债券人发出通知和公告,并取得债权人同意。(3)整体改制是发起设立的一种方式,设立时要符合发起设立的一般条件。如果原企业不符合发起设立的一般条件,应在改制时解决。(4)国有企业集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上市,只要满足连续计算业绩的条件,如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管理层和企业的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等,自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日起可以短于3年。(5)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按照现行过哟欧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资产评估结果
    2023-06-09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集体所有制企业有股东么?集体所有制企业具体是哪些意思呀?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30
      股份制有限责任企业是一种入股集资、联合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 集体所有制指生产资料归一定范围的劳动群众共同所有,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一种形式。与国有制相比,集体所有制的不同特征主要是生产资料公有的范围不同。 集体经济传统形式的主要特征是集体所有、统一经营、按劳分配 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在实践中,特别是一些企业在设立时就确定了集体股,这样对集体股
    • 国家对农村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有哪些新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1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有返回其所属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农业生产的权利。
    • 乡村集体企业改制程序咋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9
      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在国家层面没有出台规范性的条例,如果涉及集体企业的改制,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国务院令第88号)第二章的规范与调整。同时企业的主管机关应依法制定企业改制的方案或实施规定。
    • 企业是否属于集体所有制制企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30
      1、属于。 2、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部分劳动群众集体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共同劳动并实行按劳分配的经济组织。 3、私营企业是指资产归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4、混合所有制企业是指资产由不同所有制成分构成的企业。
    • 集体所有制企业作为股东是合法的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5
      集体所有制企业作为公司股东是合法的,公司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来向其他公司注资做股东。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需要具备以下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1.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是认定股权或股东资格的首要标准。由于出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应当具有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该真实意思表示,自然不应认定为股东。由于意思表示实为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缺乏直接判决和审查的可操作性,因而,能够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