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是否能构成劳动争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8:14:31 371 人看过

失业保险的缴纳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关于劳动争议的适用范围,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围

一、竞业限制纠纷能解决劳动争议吗?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竞业限制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下列纠纷均属于劳动争议:双方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

二、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

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依法包括以下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4、因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5、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医疗费或者赔偿金等发生;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局人事部门管不管拖欠工资

劳动保障局管拖欠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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