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两件工伤案执行难,谁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11:22:38 294 人看过

王传辉挂靠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分别承包永川市渝鑫焦化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和永川市长辉机焦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

喻德依、范联芬均系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短期工,分别在王传辉承包的永川市渝鑫焦化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和永川市长辉机焦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工地上班,二人先后于2004年5月和2005年3月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工伤赔偿纠纷。该纠纷经永川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作出仲裁裁决,两案裁决均是由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对喻德依、范联芬进行工伤赔偿,共计40余万元。裁决后,喻德依、范联芬各自根据生效仲裁裁决分别向本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房屋是租赁的,人去楼空,法定代表人高先觉早已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查,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于1995年由永川市志达建筑工程公司变更名称而来,其主管部门是永川市五间企业管理办公室,(原永川市志达建筑工程公司在成立时的审批机关是永川市乡镇企业局),其经济性质为集体企业,其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注册资金从1995年至2001年时,均为505万元,但实际上是虚假的,该公司既无自己的固定资产,也无多少流动资金,几乎没有固定职工,就是法定代表人也是由五间政府任命,并且变换频繁。公司的主要经营方式,是以营业执照为招牌,依靠一些有能耐的人(大都是公司以外的人),以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名义,寻找并承包建筑工程,公司收取适当的管理费,然后镇政府也适当收取管理费,形成有能耐的挂靠人得大头;公司得小头;镇政府收微利的分配格局。

2004年2月14日,王传辉以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法人代表人的名义与龙远昭、陈时忠非法签定《有偿转让建筑公司协议》,以4万元的价格将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有偿转让给龙远昭、陈时忠所有,以后,龙远昭、陈时忠又吸收龙春、赵纯全为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所谓的股东,2005年11月8日,龙远昭、陈时忠与龙春、任在红非法签定《无偿转让建筑公司协议书》,将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营业执照无偿转让龙春、任在红。

2006年3月,永川市五间镇人民政府以五府发[2006]24号文件,同意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由集体所有制改制为由股东龙春、赵纯全二人所的有限责任公司。该文件称,原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净资产经评估为零,由龙春和赵纯全在2006年3月21日前投资600万元投资组建新公司,即重庆市锦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原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债权债务和有关职工由改制后的重庆市锦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2006年3月18日,龙春向永川市工商局递交《企业改制登记申请书》,要求将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股东变更名称为重庆市锦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济性质由原来的集体所有的集体企业改变为由股东龙春、赵纯全二人所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改制登记申请书》中写明,重庆市锦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和实收资本为600万元,为货币出资。2006年3月27日,龙春领取了重庆市锦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标志着重庆市锦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经依法设立。

申请人喻德依、范联芬认为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已经将名称变更为重庆市锦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故申请要求将被执行人由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变更为重庆市锦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后继续执行。

虽然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变更为重庆市锦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并不是单纯的名称变更,本质上是成立了一个新的企业,但是,但永川市五间镇人民政府五府发[2006]24号文件,确定原永川市五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债权债务和有关职工由改制后的重庆市锦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而龙春同意接受了这个文件,并用这个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办理营业执照,视是龙春同意这个文件的内容,故本院裁定支持喻德依、范联芬的变更申请,由重庆市锦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对喻德依、范联芬工伤赔偿责任。裁定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申请复议,该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5: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谎称童工出了“工伤”谁之过
    2003年10月10日,王-羽经一家名为“用德上”的职业介绍所介绍来到浙江省慈溪市某塑料厂工作。2003年10月12日,刚刚在该塑料厂工作了两天的王-羽在上操作冲床产品时,突然双手不慎被冲床机器轧伤,双手大拇指各一节当场被断离。事故发生后,工厂老板陈某立即将王-羽送至医院治疗,并承担了医药费、交通费等1万余元。2003年12月,经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小组调解,陈某补偿王-羽1.8万元的伤残补助金,王-羽自愿放弃伤残鉴定。2004年4月,王-羽却以童工的身份,将陈某告上法庭,要求陈某支付童工伤残补助金等费用16万余元。(原来2003年,14岁的王-羽以“18岁”的年龄来到“用德上”职业介绍所找工作)法庭上,王-羽的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称王-羽系未成年人,其与陈某在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小组达成的调解协议有重大失误和显失公平,根据2004年4月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王-羽伤残七级,要求塑料厂老板陈某支付童
    2023-05-03
    32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执行难的现状
    行政诉讼的执行,是指执行组织对已生效的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在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从而使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实现的活动。行政诉讼执行问题是当前法院面对的一个难题,对于原告败诉时的执行问题,有关法律另有规定,不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内容。以下提到的执行问题,均指被告败诉时的执行。虽然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5条明确规定,在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的义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实际上,法院往往难以采取强制,即使采取强制措施,也很难奏效。原因何在呢?针对这种状况应采取什么对策呢?这正是本文试图研究的问题。一、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执行难的成因分析我们认为,形成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被执行行政机关的原因,也有执行机关的原因。但主要是司法体制的原因。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被执行组织没有履行能力。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不下十几万个,他们的经济状况千
    2023-06-06
    257人看过
  • 两年难案一日结交叉执行见成效
    记者从射洪县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局仅用一天时间,成功执结一起中院指定执行老难案,将54000元执行标的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手中,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交叉执行的成效。2003年7月25日,王益(化名)与李力(化名)达成口头委托合同,王益委托李力代为办理到德国务工的出国手续,并向李力支付了办理出国手续的一切费用50000元。后因李力未办妥此委托事务,遂向王益出具欠条,承诺在2005年10月30日前返还王益支付的50000元。王益多次催收未果后诉至法院。船山法院于2006年3月15日作出判决,判决李力返还王益50000元,并赔偿其交通费损失费806元,案件受理费3200元。判决生效后,李力一直未履行义务,王益于2006年10月10日向船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多次执行,但都因当事人的阻挠无法执结,引发王益强烈不满。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此向船山法院发出督办执行函,
    2023-06-06
    219人看过
  • 7小时执行攻克工伤损害赔偿难案
    当时我太心急误解你们了,四处乱告状,真是不好意思!、感谢你们来回跑了这么多趟,帮我讨回了工伤赔偿!、看到你们今天饭没吃、水没喝,一直为我的案子从早上忙到现在,真是过意不去啊!。近日,当看到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法官们的努力下,已停产多时的企业将全部赔偿款转至法院执行款专户后,申请人许女士流着泪、拉着法官的手不停的道歉、感谢。事情还得从2012年11月说起,当时许女士在一建材企业打工时不慎受伤,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伤残。经汉中市中级法院二审调解,最后确定企业应赔付许女士14万余元。后因企业怠于履行,许女士一纸申请交至汉台区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涉及民生的执行案件无论标的大小都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这是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们的共识,因此承办案件的苟汉生法官立即按程序对该公司展开了四查。调查发现该企业因股东之间的经济纠纷已处于长期停产状
    2023-06-08
    347人看过
  • 执行类案件由谁进行立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案件统一由人民法院立案机构进行审查立案,人民法庭经授权执行自审案件的,可以自行审查立案。《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执行案件统一由人民法院立案机构进行审查立案,人民法庭经授权执行自审案件的,可以自行审查立案,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移送执行的,相关审判机构可以移送立案机构办理立案登记手续。立案机构立案后,应当依照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向申请人发出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文件和证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023-06-04
    465人看过
  • 析仲裁案件难执行的原因
    仲裁案件难执行的主原因有:一是裁决内容不明确,少数仲裁案件的裁决主文内容不够明确,极易引起双方当事人之间对该主文内容解读的争议,导致执行工作陷入窘境。裁决内容外延模糊不清,导致案件无法执行。二是给付义务不确定,部分仲裁裁决主文在对涉及给付义务内容的表述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往往致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三是履行方式不统一,有些裁决由于对履行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或不统一,实践中很难执行,也容易引发新的诉讼,造成新的矛盾。裁决主文中有关全面修缮商厦内的各类附属设施的范围、施工方案、修缮标准等不甚确定,致使双方当事人对全面修缮各类附属设施的范围、标准认识不一致,而法院又无权为其确定具体范围、标准,也无权强制任何一方接受对方提供的范围和标准,导致案件无法执行。四是执行条件不具备,个别仲裁裁决对被申请人的履行义务是没有鲜明给付义务特征行为的履行,此类案件在被申请人不履行的情况下,申请人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
    2023-06-06
    152人看过
  • 执行过程中追加执行人,之前的执行案件是否需要终本
    一 执行过程中追加执行人,之前的执行案件是否需要终本没有规定可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最高法院认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因此,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即应当限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既不能超出法定情形进行追加,也不能直接引用有关实体裁判规则进行追加。从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看,并无关于在执行程序中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或原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的规定。被执行人是与申请执行人相对的,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的胜诉方是申请执行人,败诉方为被执行人,或者有负担的一方为被执行人,另一方为申请执行人,但是,如果一方按法院判决履行了,就不会申请法院执行了。民事诉讼中在法院对于一民事诉讼判决原告胜诉后,被告在赔偿问题上的法定时间内未完成判决书上所规定的赔偿金额
    2023-03-11
    495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难
    晚报讯我市民间借贷的存在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以及受到银行贷款难的影响,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跃,呈现出借贷规模扩大化、借贷用途多样化的特点。据了解,民间借贷又称民间信用或个人信用,指个人向集体及其相互间提供的信用。目前,我市民间借贷形式多样,主要表现为:一是亲朋间互助型借贷。借贷双方关系较为密切,多为亲戚、朋友或邻里,这种借贷一般为口头协议,不计付利息或利息低微,没有明确的还款期限,属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二是中介人(或公司)担保型借贷。借贷双方找有经济实力的中介人(或公司)作为担保,签订高利借款协议。三是财产抵押型借贷。借款人利用房屋、汽车等财产做抵押,从出资人那里取得资金。四是中小企业融资型借贷。中小企业资金不足,需求旺盛,以融资形式向个人进行借贷,变相向个人高利借款。五是闲置资金寻求出路型借贷。比较富裕的市民、个体户和中小企业主在没有新的资金投向情况下,为了给闲置资金寻求
    2022-04-14
    385人看过
  • 行为给付之诉遭遇“执行难”
    历经4年6审,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令厦门雄震集团公司(下称雄震集团)与纪女士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但是,由于雄震集团拒绝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纪女士手上的判决书成了一张白条。对此,有律师支招,建议将行为给付之诉转变为现金给付之诉。前不久,纪女士第5次向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她说,即使企业不跟她签合同,也要付工资给她。由于劳动维权的时效是两个月,为了不超过时效,纪女士只能每两个月递交一份劳动仲裁申请,申请每两个月的工资。据了解,纪女士于1980年11月成为厦门搪瓷厂的一名固定制工人。1987年厦门搪瓷厂实行体制改革,她和厂里的部分职工被作为富余人员分流回家待岗,从此成为两不找的群体,即单位不找职工上班,职工不找单位安排工作。1999年,资产重组后的厦门搪瓷厂变更为雄震集团。2002年4月,雄震集团与部分待岗人员签订了《员工内部待岗协议书》。纪女士闻知后,当即提出
    2023-06-08
    79人看过
  • 交通肇事赔偿无法执行,谁之过?
    我女儿交通事故致死案中,交警大队把事故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并且连肇事司机的身份证都未复印存底就私放了肇事车辆。我们不服调解,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赔偿女儿死亡补偿金7万多元,该案与原车主某建筑公司无关,并驳回了赡养费赔偿请求。亲属的差旅费、误工费、死者拯救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要求赔付?目前,我只拿到了保险公司赔付的肇事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款4万元,余款3万多元,法院至今执行不了。我已离婚多年,早已下岗,用尽多年的积蓄投资为女儿办了个理发店,相依为命,现孤身一人,我以后生活怎么过?为什么得不到赡养费的赔偿?在该案中,我应如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日前,农垦那大机械厂职工阳桃贞女士向本报哭诉。投诉咨询事由司机注意力不集中应负全部或主要责任阳女士向记者介绍说,2004年12月17日14时,肇事司机驾驶一中型自卸车在儋州市人民西路由东向西行驶,途经那大机械厂门口行人横道时,因车速太快,将同方向骑自行车在
    2023-06-11
    329人看过
  • 工伤认定案件难在哪里?
    1、虽然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的范围作了规定,但总体来说,该《条例》对工伤认定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条文简单、笼统,不具体,在实践中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在对法律的理解上容易让人产生歧议。因为我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法律的滞后性不言而喻,由于经济形式发展的需要,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各种各样的工伤事故错综复杂,仅一个《工伤保险条例》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复杂的工伤认定审查的需要。2、交纳工伤保险费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工伤保险费的交纳执行不到位。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迅速崛起,企业的职工人数不断增加,由于中小企业用工制度比较灵活,不象大企业那么规范,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大多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监察部门对单位用工情况很难调查清楚。因为工伤保险费全部是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认为工人流动性强,又没有固定的劳动合同,今天在这里
    2023-02-23
    265人看过
  • 调解案件执行难的法律思考
    当今案件执行难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困扰人民法院全局工作的一大难题,因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护,最终是通过执行程序来实现的,执行难已影响到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探索执行工作的新途径、新思路,讲究执行艺术,加大了执行力度,使案件的执行难从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一定缓解。但是,笔者在司法实践中发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那就是调解的案件不断涌入执行程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并且执行难度逐渐增大。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被认为是植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枝奇葩和东方经验,调解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结案方式之一,是双方当事人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解决纠纷协议,其具有可以迅速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增强团结、提高办案效率、节约诉讼成本等优越性,调解过程充分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是当事人自由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结果,是民法中的重要原则——私法自治原
    2022-04-21
    216人看过
  • 两起案件如何合并执行
    一、两起案件如何合并执行合并执行由法院判决决定,不需要申请。刑法中合并执行又称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数罪,指一人犯几个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以前,有的规定在判决确定以前,还有的规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前。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几个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以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数罪,应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执行中申请执行人被撤销,分立,合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有明确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第四条申请执行人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可以变更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法人、其他组织为申请执行人。第五条申请执行人分立的,可以变更、追加分立协议中约定承受债权的新设法人、其他组织为申请执行人。第六条申请执行人注销的,可以变更
    2023-04-05
    388人看过
  • 劳动话题:伤残农民工维权难折射制度执行之痛
    劳动部门的伤残认定,法院却不认可,我该咋办?体内藏着3块钢板的湖南籍青年农民工梁立春遭遇了维权难。他在海南五指山一建筑工地干活时,不慎从5层楼高的井架上坠下伤残。五指山市劳动部门鉴定为五级伤残。但是法院不认可当地劳动部门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法院、省市劳动部门之间互踢皮球。现实生活中,如梁立春工伤农民工流血又流泪的事情不难见到。农民工伤残维权难之痛令人深思。农民工伤事故的原因多与劳动条件差,劳动强度大,没有受到专业培训,企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够有关。因此,从源头上加强对农民工的劳动保护更为关键。比如,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关注劳动者安全培训、休息权利、工伤保护等等。现实生活中,除了对农民工加强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以外,工伤事故发生以后,为农民工落实工伤待遇也很重要。虽然我们有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来明确工伤问题的解决,但是,在法律法规执行层面,我们还远远没有做好。有媒体报道说:在
    2023-06-05
    290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破解执行难有财产案件该怎样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1
      执行难是普遍问题,申请人应与法院积极配合,共同制定执行方案,也可以委托专业的执行办案人员或者专业律师帮助你。
    • 案件执行难是造成的,怎么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
      1、建议申请提级执行;2、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涉金融案件执行难的对策有什么执行难的原因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1
      在工作实践中,金融案件的执行标的金额较大,往往存在审判容易执行难的现象,不仅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还给国家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如何切实保护金融单位的合法权益,既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难点。
    • 工伤认定案件难在哪里?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1-19
      1、虽然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的范围作了规定,但总体来说,该《条例》对工伤认定仅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条文简单、笼统,不具体,在实践中操作起来比较困难, 2、交纳工伤保险费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工伤保险费的交纳执行不到位。
    • 通过执行厅能不能执行两年的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你可以,可以申请执行两年,且最长也只能申请执行两年的。如有疑问,欢迎追问,如无疑问,请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