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户口迁入市区城镇的,准予迁入:
(一)市区城镇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申请配偶、子女、父母、(外)孙子女户口迁入:
办理程序: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8周岁以下可以免于提供居民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房屋非权属本人的,需提供权属人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二)在我市区就业且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户口迁入的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准予迁入:
1、毕业未满两年的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市区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的;
办理程序: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到证(加盖县级以上人社局调配专用章)、户口迁移证、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在职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就业单位集体户户口簿。
2、毕业未满三年的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与人才中心签订代理协议,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金的;
办理程序: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到证(加盖县级以上人社局调配专用章)、户口迁移证、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单位在职证明、人才中心代理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就业单位集体户户口簿。
3、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在市区就业依法鉴定劳动合同并缴纳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的;
办理程序: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劳动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劳动合同、单位在职证明、人才中心代理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就业单位集体户户口簿。
4、因工作变动,调入市区企业就业,依法缴纳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的人员;
办理程序: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干部介绍信以及商调函(人社局出具)、劳动合同、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在职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就业单位集体户户口簿。
5、本市、区两级行政单位录用的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
办理程序: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商调函、干部介绍信、编制变动通知单以及增加人员计划卡、单位在职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或就业单位集体户户口簿。
6、市辖区以外常住户口人员就业满五年或市辖区内的常住户口人员就业满一年且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在本市级或区级依法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的;
办理程序: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房屋权属证明或就业单位集体户户口簿。
(三)符合我市优秀人才计划,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申请户口迁入的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准予迁入:
1、在市区就业,取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办理程序: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在职证明、劳动合同、职业资格证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就业单位集体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2、在市区就业,获得我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
办理程序: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在职证明、劳动合同、劳动模范称号荣誉证书、房屋权属证明或就业单位集体户户口簿。
3、获得研究生以上学历,在我市就业人员;
办理程序: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研究生以上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单位集体户口簿。
(四)市辖区以外常住户口人员经商满五年或市辖区内的常住户口人员经商满一年且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依法纳税的个体经商户
办理程序: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
(五)由安置部门安置市区城镇的退伍转业军人及军队离退休人员;
办理程序: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安置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军人身份号码登记表、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户口注销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单位集体户户口簿。
(六)对市区设有单位集体户的企业,按照年度纳税额实施户口奖励迁入。企业年度纳税额在5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每年申请5名优秀员工落户指标;企业年度纳税额在1000万至5000万(含5000万)的,每年可申请10名优秀员工落户指标;企业年度纳税额在5000万以上的,可申请15名优秀员工落户指标。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
办理程序:申请员工需提交单位申请,员工户口簿、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营业执照,年度纳税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单位集体户户口簿。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到我市市区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居民、外国友人和无国籍人员在我市具有固定住所,申请户口迁入人员;
办理程序: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批准定居通知书、《港澳居民定居证或《台湾居民定居证(由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属投靠直系亲属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八)具有合法收养关系,且收养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申请被收养人户口迁入;
办理程序: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收养证、房屋权属证明。
(九)军官家属随军迁入;
办理程序:需提交申请人书面申请,随军家属户口页、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家属随军批复,《军队干部申请家属户口随军审批表、《部队任职、晋职命令,)军人身份号码登记表,军官证、部队现役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部队集体户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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