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变更条款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7 17:16:54 403 人看过

一、合同中的变更条款规定有哪些

合同中的变更条款规定:

一、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有什么规定

我国民法典规定,签订债权债务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可以约定具体的数额、违约金支付期限、支付方式等内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

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如下:

(一)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三)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

(四)必须是互为有偿的;

(五)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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