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如何赔偿被害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20:25:20 431 人看过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告一旦被判处需要赔偿,就算被告不肯赔偿司法机关也有方式让他们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不用担心拿不到赔偿。

3、如果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在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不影响被害人对被告人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解决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符合刑事附带民事条件的,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如果不符合刑事附带条件或者不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如果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如果民事案件的审理需要依据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的,民事案件,法院会中止审理,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再行审理民事案件。

5、附带民事赔偿,需要受害人书面提请法院诉讼状,如果受害人不提请诉讼,就等于放弃附带民事赔偿,在判决后须再另行起诉。提起附带民事赔偿,法院在判决时,就要先民事后刑事,这样对受害人很有利。如果双方已经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可以附卷,不再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公诉案件被害人是否包括法人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包括法人。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是其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被害人过错刑法规定司法实践中,被害人过错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理论上和实务中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在具体个案中,应根据被害人过错的性质、所侵害法益的大小以及过错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性等情况,在全面考量、精确评定被害人过错在量刑中的作用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从宽幅度。1.明显过错的认定及从轻比例明显过错一般是指被害人对被告人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严重背离道德的行为,侵害了被告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人格等重大合法权益,一般人难以忍受,从而激发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比如,被害人长期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引起家庭成员的暴力反抗。实践中符合下列标准的,一般可认定为明显过错:(1)被害人出于故意而非过失。如果是过失,不构成明显过错;(2)被害人的过错行为情节严重。一般的不道德行为不构成明显过
    2023-02-21
    241人看过
  •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地位评析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明确赋予了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并且“从保障人权和健全法制的高度,对被害人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以及合法权益的保护都有新的规定。”(注:程荣斌:《从保障人权的高度规定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政法论坛》,1996年第4期。)应当说,该法对被害人诉讼权利的规定是比较符合我国的国情的,但从应然的角度来看,这些规定仍没有真正体现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难以全面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本文拟对国家追诉犯罪的权力与被害人控诉犯罪的权利、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与被告人诉讼权利两个方面进行比较,藉此对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法律地位进行剖析和评价。一、保护国家利益和保护被害人利益应当兼顾,国家追诉犯罪的权力与被害人控诉犯罪的权利应当互相制约对刑事诉讼的历史作一回顾,不难发现被害人地位的历史变化轨迹,它经历
    2023-06-11
    429人看过
  • 被群殴,被害人轻伤如何赔偿
    一、被群殴,被害人轻伤如何赔偿1、关于医疗费用的赔偿,主要依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及其他相关收费凭证,同时参考患者的病历记录以及诊断证明书等相关佐证资料进行确认。若侵权责任人对此存在疑义,认为治疗过程无关紧要或不合理,则应对此提出相应的论据来支持其观点,否则需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2、关于误工费用方面,基于受害者的法定误工期和收入水平来决定。(1)关于受害者的法定误工期,依据卫生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所载明之天数为准。对于由于遭受伤害导致残疾而长期无法工作的受害者而言,其误工期可以被计算直至定残前一日为止。(2)对于受害者的固定收入来源,误工费将按照实际减少的金额来计算。而对于那些缺乏固定收入来源的受害者,其工资待遇将包含在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当中。如果受害者无法提供有力证据以证明其近期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情况,那么可以参考受诉讼地地区内的相同或类似行业中的上一年度该行业从业人
    2024-07-04
    70人看过
  • 如何克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
    据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司法统计,近三年来,丰城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每年递增均在25%以上,涉案标的额递增50%以上,执结率每年都在30%以下,执行到位标的率更在20%以下。造成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执行如此困难原因何在?该院分析认为有以下六种原因:一是赔偿金额大。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交通肇事案件居多,且年年递增,赔偿标准逐年大幅提高,个案赔偿金额较大,少则四五万,多则几十万。二是被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赔付能力低。被执行人大都生活在农村,无固定收入,家庭条件困窘,发生赔偿事故,就是卖掉全部家当也难以偿还。三是当事人双方矛盾比较尖锐,调解、和解结案率较低。因原告方难以得到赔偿,情急之下,往往与被执行产生冲突,双方对立情绪增大,所以在审理过程中很难调解,而判决结案后,被执行人显然不会自动履行,执行的抵触对抗增大。四是当事人缺乏保险意识。由于当事人缺乏保险意识,投保率低,理赔意识不强,当事人抗
    2023-07-02
    264人看过
  • 人民法院如何处理损害赔偿案件呢
    人民法院对于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人身损害,一般是包括医药费、护工费等合理费用,还可以提出精神损害。物质损害赔偿是根据损害财产的市价或者物品本身的价值来确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精神损害赔偿情况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以上就是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2022的相关内容,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根据我国法律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
    2023-07-29
    355人看过
  • 公诉案件被害人要想获得赔偿是不是一定要出庭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可以找代理人去,你自己可以不去。相关法律知识: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单位犯罪的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前款规定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023-06-14
    238人看过
  • 妨害公务罪的被害人如何索赔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
    2023-06-03
    129人看过
  • 盗窃案件被害人损失怎么赔偿
    盗窃犯罪的被告人对盗窃造成的财物损失直接给被害人经济赔偿。盗窃案的财产损失被害人不能在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告人盗窃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追缴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6-13
    289人看过
  • 被告人既有公诉案件又有自诉案件如何处理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2、对自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审理程序。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四条一、自诉案件的程序有何特殊性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主要包括:必须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直接控告被告人,法院才处理的案件。主要有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等;被告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程序与审理一般公诉案件的程序有所不同,主要是:1、人民法院接到自诉案件以后,应当进行审查,区别案件情况予以处理:(1)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
    2023-03-16
    239人看过
  • 刑事案件赔偿款多久给被害人
    1、一般赔偿款打入法院账户后,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没有统一规定。赔偿款到了法院账上后,总的原则是法院应该及时该赔偿款转交给原告或执行申请人。2、但是,如果根据法院内部财务规定,在一个月内有统一向当事人支付执行、履行款时间的,则也应该按照法院所规定的时间去领款。如果基层法院执行不作为,可以半年后申请提级执行。钱到了法院,应该法官立即通知当事人去取。如果真实,没有收到通知你可咨询办案法官。这在法律与执行程序规定中没有明确时间,如果没有其它因素,按情理应有七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有时也可能出现法院办事“效率低”或其它因素出现,但法理上是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6个月未给付,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请了。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
    2024-05-03
    79人看过
  • 如何向受害人赔偿刑事案件的民事附带赔偿
    一、如何向受害人赔偿刑事案件的民事附带赔偿如下向受害人赔偿刑事案件的民事附带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被害人可以提出索赔的相关要求。二、刑事附带民事法院开完庭以后多长时间下判决刑事附带民事法院开完庭以后二个月以内下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三、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原则有1.“两便”原则,即既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又便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2.“双保
    2023-11-08
    356人看过
  • 诈骗案公诉如何赔偿
    旅游损害赔偿
    诈骗案公诉中被害人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的标准一般以实际损失(包括直接与间接损失)为限。一、快递丢失报警有用吗报警是有用的,警察应该管。快递丢件也可以与快递网点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找该快递公司总部投诉;如果双方依旧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诉,如果涉及赔偿金额较大时,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一般包裹,快递公司除了要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主要是根据实际损失赔偿,且只赔偿直接损失,不赔偿间接损失。保价包裹除了免除服务费用,还要按照保值金额赔偿。二、旅游损害赔偿有哪些范围旅游损害赔偿的范围:(一)旅游损害范围包括约定赔偿。在旅游合同中对赔偿范围有约定的,如果发生了旅游服务损害,一般均应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对游客加以赔偿。如果旅游合同的约定显失公平,作为受害方的游客有权要求撤销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二)旅游损害范围包括按实际损失赔偿。旅行社应当
    2023-03-29
    193人看过
  • 被害人身份不明如何赔偿
    案例一被撞女孩身份不明2008年3月17日,被告人耿某驾驶厢式货车沿S102国道由南向北行驶,途中不幸与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某女相撞,该女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耿某负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事后,死亡女子的身份由于迟迟未能确定,其家属也没有前来商议赔偿事宜。故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建议河南省新郑市民政局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提起民事赔偿,这在河南省系首例民政部门替无名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中,经原、被告双方自行协商,被告人耿某自愿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60000元,已履行到位。被害人身份不明怎么赔偿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耿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耿某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已积极向民政部门交纳赔偿金60000元,且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耿某有期徒刑一年
    2023-04-21
    295人看过
  • 2024非吸案如何赔偿受害人
    非吸案如何赔偿受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若没有提起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2024-04-20
    43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 这种诉讼旨在保护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并为其提供... 更多>

    • 侵权案件受害人如何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4
      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的,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要求赔偿有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刑事判决后,受害人才提出赔偿要求,或者人民法院才发现受害人可以提出赔偿要求而没有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受害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 赔偿案件中人身损害应如何赔偿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24
      侵犯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进行赔偿;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与侵权人就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 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的代理人刑事诉讼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是什么意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
      刑事诉讼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代理,是指律师或其他公民接受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具有如下特点:(1)公诉案件被害人委托代理人,可以由被害人本人委托,也可以由他的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委托,其他人无权为被害人委托代理人。(2)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的代理人是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或者
    • 故意伤害案件撤销案件如何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对于具体的案件您描述的不是很详细。 有关故意伤害案件撤销案件,是否可以拿到赔偿,你要和当事人进行协商。 如有其他问题,欢迎详询。
    • 公诉案件受害人赔偿精神损失范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7
      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害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