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5:56:22 340 人看过

一、毕节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章

第十二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四条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二、淮安教师资格认定怎么办理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决定。

5、办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1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深圳坪山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办理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023-05-28
    437人看过
  • 杭州教师资格证书补发办理依据
    一、杭州教师资格证补办办理依据1.《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2.《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第九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二、杭州教师资格证补办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制发证书1.申请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提交申请;2发证部门收到材料后在承诺
    2023-05-12
    415人看过
  • 防城港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防城港教师资格证的补发、换发法律依据是什么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七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果遗失,由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第九条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二、防城港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制发证书1.申请人通过广西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提交申请;2发证部门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3.发证部门在审核通过后制发证书,并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
    2023-05-19
    287人看过
  • 齐齐哈尔教师资格证证书验证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齐齐哈尔教师资格证证书验证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2023-05-19
    477人看过
  • 天津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天津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有哪些法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3条2.教师资格条例13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主席令第45号,2015年修正)二、天津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的条件a)申请人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b)具有天津户籍或持有签注期限内的天津市居住证,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及人事档案在天津;c)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d)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学历;e)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f)取得二级乙等或以上级别《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G)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H)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23-05-13
    175人看过
  • 蚌埠教师资格认定怎么办理
    一、蚌埠教师资格认定怎么办理1、网上申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蚌埠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认定申报。2、网上报名成功后去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指定的体检医院见本通告第七项),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须自行前往指定体检医院体检。3、最后带着认定材料去现场进行确认。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4、查看认定信息。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5、颁发证书。认定通过后,对应的认定机构会告知申请人颁发证书的时间和地点。二、蚌埠教师资格认定需要提交哪些证书原件现场确认一般需要以下原件,具体以各地公告为准。身份证原件
    2023-05-13
    197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教师请假扣工资法律依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 公司股东资格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0-27
      确认股东资格的标准: (一)签署公司章程并记载为股东; (二)股东实际出资。 股东身份认定一是通过工商登记查询,二是公司内部有股东名册,另外公司会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上三种途径均可以证明股东身份。
    • 代课教师资格认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9
      代课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由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代课教师所在学校组织开展,但不能向代课教师收取测评费用。此外,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代课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理时间、认定程序,以及认定教师资格的思想品德、学历和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与今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要求相同。
    • 监护人资格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相关规定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9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 教师因获,依法应当丧失教师资格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教师法》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因为失火罪属于过失犯罪,固不会丧失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