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立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8:20:49 245 人看过

不得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

1、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

2、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

3、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

4、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

一、怎样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本罪的客体要件。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侵犯的对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犯罪分子,包括犯罪后未被抓获的犯罪分子和司法机关未发现的犯罪分子。

本罪的客观要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客观上表现为有责任查处犯罪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提供便利。通风报信可能发生在犯罪分子被发现后,也可能发生在犯罪分子被发现前。所谓通风报信,是指向犯罪分子泄露,提供时间、地点、人员、计划、部署等有关查禁犯罪活动的信息。它不仅可以当面口述,还可以通过电话、电报、传真、信件等方式通知,还可以通过第三人通知。所谓提供便利条件,是指向犯罪分子提供住所等隐藏场所;提供金钱、物品、交通工具、证件资助其逃跑;或者指点迷津,协助其串供、隐匿、毁灭、伪造、篡改证据等。无论其提供方便的方式如何,其目的只有一个,即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制裁,即免除行政处罚等刑事调查或其他处罚。

本罪的主要要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具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上述人员不能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负责查禁犯罪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此外,各级党委和政府机关负责查禁犯罪活动的人员也包括在内。

本罪的主观要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行为人必须故意构成。

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会受到什么处罚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会受到的处罚有:

1、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向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集团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或者因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三、受贿罪成立要件是什么

受贿罪的成立要件如下: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为故意。3、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不认定为立功的规定
    不认定为立功的情形:1、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2、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3、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4、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5、犯罪分子揭发他人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不构成立功。6、揭发他人曾经发生的犯罪行为,现已失去社会危害性,不构成立功。7、犯罪分子认识错误,将他人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误认为构成犯罪而揭发,其行为不构成立功。8、揭发他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犯罪,不构成立功。9、检举揭发他人贿赂罪线索不构成立功。10、检举他人轻微违法行为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不构成立功。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后,在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的同时,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使案件得以侦破的行为,可视为立功。一、职务犯罪自首、立功的规定职务犯罪自首、立功的规定是成立自首需同时具
    2023-03-27
    271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立功,属于重大立功的情形有哪些
    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情况属于立功,属于重大立功的情形如下: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一、犯人可以减刑几次犯人可以减刑并没有具体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二、抢劫犯罪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
    2023-03-18
    264人看过
  • 构成立功的条件不能认定为立功的行为
    一、构成立功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是立功。因此,构成立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时间立功的时间是指立功表现发生的时间。立功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人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其归案以后判决宣告以前。立功的时间是量刑阶段的立功与行刑阶段的立功的主要区别。行刑阶段的立功,是指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立功表现,具有立功表现的,可以获得减刑。而作为量刑制度的立功,是一种发生在量刑阶段的立功,是判决宣告前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情形,因此它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表现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为,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因此是一种立功表现。(2)提供重要线索,指犯罪人提供未被司法机关
    2023-03-31
    69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
    2023-03-16
    212人看过
  • 若干特殊情形下的立功认定
    本文介绍了若干特殊情形下的立功认定一系列相关内容,并司法实践中的情况千差万别,立功认定中还会出现不少其他的特殊问题,这里择其要者略予解析。【立功制度】若干特殊情形下的立功认定司法实践中的情况千差万别,立功认定中还会出现不少其他的特殊问题,这里择其要者略予解析。(一)共同犯罪案件中立功的认定有学者指出共同犯罪是一个整体,本人犯罪与他人犯罪是密不可分的。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在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时,不可避免地要交待所知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因为共同犯罪的性质,决定了每一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是共同犯罪行为整体的一部分,仅供述自己实施的部分行为,不供述其他同案犯(确切地说,应为共同犯罪人—引者注),也就难以讲清自己的罪行。因此,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只有揭发的是共同犯罪以外的他人的犯罪,经查证属实的,才成立立功;如果揭发的是共同犯罪行为,则不是立功,只是自首的必要条件。(二)有特定身份的人犯罪后立功的认定
    2023-06-11
    292人看过
  • 犯罪了立功的法定情形怎么认定
    首先,你要知道属于立功的情形。认定是否属于立功,要把我立功的几个要件:1、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不认定是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2、立功的检举他人罪行材料应当指明具体犯罪事实;3、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的,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认定为立功。所以总的来说,想认定为立功,就是犯罪本人实施的立功+指明具体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当然了,认定立功也有限制的情形,也就是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能认定为立功:1、非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譬如上面讲到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不认定是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2、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行为。3、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分子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然后,你还要清楚立功分为两种,分别是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这两种立功情形的不同,会影响到之后量
    2023-04-25
    55人看过
  • 犯罪人员劝人自首是立功吗?哪些情形不属于立功
    一、犯罪人员劝人自首是立功吗劝人自首,应当认定为立功。劝说他人去投案,虽然不属于协助抓捕的行为,但是比协助抓捕社会效果更好,同样降低了司法机关的诉讼成本,为公安机关破案起到了重要作用,有利于刑事司法活动。应当认定有立功表现。首先,规劝他人投案的结果是让犯罪嫌疑人或同案犯主动投案,这不仅大大节约了司法的诉讼资源,减少为抓捕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而且有利于体现国家刑罚权行使的及时性和必然性。同时,促使在逃犯罪嫌疑人悔罪服法,其人身危险性也得以消除。这当然是对国家和社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其次,《解释》第五条规定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不问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悔过程度,只考虑结果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即可认定作出了有利于社会或国家的行为,并达到立功所要求作出有利于社会或国家的贡献的程度。规劝他人投案行为从产生的作用和效果来看,都明显超过了协助抓捕行为,按照刑法“当
    2023-03-16
    476人看过
  • 买功行为认定为立功是否合法
    买功行为,能否认定为立功,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别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把握。首先,要看行为人提供给司法机关的他人的犯罪事实的信息或破案线索是否真实有效。只要其所提供的信息或线索是真实的,则其行为就具备了立功的实质条件,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为立功。至于该信息或线索是否直接来源其本人还是其亲属、朋友、辩护人所提供的,是他人无偿提供的还是有偿提供的,均不应影响立功的认定。其次,要看买功行为有无违反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教唆、引诱、威胁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然后将其所掌握的犯罪事实向司法机关告发的,或者行为人向国家公职人员收买后者所掌握的他人犯罪事实的信息或线索的,由于这些行为本身已经是违法犯罪行为,而“不应让任何人从其违法犯罪行为中获益”是一个基本的法理,因而,对这种行为,当然,不能认定为立功。相反,如果行为人是向一般的社会公民或者其他罪犯收买他人所掌握的犯罪事实的信息或线索,也未采取不正
    2023-06-12
    251人看过
  • 什么是立功认定?立功认定申请有哪些条件
    犯罪分子立功认定申请的具体条文在《刑法》第六十八条,其中规定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一、犯罪嫌疑人立功材料规定(一)犯罪嫌疑人构成立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立功时间,要求立功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2、立功表现,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的线索;3、立功效果,立功的表现不同,其立功效果亦是有所不同。【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有立功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并且经证实的,法院可以依据案情情况酌情减轻、从轻处罚。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
    2023-03-12
    119人看过
  • 不当得利行为不成立的情形
    不当利益的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一、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二)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
    2023-02-10
    474人看过
  •  哪些行为被认为是立功的标志?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行为。根据立功的分类,包括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重大立功包括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突出表现以及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行为。立功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犯罪分子如果揭发了他人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就可以被视为立功。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为立功。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均为立功。 立 功 的 奖 励 措 施 有 哪 些 ?立功的奖励措施是指对于在犯罪、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民事、行政法律中,有立功表现的人所给予的法律
    2023-09-10
    223人看过
  • 特殊情形下立功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立功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只有揭发的是共同犯罪以外的他人的犯罪,经查证属实的,才成立立功;如果揭发的是共同犯罪行为,则不是立功,只是自首的必要条件。(二)有特定身份的人犯罪后立功如果行为人知息他人的犯罪事实,提供的线索不是利用工作之便得来的,而是在犯罪后才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的可以认定为立功。(三)毒品案件中的上下线相互揭发的,是否构成立功毒品案件中的上下线揭发的,应认定为立功的一种特例。刑法中的立功如何认定(一)立功后又脱逃是否影响对其先前立功的认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脱的,不能认定为自首,因为自首的成立是行为人主观恶性转化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而立功是行为人犯罪后的一种独立的有益于社会的行为,它一般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悔罪表现的关系不大。(二)帮助立功的认定所谓帮助立功,指的是犯罪分子在他人的帮助下立功。帮助立功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犯罪分子的亲
    2023-06-12
    132人看过
  • 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的情况
    (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一、2022减刑假释最新规定有哪些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第三条确有悔改表现
    2023-04-07
    299人看过
  • 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重大立功
    (1)犯罪分子揭发他人重大罪行,查证属实的;(2)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3)阻止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动的;(4)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5)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第三十一条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
    2023-06-12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立功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立功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立功的情形又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8
      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关于立功的认定如下:首先《意见》明确规定,据以立功的线索、材料来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立功: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
    • 具有哪些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5
      1、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2、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4、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较大贡献的。
    • 立功包括哪些情形,共同犯罪如何认定立功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0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提供的信息的信息是否属实。需要公安人员判断。《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 犯罪嫌疑人具有哪些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立功表现的情形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一)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五)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 不得认定立功的内容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2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不得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 (二)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 (三)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 (四)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